关于转发《上海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防控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开学工作指南(修订)》的通知 2020-04-15


各中小学、托幼机构(含民办):

现将《上海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防控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开学工作指南(修订)》(上教委办〔2020〕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上海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防控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开学工作指南(修订)

 

 

杨浦区教育局

2020年4月14日

 

附件:

上海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防控

                            新冠病毒感染疫情        

 

(修订)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4月


 

目  录

一、主要依据和工作目标

二、适用范围

三、基本原则

四、组织保障和制度体系

(一)组织架构和工作体系

(二)疫情防控方案(含应急处置预案)

(三)全员防疫培训及演练

五、线上教学期间重点防控措施

(一)信息排查上报

(二)留校师生疫情防控

(三)师生员工关心关怀

(四)返校活动

(五)隔离观察

六、返校开学前重点防控措施

(一)关于返校开学时间

(二)关于师生员工返沪

(三)关于师生员工返校

(四)落实物资经费保障

(五)设置临时留观区,寄宿制学校设置临时隔离观察区

(六)全面清洁消毒

(七)开展校园安全检查

(八)强化信息技术应用

七、开学返校后疫情防控工作

(一)实施错时上下学

(二)严格管理入校人员

(三)晨检

(四)全日健康观察和健康巡查

(五)落实各类情况处置方案

(六)因病缺勤缺课报告及病因追踪

(七)会议及活动

(八)重点区域防控工作

 


 

 

上海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所)防控新冠肺炎

开学工作指南

(修订)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指导本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做好开学准备,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市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结合本市实际,组织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共同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主要依据和工作目标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宣传司指导编写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健康教育手册》《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六版)》《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国家和本市关于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实际形成“一校一策”疫情防控方案,做好信息排查、校园管理及健康宣教等各项开学准备工作,防止疫情向校园输入,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二、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本市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其他各类教育机构、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参照执行。具体防控措施将按照国家和本市最新要求适时更新。

三、基本原则

(一)统一领导,属地管理

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属地原则纳入各区统一管理。各区教育局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与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协调一致,密切配合,组织辖区学校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以人为本,突出重点

要把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前提和首要目标,把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任务,强化底线思维,杜绝侥幸心理,不折不扣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三)制定方案,科学应对

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强化责任落实、规范工作流程,提前排查风险隐患,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做好预判和应对准备。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刻启动快速响应机制,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全面动员,群防群控

要充分发挥教职员工的作用,做好信息排查上报、家长沟通、全面消毒等各项工作,在专业指导、物资保障及市场监管等方面争取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支持。

四、组织保障和制度体系

(一)组织架构和工作体系

1.各区教育局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全面对接落实防控工作要求。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建立由校(园)长和书记负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和工作体系,组织总务、教学教导、德育教导、卫生保健、安全、人事、财务、宣传及纪检监察等部门,全面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部署推进,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多校区办学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每校区必须指定明确的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人。

2.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须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责任到岗,任务到人,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建立学校、年级、班级三级防控工作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及时向上级教育、属地卫生部门报送信息。

3.加强联防联控,建立包括区教育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属地疾控机构、属地卫生监督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点医院/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联系网络,明确联系方式,保持密切沟通。

(二)制定疫情防控方案

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应围绕关键环节和重点措施,制定专门的疫情防控方案(含应急处置预案),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校内职责分工,校门管控,信息排查报送,晨检、日间健康巡查,因病缺勤缺课每日网络直报、病因追踪,应急预案及演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复课证明查验,食堂、教室、寄宿制学校宿舍等场所环境卫生清洁、通风、消毒及检查,防控物资筹措管理,师生员工健康宣教、应急心理干预等。

(三)全员防疫培训及演练

对全体师生员工开展包括本校防控方案、应急处置预案等的疫情防控知识的普及教育,以及适当的心理疏导。对所有教职员工开展多途径、分批次、全覆盖培训,并就师生分时段上下学、体温检测、发热症状处置、食堂就餐等方面进行应急处置演练,确保所有关键岗位人员掌握应急处置工作流程,把控关键环节

    五、线上教学期间重点防控措施

(一)信息排查上报

1.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对所有师生员工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细致排摸,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登记全覆盖,建立动态台账。实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督促返沪学生和家长及时向所在街道社区报备,加强跟踪和联系。要做好信息统计报送,不得瞒报、缓报、谎报。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上报。

2.进一步跟进重点师生员工情况。对目前在境外的或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过密切接触的师生员工,要安排专人保持联系,随时掌握情况,做到“一人一策”。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专人值班值守,通过有效方式公布值班电话。

3.各区教育局要指导学校正面引导,提醒其在境外的中外师生不返华(沪)不返校。如有师生因特殊原因需返沪,须提前一周向学校报告,学校提前3天向各区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经同意后方可返沪。从境外返沪的所有师生员工须在完成本地隔离14天后,经核酸检测为阴性,经学校确认其健康状况符合开学要求,方可返校。未接学校通知不得擅自返校,未达到返沪隔离标准不得擅自返校。

