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局机构职能 2024-07-09
中共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工作委员会是区委派出机关,为正处级,根据区委授权,负责教育系统党的工作。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局是主管教育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中共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工作委员会与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局合署办公。
中共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制定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领导中共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工作委员会机关、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二)负责教育系统党的思想政治建设,落实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教育系统党的宣传工作,抓好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教育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区委管理教育系统区管干部;负责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干部的培养、选拔、任免、教育、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退(离)休干部的管理、教育和服务。
(四)加强师德建设和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教育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五)负责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有效途径、活动方式和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发展工作。
(六)负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
(七)负责教育系统统战工作,充分发挥教育系统民主党派等各方面统战人士的作用。
(八)负责教育系统安全风险的防范和化解,维护学校稳定。
(九)领导教育系统工会、共青团等群众团体,支持群众团体按照有关规定独立开展工作。
(十)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区域实际,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和管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负责区属学前教育、各级各类学历教育的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指导教育科学研究和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开展基础教育学业质量评价和监测,组织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依法独立行使教育督导职能。
(四)落实中小学、幼儿园等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按标准配备学校的技术装备,负责区域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和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五)负责学校德育、体育、卫生、艺术、科普、劳动教育以及国防教育等工作,统筹、指导学生社会实践和校外教育工作。
(六)规划、指导和管理教师工作。统筹规划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培训规划,优化队伍结构。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招聘录用和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和评审等工作,制定教师管理规章制度。
(七)负责教育经费管理与监督。统筹管理教育事业费和教育基本建设投资,监督学校及其他教育单位教育经费的管理。负责教育国有资产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教育基本建设项目。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负责教育审计督查工作。
(八)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学校开展公共安全教育、禁毒教育和法治教育,监督、指导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九)加强民办教育办学规范管理。负责举办高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监管,牵头组织校外培训市场综合执法。牵头管理0-3岁托育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0-3岁托育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十)统筹、协调、指导学习型社会建设工作,负责社区教育教学管理,促进终身教育工作发展。负责教育系统国际合作交流和与港澳台地区的合作交流工作。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