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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学生健康促进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1-03-09
索引号:YD0601000-2011-00541
发文字号:杨教〔2011〕23号
发布机构: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局
信息分类:部门公文
杨教〔2011〕23号
杨 浦 区 教 育 局
关于推进《“学生健康促进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中小学、托幼机构(含职校、民办):
现将《杨浦区教育局关于推进“学生健康促进工程”的实施意见》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素质教育 学生健康 实施意见 通知
杨浦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2月25日印
杨浦区教育局
关于推进“学生健康促进工程”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要求,切实提高青少年身心健康水平,促进青少年全面健康成长,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坚持“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和“健康第一”的核心理念,以“让健康成为孩子的终身财富”为主题,在“十二五”期间,全面深入推进学校体育卫生心理工作,促进医教结合、体教结合,增强学校体育卫生心理的保障能力,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健康发展,为社会培养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充满活力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项目任务与措施
(一)阳光体育促进项目
1、目标
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在中小学校深入广泛开展,引导学生养成自觉进行体育锻炼的习惯;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和阳光体育运动评介机制,实施科学的学生体质健康干预措施。通过建设,全区中小学校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室达标,所有学生主动参加体育运动,100%学校建立学生运动队,60%学校为体育特色校或传统项目校,我区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2、措施
(1)成立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中心和学校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室。全面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分析和评价各校阳光体育活动情况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制定学校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室建设标准,落实监测的设备和场所,明确管理制度和职责,对全体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实施健康体锻的科学指导。
(2)开展区阳光体育大联赛。以“阳光、运动、健康”为主题,在全区广泛开展区级、校际、学校、班级等各层面的阳光体育联赛活动,通过既相互连贯、逐级提升,又相对独立、自成体系的阳光体育大联赛和小型多样的单项达标赛、体能竞赛和“千校万班”特色活动展示等,确保阳光体育运动覆盖到全体学生,形成“人人有项目、班班有团队、校校有特色”的阳光体育运动氛围,使阳光体育成为校园文化的品牌。
(3)提高体育课、体育活动课质量,开展课间阳光体育活动。严格落实“三课两操两活动”制度,确保体育课质量。各校制定科学、合理、适合各学段学生身心特点的体育活动课方案,指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在全区中小学校中试点推进和分步实施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学校每天统一安排不少于2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通过制定课间体育活动方案、组织精品活动案例征集、编制案例集,确保全体学生参与,促进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4)建设学校星级体育社团, 推进“2+1”文体工程的实施。整体规划和积极拓展全区中小学学生体育运动技能普及项目,发挥“体教结合”作用,加强体育社团建设,在全区中小学校中有序推进“人人学会游泳”项目、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项目、“三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运动项目和跳踢等休闲体育项目,确保每个学生掌握2项体育运动技能。五年内,在中小学校建设100个星级体育社团,让社团成为组织学生参与课外活动的主阵地;加强中小学校体育俱乐部的建设,五年内建成10-20个中小学体育俱乐部,完善筹资和运作模式,使之在学生课外体育锻炼中发挥组织和保障作用。
(二)学生常见病干预项目
1、目标
“医教结合”深入推进,学校卫生工作与区域防病控病工作相结合,学校卫生工作规范有序、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通过科学的指导和有效的干预,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学生常见病发病状况明显改善,学生肥胖、营养不良和近视发生率有所下降。
2、措施
(1)建立“医生进校园”机制。成立社区卫生中心全科医生进校园服务团队、学生常见病干预专家指导小组,将学校卫生工作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防疫工作有机衔接,通过“一校(园)一医”方式,实行专业医生定期进校园指导学校卫生工作,指导学生卫生教师开展“1+5+X”(健康档案+制度建设、健康教育、食品卫生、常见病防治、传染病防控+特色项目)卫生工作专业化标准化建设;协助学校开展学生及家长健康教育与咨询活动;学生常见病干预专家指导小组,定期进入校园,开展学生常见病干预的课题研究与指导;开展特殊儿童的康复训练活动,建立“一块一室”12所学校“资源教室”,建立“一室一医”指导医生队伍,为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实施康复课程与训练。
(2)建设“一生一档”系统。以学生体检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为依据,建设学生电子健康档案管理系统,为中小幼三个阶段的每一个学生建立包括学生体质健康指标和体检监测内容在内的电子健康档案,并随本人至中学毕业,通过信息化软件,实现家庭、学校、医院之间的互动,促使家庭、学校、社区共同参与学生健康管理工作。
(3)完善学校课桌椅的配置与调整。为有效预防学生近视和脊柱弯曲,在全区所有中小学校开展课桌椅的配置完善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通过内部调整、校际间调整和增配等综合措施,为学生提供与其身高相符合的课桌椅,每间教室内至少设有2种以上不同型号的课桌椅。
(4)开展学校卫生室达标建设。根据国家和本市学校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标准,开展卫生室的达标建设,进一步完善学校卫生保健机构设施条件。
(三)学生心理健康辅导项目
1、目标
科学规划区域生命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积极探索与实践心理健康教育的有效模式,进一步完善学校生命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体系,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减少不良心理事件和社会适应困难的发生率。
2、措施