(二)留校师生疫情防控

1.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全面梳理所有进校通道,严格实行进出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体温为水银体温计腋下温度,其他类型的体温计以此为标准校对)。严控无关人员进校,不允许快递、外卖等进入。留校师生员工不得无故离开校园,外出前须报学校同意,外出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并及时报告行程信息。进一步严格宿舍管理,进出必须实名验证并测体温,对所有宿舍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杜绝留宿、外借等问题疫情防控期间一律谢绝访客。做好食堂餐饮保障,通过分散、错峰、打包自提等方式避免集中就餐。加强校内场所消毒,食堂、宿舍、自习教室、洗手池及厕所等重点场所每日定时消毒,在落实日常消毒工作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针对新冠肺炎防控的消毒(消毒技术与方法见附件1),幼儿园还须执行本市托幼机构相关工作要求。留校学生做好个人防护及宿舍清洁卫生工作,做到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每天整理好个人内务卫生,定期清理房间内垃圾等杂物,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环境。鼓励学生床位悬挂围帘、蚊帐等简易防护装置。强化门卫、楼宇值班人员设备配备,做好留校师生的生活保障。加强与卫生、市场监管、商委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在专业指导、物资保障及市场监管等方面争取指导和支持。

2.加强留校师生员工健康防护。告知师生员工及时关注国家和本市发布的权威疫情信息,注意保持个人手卫生。为门卫、宿管员、食堂工作人员及保洁工等一线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做好口罩等防疫物资管理和登记。在校师生员工应每日测量体温,出现体温37.3℃或干咳、胸闷、气促、乏力、腹泻等异常症状,应引导及时就医并同时加强卫生防疫。

 (三)师生员工关心关怀

1.主动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防控知识,督促师生做到不外出、不聚会、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到通风不畅、人流密集场所等。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学会正确戴口罩、勤洗手。乘坐交通工具时,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公共物品或部位。注意保护他人健康,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倡导“咳嗽礼仪”。食物要洗净煮熟,饭前便后要洗手。如出现具有呼吸道症状、发热(指水银体温计腋下温度>37.3℃)、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异常症状,应引导及时就医并加强卫生防护。宣教材料可关注“上海学生活动网”(www.secsa.cn)的健康教育板块,下载图文、视频等宣教素材。

2.加强心理健康防护。广泛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升学生自我心理危机防御能力。将心理干预纳入开学工作整体部署,实施分类管理、精准干预。做好心理支持热线、网络服务平台咨询服务及保障工作。制定应急心理干预方案,动态排摸学生心理状态,充实专兼职心理辅导人员队伍并进行必要的培训,科学有效开展工作。开展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和主题班会,提供由权威平台发布的心理支持专业资源信息。重点关心好高三、初三等学生群体,加强指导引导,减轻升学焦虑,及时开展心理健康服务。

3.分年段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普及各年段学生身心健康特点及行为特征,亲子冲突预防方式及指导家长科学理性地开展家庭教育,为学生适应返校学习做好充分准备。通过线上家长学校、云家访、视频家长会、微信等沟通渠道,交流分享家庭教育的经验。重点针对心理问题的发现与家庭支持,指导家长通过咨询学校心理老师、区24小时心理咨询热线、及时就医等方式获取心理健康专业帮助。

4.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学习生活。鼓励通过室内体育、艺术、科技和阅读等活动,丰富居家生活。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学生思想状况,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在线德育活动,引导师生员工不信谣、不传谣,科学、理性应对疫情。

5.做好师生员工激励引导和保障。及时挖掘和报道疫情防控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激励引导师生员工尽责履职。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力度,为隔离观察学生提供必要的保障,对确诊和疑似病例加强主动关心。

(四)返校活动

严禁组织大型活动,确需举办的大型集体活动,必须逐级报批。如无必要不安排教职员工出差。学校体育场馆等场所暂停对外开放。

(五)隔离观察

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教育、督促师生员工要按照属地原则,按照本市发布的最新要求,自觉、主动落实本市有关隔离观察要求。要进行全程跟踪并加强关心关怀(具体隔离观察范围将根据本市发布的相关要求进行调整和更新)。

六、返校开学前重点防控措施

疫情解除前,在实施线上教育期间,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在进一步落实信息排查上报,师生员工疫情防控、关心关怀,隔离等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围绕开学返校等关键时间节点,对照以下防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以疫情防控(含应急处置)为重点,提前制定和完善开学方案并报区教育局审查。

(一)关于返校开学时间

按照教育部“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要求,本市将综合考虑区域疫情风险等级、交通状况、应急准备、学龄阶段特点等确定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学具体时间,并提前向社会公布。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同级政府统筹下,会同属地防疫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学校进行拉网式督导检查,对开学准备工作逐校逐项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学。各类培训机构开学时间另行发布。

