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杨浦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27
2020年上海市杨浦区司法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杨浦区司法局编制。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海杨浦”门户网站(www.shyp.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杨浦区司法局联系(地址:惠民路800号2号楼1906室,电话:55218017)。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府办政务公开科的具体指导下,杨浦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杨浦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照《2020年杨浦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完善制度规范,规范公开流程,进一步增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质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加强公开力度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18件,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估结果。主动公开行政处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提案建议答复等信息。开展政策解读工作,聚焦新法实施做好《社区矫正法》、《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解读,围绕社会热点与公众需求做好诉调对接工作、《杨浦区关于规范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的实施办法》等政策的解读工作。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让群众进一步了解区司法局工作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执行新出台的《条例》,对照《方案》的相关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结合“一网通办”工作,依托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优化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流程。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4件,未发生复议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制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明确发布。对信息公开申请落实三级审批机制,做到程序规范、流程完备、责任到人,确保答复准确。 (四)平台建设方面 依托“上海杨浦”政府门户网站的平台,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财政资金、政策解读、许可处罚双公示等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运用,全年在“上海杨浦”司法局专栏中发布各类信息120余条,全面介绍杨浦区司法行政工作动态。通过“杨浦区司法局”“上海市杨浦公证处”“杨浦矫正”微信公众号,及时向社会发布政务动态和便民服务信息,全年共发布350余条微信。 (五)监督保障方面 根据工作要求,明确分管领导,由局办公室牵头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由专人负责具体承办,及时学习贯彻信息公开的新精神新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强化保密审查工作意识,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将文件信息公开属性和保密审核同步进行,提升监督保障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度我局较好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比如:政府信息公开深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意识需要进一步提升,工作业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到位。 2021年,我局将继续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落实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流程,加强对本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培训,主动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将严格执行本区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积极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修订,年度报告、财政资金、政策解读、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公共服务、回应关切等信息的政务公开,及时更新我局机构设置、职能、权责清单调整情况。结合《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指标(2020—2022年)》(沪司发〔2020〕87号)的相关要求,做好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信息依法公开工作。充分发挥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作用,加强宣传,吸引更多公众关注并参与政务公开工作。
杨浦区司法局 2021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