(1)建立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和建设学校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室。统筹学校、社区、专业机构、新闻媒体等各方资源,探索形成区级、街道、学校“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网络,通过成立区健康志愿者服务团队、设立社区工作站和加强学校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室的达标建设,为区域青少年和家长提供心理健康的热线咨询、预约面询、个别辅导、团体活动、转介治疗等专业化服务;在全区中小学校全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和心理健康活动,全区100%学校建设标准化的心理辅导室,20%的学校成为市级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
(2)加强中小学“温馨教室”建设。加强师生、生生间的良好教学氛围建设,通过活动展示、示范点评审和优秀教师团队的表彰,建设一批市、区级“温馨教室”示范点和“温馨教室”班级优秀教师团队,为学生身心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四)师资建设项目
1、目标
落实体育、卫生、心理教师岗位任职标准,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专业化水平;建立多种形式的教师职前、职后培训机制,加强科研引导,促进区域内外的交流,提升体育、卫生、心理教师的整体素质。
2、措施
(1)规范学校健康教育教师的任职资格和岗位专业标准。严格准入机制和岗位考核,通过在职学习与严格准入标准,五年内实现中小学卫生、体育教师90%左右大专以上学历,心理教师90%左右本科以上学历;每所学校按600:1配足卫生保健老师,每个学区配备1名卫生保健老师;每所中学配备1-2名专职心理教师,每所小学配备兼职心理教师1名。
(2)加强学校健康教育教师的业务培训。建立学校健康教师职前、职后培训机制和定期培训制度,通过与专业机构联合办班、委托办班以及选送培训等形式,加强卫生教师的专业培训,5年内完成学分培训;实现心理教师持证上岗;加大体育教师的专业培训,开展技能训练与考核;建设一批学科基地,发挥其“传、帮、带”作用,培养一批骨干教师队伍;扶持一批教学创新团队,通过团队的定期交流、互动,实践创新健康课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提高学校健康教育教师队伍的整体教学水平。
(3)开展学校健康教育科研。设立学校“医教结合”、“阳光体育”专项科研经费,开展心理健康优秀论文评选活动,鼓励学校教师积极开展健康教育的科研,促进一线健康教育教师提高教育教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五)课程建设项目
1、目标
构建中小学层次分明、科学衔接的学校体育卫生心理健康课程体系;学校将健康课程纳入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开发建设校本课程,探索设计适合学生实际的区本课程。
2、措施
(1)规范执行市体育卫生心理健康课程计划。认真贯彻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建设中小学健康教育课程体系,实施《上海市中小学健康教育实施方案》,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每天多睡一小时”、“三课两操两活动”;在中小学开设心理辅导活动。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要求,保证健康教育的课时和师资。
(2)建设区本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整体规划各学段心理健康教育目标,通过开展区本心理健康教材《心灵体操》的修订工作、分层推广国家级获奖课题“上理附小的‘性别教育’”和继续开展中学生两性情感教育的研究,逐步完善各学段心理健康教育的课程,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人格成长教育”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
(3)打造精品课程与示范课程。通过组织开展全区健康教育精品课程的评选与示范课程的展示活动,鼓励全区各学校根据本校特色,积极开发学校体育活动课、健康教育校本课程,加强系列教材建设;加强区中心教研组建设,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有效性教学活动的研究,积极探索课程组织与管理方式的创新。
三、实施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区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分管领导及区教师进修学院副院长任副组长,高中科、义教科、学前科、人事科、计财科、办公室、督导室、德育室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明确职责,落实分工,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组织推进工作。
2、提供机制保障。将学校课桌椅配置完善工作、“医生进校园”行动、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中心建设项目及学校心理健康辅导室分层达标建设项目列入2011年政府实事项目;明确体育卫生心理师资培训及职务评聘等相关政策;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公示制度;建立学校阳光体育联赛积分评价体系。
3、开展专业指导。成立由体育、卫生、心理等领域专家组成专业指导委员会,对相关项目的实施进行科学、专业地指导;建立“体育教练进校园”制度,整合高校、体育、社区等资源,引进优秀体育教练员、社区体育指导员和上海体育学院学生志愿者,进入学校协助体育活动课的开展,指导学生的体育社团活动。
4、落实资源保障。课桌椅配置完善项目、“医生进校园”项目及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中心、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建设项目纳入相关部门经费预算,统筹安排;学校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室建设项目、学校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室建设项目及学校校本课程的研发项目,由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予以保障;区卫生、体育、心理教师的专项培训,列入区学科教师培训计划,予以保障与推进;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向学生免费开放;设立“体教结合”、“医教结合”、“阳光体育”专项经费,统筹安排相关活动。
5、实施专项督导。制订区“学生健康促进工程”专项督导的实施细则和具体指标,定期组织专项督导与评估。对列入2011年政府实事项目的工作进行每月督查,对相关责任部门和学校的实施情况跟踪讲评。建立“每天锻炼一小时”、“每天多睡一小时”、“三课两操两活动”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制度。2012年组织开展“学校健康促进工程”的专项督导。
6、进行评优表彰。将学校“学生健康促进工作”相关建设项目的情况与第三轮“健康校园”、“体育特色校”、“行为规范校”等评定工作相结合,并对成绩突出的部门、学校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校要充分认识“学生健康促进工程”对学生的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重要意义,认清我区全面推进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加强领导,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项目负责人,落实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
2、制定方案,科学实施。各校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照相关项目的建设标准,细化实施步骤、建设内容;保障建设经费的落实;统筹规划,科学实施。
3、加强沟通,协调推进。各校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区域各方力量,有力开展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分步有序推进工作开展,加强阶段性的自查和评估,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