(二)关于师生员工返沪

 1.学校要精准掌握所有师生员工是否回沪、假期行程等需要关注的事项,确保到校师生员工均完成返校前14天的自我健康管理要求。

2.目前在境外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沪。各单位要通知到每位在境外的师生员工不返华、不返校。在境外的师生员工,确因特殊情况返沪的,要向学校报告并向区教育局备案后,按照目前国家和本市要求,均须配合健康申报、完成14天集中隔离观察且身体健康。如有调整以本市发布最新要求为准。

3.在境内的师生员工,在沪有住所的,如返沪,按照健康码分类管理和本市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卫生检疫、健康申报和自我健康管理;在沪无居家条件的师生员工,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返沪。

4.各单位要提醒外地返沪师生员工在途中做好防护要求,确保路途中防护效果和健康安全。

5.各单位要特别关注返沪师生员工情况,对返沪后14天之内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症状的师生员工,要按照疫情防控处置流程,配合属地将有关人员送至就近指定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并按程序报告。

(三)关于师生员工返校

1.学校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教职员工返校工作或居家工作。

2.对从湖北(含武汉)返沪的教职员工和从武汉返沪的学生一律要完成14天居家健康观察(有校外居所)或集中健康观察(无校外居所),健康观察7天后由各区教育局协调定点进行核酸检测。身体健康且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经学校批准可以入校开展正常学习生活。健康观察期间,教职员工应安排居家办公。

 3.对从湖北其他地区返沪的学生要完成14天居家健康观察(有校外居所)或集中健康观察(无校外居所),身体健康的经学校批准可以入校开展正常学习生活;如无法完成14天健康观察,须由学校统一安排核酸检测,身体健康且核酸测试为阴性。除此之外,还需特别强调同住家庭成员的相关情况,鼓励学生家长进行核酸检测。在开学前3天由学生或家长向学校提供同住家人“随申码”绿码和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确认,可以正常返校开学。幼儿园儿童也参照中小学生相关要求执行。

4.湖北以外地区的师生员工返校,须经学校批准,完成正式返校前14天的自我健康管理,符合健康条件,并持有“随申码?健康码”绿码(未成年人由监护人代为申请),方可申请返校。

5.从境外返沪的师生员工须在完成本市健康管理要求并经核酸检测为阴性后,经学校确认其健康状况符合开学要求方可返校。如有调整以本市发布最新要求为准。

6.经批准返校的师生员工,平时尽量不去人流密集的区域,做好防护措施,进校时实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制度。

7.师生员工凡出现具有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身体症状体征者,已排除“新冠肺炎”的,应待症状消失后身体痊愈后方可返校(发热患者须症状消失后48小时方可返校,呕吐腹泻患者症状消失后72小时方可返校)。因过敏、哮喘等其它原因引起咳嗽症状的,须有二级及以上医院提供的医学证明。

(四)落实物资经费保障

按照教育部教体艺厅函20208号文要求,提前储备满足一周用量的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防护隔离服、洗手液、体温检测设备,并做好持续供应准备,配备足够的消毒药品和器具,做好洗手设施的修缮和完备。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做好入校人员体温检测准备工作,中小学幼儿园及托育机构须在校园入口配置热像式筛检仪,有条件的培训机构可配置热像式筛检仪(防护用品建议清单请参见附件2)。按规定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防疫应急处理工作。及时调整增加预算安排,为疫情防控提供资金保障,建立健全紧急物资采购内控机制,确保采购时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采购质量,并做好采购文件和凭据的管理、留存备查。做好物资管理,进库出库登记。形成市区两级防控物资储备调配协同机制,保证开学后防控物资应急需求。

(五)设置临时留观区,寄宿制学校设置临时隔离观察区

学校须设置临时留观区,尽可能设置在校门口,供发现可疑症状人员使用,避免校内人员交叉感染,须满足:应有足够的空间且相对独立,采光、通风良好,最好有单独使用的卫生间和洗手设施,要设立提醒标识,避免其他人员误入;定期常规消毒,若有可疑病例或发热(发热:指水银体温计腋下温度>37.3℃,其他类型的体温计以此为标准校对)人员进入,需在专业部门指导下,进行规范消毒处理;师生员工的呕吐腹泻物、垃圾、接触过的物品应严格消毒处理;要有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配备相应消毒防护用品,如体温测试仪器、一次性医用口罩、隔离衣、有盖式的垃圾桶、免洗手消毒液、座椅等。

对于有住宿的学校,设置临时隔离观察区,供在校内可疑人员临时使用。隔离观察区须与其他功能区域隔离,物资配备在同临时留观区的基础上,须另配备隔离人员所需防护、生活用品等,场所应具备通风条件,并能满足日常消毒措施的落实。由专人给隔离人员送饭、清理垃圾、保洁等,并做好防护工作。

(六)全面清洁消毒

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应提前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整治,清洁所有校内场所,卫生间、洗手池应配备洗手液或肥皂。针对不同场所开展预防性消毒,特别做好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垃圾厢房、电梯、办公室、卫生室及校车等公共及重点场所的全面消毒。要做好相关毛巾、饮水机、玩教具和餐具的全面消毒。一旦出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轻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要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开展终末消毒。疫情期间全面停用中央空调,疫情解除后,重新开启中央空调前,应注意规范清洗和消毒。疫情期间幼儿园幼儿不自带毛巾、玩教具和餐具。

(七)开展校园安全检查

强化校园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开学前安全大检查,重点对传染病防控、食堂、饮用水等进行检查,对问题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制定有效解决方案。开展用电安全检查,避免违规引发的事故。加强消防设施设备检查,确保完好有效。加强实验实训室安全控制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做好校车等学校集体用车车辆安全检查工作,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提醒,确保校车安全检验证明及校车标牌均在有效期内,确保校车通行安全。加大校园巡查和校内空置房等场所和重要设施、重要部位的监管力度,做到安全管控不留死角。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完善食堂从业人员健康信息登记制度,食堂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且保持人员相对稳定,防止无关人员进入食堂,开学前做好食堂卫生消毒工作,做好库存的主副食品、调料品保质期的检查。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落实相关消毒、检测等工作。

(八)强化信息技术应用

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开展管理、服务,数据采集、监测工作,加强校园卫生、教务管理、学生管理、后勤保卫、宣传等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实现开学保障和疫情防控合力。通过OA系统、视频会议等方式提高协同能力,保障校内管理和服务效率,防止交叉感染,控制疫情传播。

七、开学返校后疫情防控工作

学生和幼儿开学返校后,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应全面落实提前制定的“一校一策”防控方案(含应急处置预案),定期总结梳理各方面情况,及时对相关措施进行细化完善。

(一)实施错时上下学

学校可分年级错时到校,分年级、分班级分批放学离校,切实防止校门口学生和家长大量聚集。家长接送孩子时须戴口罩(应根据防控的最新规定调整戴口罩的要求)。鉴于可能出现私家车接送量的增加,各区教育局要与本区公安交警部门协调,在有条件的学校周边开设临时停车点,方便家长接送,并引导家长安全快速驶离。使用校车的学校,要加强规范管理。

(二)严格管理入校人员

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严格实行“封闭”管理,坚决做到“五个一律”,即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师生进校门前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原则上接送学生和幼儿家长不得进入园内,确需进入的必须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学校体育场馆等场所一律暂停对外开放,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留观送医,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校园实行划区划片管理,图书馆、食堂等实行人流量限制。减少非必须跨校工作交流。学生佩戴口罩参加教育教学活动,具体将根据本市相关疫情防控要求要求另行通知。

(三)晨检

师生员工进校园须戴口罩(应根据防控的最新规定调整戴口罩的要求),并必须接受体温检测、报告是否有可疑症状情况,进教室或办公区域前应先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液)。中小学校每天早晨第一节课前,班主任对学生健康状况进行询问与观察。幼儿园幼儿入园进入班级前,卫生保健人员对幼儿健康状况进行询问与观察。询问和观察要点包括:

1.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发热(水银体温计腋下温度>37.3℃,其它类型的体温计或检测设备以此为标准提前校对)、咳嗽、乏力、畏寒、胸闷、气促、腹泻、流涕、咳痰、结膜充血等。

2.其他传染病相关症状:发热、皮疹或疱疹(眼结膜、皮肤、口腔黏膜)、呼吸系统症状(咳嗽、咽喉痛、流涕、呼吸不畅)、消化系统症状(呕吐、腹泻、腹痛)、腮腺肿痛、肌肉酸痛、黄疸、结膜充血、头痛、精神状态不佳等。

(四)全日健康观察和健康巡查

中小学生在校期间,在卫生保健人员指导下,班主任负责开展全日健康巡查,并做好记录。幼儿园幼儿在园期间,带班教师、保育员在卫生保健人员指导下负责开展全日健康观察,并做好记录。全日健康观察和健康巡查要点同晨检,有条件的应对师生员工每日下午2点前加测一次体温。寄宿制的学校可以酌情在晚上开展一次晚检。

(五)落实各类情况处置方案

1.建立开学应急工作专班。由校(园)长和书记负责,由校办主任、总务主任、教导主任、卫生保健人员、安全干部等参加,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2.明确相关责任分工。包括网络直报信息、临时留观处置、联系家长、联系定点医院、联系属地疾控部门等,各负责同志要熟悉属地教育部门、卫生部门、疾控部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点医院等联防联控机构联系方式,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人。

3.明确临时留观区设置情况,公布学校临时留观区地点和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确保师生都能方便找到,避免其他人员误入。

4.明确应急处置流程。

(1)如学生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接报教职员工要迅速安排有相关症状的学生至临时留观区,立即给发热学生戴上口罩。相关人员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并指导家长按照操作要求将学生送至发热门诊就医,并加强相关区域消毒等。同时将相关信息报送所在区教育局和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备案(应根据疫情的变化,通过联防联控机制确定需要备案的条件)。根据学生就医情况,若有家长询问,及时做好通报解释工作。

(2)学生出现聚集性发热、咳嗽等症状,学生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人员(5例以上)患发热、咳嗽等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上课史,对于出现症状的个人的处置与上述第一条相同。应立即将出现聚集症状的班级、宿舍其他人员临时隔离,及时报告所在区教育局及疾控部门(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其指导下开展消毒、隔离、调查等措施。同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后续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综合判断是否需要解除临时隔离。

    (3)学生被确定为疑似病例,学校明确专人配合疾控部门来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等相关工作,开展密切接触者追踪、排查与管理。对疾控部门确定的密切接触者,配合联系家长做好集中隔离观察工作。按照疾控部门要求,学校开展消毒等工作。学校要根据预案,做好与家长和社会沟通工作。对取消疑似病例的情况,即时解除相关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观察。

    (4)学生被确定为确诊病例,继续开展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观察。并继续做好与家长和社会沟通工作。按照疾控部门要求,学校开展消毒等工作。

(5)学校出现聚集性疫情。聚集性疫情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寝室、一个班级、一个楼栋等)发现2例及以上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且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的可能性,或因共同暴露而感染的可能性。学校领导一线指挥、二级部门联动(划定临时隔离区域、消毒、人员移动控制等)并报告属地教育局及疾控部门进行患者及密切接触者处置、区域隔离、终末消毒等。必要时学校依照有关规定采取班级或全校局部或全部停课等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6)教职员工出现相关情况,参照学生处置要求进行相关处理。

    (7)出现上述紧急情况的,均要做好相关师生的心理辅导工作。

    (8)学校如因紧急情况确需停课,须经属地政府学校防控组同意,并将相关情况报市学校防控组备案。

    (六)因病缺勤缺课报告及病因追踪

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做好每日缺勤缺课学生和幼儿登记、网络直报,并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家长调查了解原因,若因疾病或不适症状导致,应继续询问所患疾病或症状信息。对于疾病信息,须请家长提供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材料;对于症状信息,须询问并记录完整。每日登记缺勤的教职员工,追踪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继续落实每天“零报告”“日报告”制度。

(七)会议及活动

疫情期间,严禁组织大型活动,确需举办的大型集体活动,必须逐级报批(根据疫情变化调整相关要求)。课间有序分批到室外活动,不扎堆嬉闹,尽量避免接触。有序排队上卫生间。控制各类线下会议规模、数量和频次,一律暂缓跨校、跨地区人员聚集性活动。如无必要不安排教职员工出差。

(八)重点区域防控工作

1.卫生保健室。疫情控制期间,卫生保健室接到师生员工发现的具有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信息,应立即核实并上报,询问假期至今的旅行史和有关接触史等信息,做好临时看护、转诊和记录。加强场所消毒、个人防护和隔离消毒。

2.餐饮场所。食堂公共区域在使用期间保持开窗通风的基础上,每日上下午3次通风。食堂餐桌椅每日上下午使用有效浓度为100mg/L微酸性次氯酸水或1%过氧化氢湿巾或消毒液或有效氯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溴)消毒液进行擦拭,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干净,每天消毒2-3次。食堂后厨按食品安全标准加强消毒、清洁。食堂员工按食品安全标准加强晨检,佩戴口罩、手套、帽子开展工作。工作服应保持清洁,增加日常清洗频次,如有污染应立即更换清洗,清洁干燥保存备用

疫情防控期间,应以套餐形式供餐,暂停自助选餐,缩短选餐时间,避免过程中飞沫污染。在班级用餐的,督促学生将桌子清理干净,中小学可分批用餐师生员工用餐前要洗手。有条件的,使用免洗手消毒液。

3.学生公寓。寄宿制学校应加强宿舍、卫生间、公共浴室等公共区域消毒,每日有效浓度为100mg/L微酸性次氯酸水或1%过氧化氢湿巾或消毒液或有效氯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溴)消毒液进行擦拭,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干净,向学生提供个人消毒及防护用品。宿舍应建立健康观察与报告制度,做好通风和卫生整洁。

4.校内公共场所。教室、实验(实训)室、体育馆、图书馆、办公室等公用空间,学校行政办公窗口部门,保持空气流通,每天至少通风3次,每次30分钟。在入口醒目位置应放置免洗手消毒液。疫情解除前停止使用空调系统。每日对公共设施进行消毒,使用有效浓度为100mg/L微酸性次氯酸水或1%过氧化氢湿巾或消毒液或有效氯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溴)消毒液进行擦拭,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干净。话筒、键盘、电子教鞭、考勤机、讲台把手、校内ATM机等设备可用75%酒精1%过氧化氢消毒湿巾擦拭消毒。校内公共场所加强通风。有条件的,在入口醒目位置放置快速免洗手消毒液,并提醒注意手卫生。

5.校车。校车等学校集体用车车辆每日通风。校车等学校集体用车配备体温测量仪、口罩、免洗手消毒液、消毒剂、呕吐包和医疗废物专用袋等防控物资。每次使用后应消毒,消毒方法为75%酒精或1%过氧化氢消毒湿巾擦拭消毒或者500mg/L有效氯溶液喷洒并密闭30分钟。驾驶员工作期间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乘坐校车等学校集体用车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均须佩戴口罩。乘坐校车等学校集体用车的师生员工上车前测量体温37.3℃的,不予上车。

6.保洁卫生操作。清洁人员须每日工作前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不超过37.3℃并无相关症状者方可开始工作。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或乳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并按要求对场所等消毒工作做好记录。

7.厕所学校厕所有明确的管理制度,专人管理。落实厕所保洁措施,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地面及时清洗,做好包括水龙头、门把手等重点环节的消毒,增加冲洗和消毒频率。厕所的洗手设施应完备,宜配洗手液,有条件的使用感应式水龙头、擦手纸或干手机。

8.相关垃圾规范处理操作。卫生保健室和临时留观区产生的垃圾尽量用医疗废物专用袋及时清运。未清运的垃圾要置于有盖的桶内,每天用含1000mg/L的含氯(溴)消毒液喷洒垃圾桶内外表面等;按照《医疗废物垃圾管理办法》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做好不同垃圾分类处理。

 

    附件:1.消毒技术与方法

    2.中小学和幼儿园新冠肺炎防控用品建议清单

3.各区心理健康热线电话

 

附件1

消毒技术与方法

消毒对象

消毒方式、频次与要点

消毒因子、浓度及消毒时间

注意事项

空气

1. 开窗自然通风,每日至少3次,每次30min以上。

2. 不能开窗通风或通风不良的,可使用电风扇、排风扇等机械通风方式。

3. 必要时使用循环风空气消毒机消毒,应持续开机消毒。

循环风空气消毒机建议杀菌因子为纳米光子或等离子体。

1. 循环风空气消毒机使用时应关闭门窗。

2.  按产品使用说明书对循环风空气消毒机进行维护保养。

空调等通

风设备

1. 排风扇等机械通风设备每周清洗消毒1次。

2. 分体空调设备过滤网和过滤器每周清洗消毒1次。

3. 暂停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必须使用的,定期清洗消毒。

有效浓度为100mg/L微酸性次氯酸水或250mg/L-500mg/L含氯()或二氧化氯消毒液,消毒10min-30min

1. 消毒前先去除挡板上的积尘、污垢。

2.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应由具有清洗消毒资质的专业机构完成。

物体表面

1. 经常接触或触摸的物体表面,如门把手、窗把手、台面、桌椅、扶手、水龙头、电梯按钮等每天消毒2-3次。

2. 不易触及的物体表面可每天消毒1次。

3. 使用消毒湿巾或抹布进行擦拭消毒或常量喷雾器喷洒消毒。

有效浓度为100mg/L微酸性次氯酸水或1%过氧化氢湿巾或消毒液或250mg/L含氯()消毒液或100mg/L-250mg/L二氧化氯消毒液。消毒10min-30min

1. 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应先去除可见污染后再行喷洒消毒。

2. 应喷洒至物体表面被完全润湿。

3. 不得与清洗剂合用。

4.  精密设备或操作仪表等使用湿巾擦拭消毒。


 

消毒对象

消毒方式、频次与要点

消毒因子、浓度及消毒时间

注意事项

地面、墙壁

1.  一般情况下,墙面不需要进行常规消毒。

2.  地面每天消毒2-3次。

3.  当地面或墙面受到血液、体液、排泄物、呕吐物或分泌物污染时,清除污染物后,及时消毒。

4. 采用拖拭、擦拭或常量喷雾器喷洒消毒。

有效浓度为100mg/L微酸性次氯酸水或250mg/L-500mg/L含氯()或二氧化氯消毒液消毒液,消毒10min-30min

消毒前先清除地面的污迹,其他同物体表面

洗手水池、便器、盛装吐泻物的容器、痰盂(杯)等

1. 洗手水池、便器等每天2次擦拭消毒。

2. 盛装吐泻物的容器、痰盂(杯)等每次使用后及时浸泡消毒。

500mg/L-1000mg/L含氯()消毒液或250mg/L-500mg/L二氧化氯。消毒15min-30min

每次用后清洗或冲洗干净、保持清洁。

毛巾、被褥、台布等纺织品

每周清洗消毒1次。

1. 流通蒸汽100作用20min-30min

2. 煮沸消毒作用15min-30min。

3. 在阳光下暴晒4h以上。

毛巾应一人一巾一用一消毒,或使用一次性纸巾;被褥应一人一套。

电话机、传真机、打印机、电脑键盘、鼠标、小件办公用品

1. 表面擦拭清洁消毒。

2. 每周消毒1-2次。

1%过氧化氢湿巾或75%酒精或有效浓度为100mg/L微酸性次氯酸水。消毒

10min-30min

消毒到规定的时间后,用清水去除残留。

 

消毒对象

消毒方式、频次与要点

消毒因子、浓度及消毒时间

注意事项

餐桌、餐茶具、熟食盛具

1. 餐桌使用前应擦拭清洁消毒。

2. 餐茶具和熟食盛具应专用或一人一用一清洗消毒。

1. 流通蒸汽100作用20min-30min

2. 煮沸消毒作用15min-30min。

3. 按说明书使用消毒箱(柜)

1.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2. 严格执行“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3. 餐茶具和熟食盛具的消毒首选物理方法。

文体活动用品、玩具

1.    耐热耐湿物品可用流通蒸汽。

2.     不耐热的物品塑料、橡皮、木器类文体活动用品和玩具擦拭或浸泡消毒。

3.     纸质、长毛绒类文体活动用品和玩具可置阳光下暴晒或使用臭氧消毒器消毒。

4. 每周消毒1-2次。

1. 流通蒸汽100作用20min-30min

2. 沸消毒作用15min-30min

3. 在阳光下暴晒4h

4.1%过氧化氢湿巾或消毒液或250mg/L含氯()消毒液或100mg/L-250mg/二氧化氯消毒液。消毒10min-30mino

5.臭氧消毒器按使用说明书操作。

定期用清水清洗,可使用洗涤剂与温水清洗,以加强污垢的去除效果,有缝隙的文体活动用品和玩具还可用刷子涮洗。

清洁用具

1. 不同的区域应使用不同的拖布和抹布。

2.     每次使用后浸泡消毒。

有效浓度为100mg/L微酸性次氯酸水或250mg/L-500mg/L含氯()或二氧化氯消毒液消毒液,消毒30min以上。

1. 拖布和重复使用的抹布用完后应洗净、悬挂晾干,有条件的可烘干后存放。

2. 清洁桶应在每次使用后用温水和清洁剂清洗,充分干燥后倒置储存。

 

消毒对象

消毒方式、频次与要点

消毒因子、浓度及消毒时间

注意事项

吐泻物、分泌物、腹泻物

1. 用消毒干巾(水平消毒剂)覆盖包裹呕吐物,作用一定时间后,在穿戴好口罩、手套和隔离衣的情况下用覆盖的消毒干巾处理呕吐物丢入废物袋,用消毒湿巾(高水平消毒剂)或浸有消毒液(高水平消毒剂)的擦(拖)布擦(拖)拭可接触到呕吐物的物体表面及其周围。

2. 马桶、便池或洗手池内的呕吐物等,应先均匀撒含氯溴)消毒粉(如漂白粉)进行覆盖,盖上马桶盖,作用30min后用水冲去。

1. 呕吐物应急处置包,消毒干巾覆盖5min消毒湿巾擦拭消毒5min

2. 漂白粉覆盖30min。

1. 不可使用拖布或抹布直接清理。

2. 呕吐物处置应由保育员(老师)执行,不得由儿童(学生)执行。

3. 儿童(学生)发生呕吐后,当班保育员(老师)应立即疏散周围的儿童(学生)。

4. 处理呕吐物时应穿戴好口罩、手套和隔离衣。

1. 一般情况下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按照七步洗手法,充分搓洗。

2. 必要时可用合格的免洗手消毒剂消毒。

 

1. 学校应在儿童、学生就餐场所就提供足够的水龙头。

2. 学校应在餐厅、图书馆、体育馆、教室、宿舍楼等入口处提供免洗手消毒剂。

3. 不建议托幼机构儿童随意使用含醇类的免洗手消毒剂。

 

消毒对象

消毒方式、频次与要点

消毒因子、浓度及消毒时间

注意事项

校车、公务车等

空气

超低容量喷雾(气溶胶喷雾)消毒。

 

1%过氧化氢或0.1%-0.3%过氧乙酸250mg/L-500mg/L二氧化氢消毒液。消毒30min。

1.关闭车窗和其他车门,使车辆尽可能密闭。

2.作业期间关闭空调。
3.作业完成后开启空调。

物体表面

量喷雾消毒;
配合过氧化氢(含氯)消毒湿巾擦拭消毒。

1%过氧化氢消毒液或250mg/L-500mg/L含氯(溴)消毒液或二氧化氢消毒液。消毒10min-30min。

1.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应先去除可见污染后再行喷洒消毒。
2.应喷洒至物体表面被完全喷湿。
3.不得与清洗剂合用。
4.精密设备或操作仪表等使用湿巾擦拭消毒。

 

一、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在按照《上海市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消毒技术规范》(沪疾控传防〔2017〕82号)开展日常预防性消毒的基础上,增加消毒频次。

二、对于重点人员隔离观察期间的消毒按照《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隔离医学/健康观察感染控制与消毒技术指南(第二版)》中的消毒要求执行。消毒人员应做好相应的个人防护措施。

、出现可疑症状的人员时,学校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可疑病人生活、学习或工作等可能污染的场所开展终末消毒工作。具体消毒方法按照《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版)》中“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现场消毒技术指南(第五版)”要求执行。消毒人员应做好相应的个人防护措施。

 

附件2-1

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用品建议清单

 

物品名称

使用人员

疑似患者或其他可疑人员

与疑似患者/可疑人员接触的人员

环境清洁和预防性消毒人员

终末消毒人员

一次性医用口罩

 

 

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短时间)

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

 

√(较长时间)

 

 

工作服

 

 

隔离衣或一般防护服

 

√(短时间)

护目镜

 

 

 

一次性橡胶/丁腈手套

 

注:终末消毒工作须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开展。

附件2-2

学校防控新冠肺炎其他用品建议清单

种  类

物 品 名 称

备注

晨检器械

热像式筛检仪

 

额温枪

 

耳温枪

 

水银体温计

 

压舌板

 

手电筒

 

消毒药品

含氯或含溴消毒片

 

漂白粉

 

医用酒精

 

酒精棉球

 

1%过氧化氢消毒湿巾

 

1%过氧化氢消毒液或二氧化氯消毒液

 

洗手液

 

免洗手消毒液

不建议幼儿园(所)幼儿随意使用含醇类的免洗手消毒液

消毒器械

高温(蒸汽或煮沸)消毒器械

幼儿园消毒毛巾、被褥等纺织品

移动式紫外线消毒灯

 

超低容量喷雾器

 

常量喷雾器

 

呕吐物应急处置包

 

微酸性次氯酸水生成器

 

医疗废物专用袋

 

高配

循环风空气消毒机

 

 


附件2-3

学校防控新冠肺炎应急物资保障标准

(试行

 

一、热像式筛检仪

人员相对集中的校园出入口,配备热成像人体测温仪器,学生生活园区等其他等人员密集公共区域可酌情配备。

二 、体温计

各功能区域(如门卫室、卫生室、临时留观区、临时隔离观察区、宿管等)须配备1-3支,每班也须至少配备1支,同时准备适量的75%酒精消毒棉球。

三、额温枪

门卫室、卫生室、临时留观区、临时隔离观察区、宿管等配备2把额温枪。其他公共场区域和校车可酌情配备。配备额温枪的场所须同时准备适量的75%酒精消毒棉球。

四、口罩

口罩的配备依据疫情的需要。在有疫情的时期里建议一次性医用口罩每位师生每天1片,一线工作人员2片(每天)。口罩须由专门部门统一储备管理,一线工作人员按天到岗领取。

五、消毒用品

(一)空气消毒

1.过氧化氢消毒:1%过氧化氢消毒液,按8ml每立方米计算,每天1次,储备14天用量。需要配备喷雾器,按人数每500人配备1个。

2.二氧化氯消毒:250mg/L二氧化氯消毒液,按8ml每立方米计算,每天1次,储备14天用量。需要配备喷雾器,按人数每500人配备1个。

以上1、2两种方法择其一即可。

3.紫外线灯消毒。室内场所通风不良时,如无法形成空气对流等情况,可用紫外线灯照射。紫外线杀菌灯的数量为每立方米体积不少于1.5瓦,照射时间30分钟?60分钟。消毒必须在无人情况下进行。每60平方米的教室推荐使用3盏30瓦移动紫外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配备。紫外线等消毒结束后,关灯,开窗通风15分钟以上后人员再进入室内。

(二)物体表面消毒

1.消毒湿巾,1%过氧化氢消毒湿巾,擦拭地面、课桌椅、门把手、楼梯扶手、水龙头等表面。每天1次,储备 14天所需用量。

2.含有效氯(溴)的消毒片,将消毒片(500mg/片)溶于1升水中,含有效氯(溴)500mg/L,适用于15平方米的消毒。擦拭地面、课桌椅、门把手、楼梯扶手、水龙头等表面。每天1次,储备 14天所需用量。

3.微酸性次氯酸水,由微酸性次氯酸水生成器直接产生含有效浓度100mg/L的微酸性次氯酸水,擦拭地面、课桌椅、门把手、楼梯扶手、水龙头等表面。每天1次。

以上1、2、3三种方法择其一即可。

以上为预防性消毒方法与用量,在特定场合和地点,要按照以下标准执行:公共卫生间、电梯间、生活垃圾处理区,便器、手盆等卫生洁具可用含有效氯(溴)1000mg/L消毒溶液擦拭或喷洒消毒,过氧化氢和微酸性次氯酸水浓度不变,每日1 次,储备14天所需用量。

六、临时留观区域(临时隔离观察区)配备标准

体温计每个房间1个;额温枪1-2把;血压计1-2台;一次性医用口罩、手套、帽子、隔离衣、鞋套、呕吐包、护目镜、N95或KN95口罩根据学生规模适量配置;配备足量的消毒液、紫外线灯、75%的酒精棉球、免洗手消毒液等。

以上疫情防控物资须考虑一周的用量提前储备,建议增加正常储备量的10%作为突发应急保障物资。防控物资须指定专人管理,并建立台账,指定防疫物资岗位配置标准,每日统计防疫物资库存数量并按需定期补充,确保满足疫情防控需要。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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