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2018年度杨浦区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2018-09-13

教育系统各单位:

现将《关于2018年度杨浦区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2018年度杨浦区教师系列中级职务申报具体要求

 

 

2018910

 

 

关于2018年度杨浦区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评聘

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发展素质教育,培养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根据本市人社局、市教委有关教师系列专技职务评聘工作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对我区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评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评议范围及要求

具有本市户籍,或办理了《上海市居住证》1年以上并在有效期内的,符合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一)本区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职业高中等持有相关《教师资格证书》并从事基础教育的在岗教师。

(二)其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人员,现在本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上任教满1年,须按教师系列中级职务任职条件参加转岗评议。

(三)上一年度未通过评议人员,必须在申报当年取得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否则不予受理。

(四)当年度已达到退休年龄者,一律不接受申报。

二、评聘条件

(一)师德素养

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当好学生引路人,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

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实行违背师德一票否决制,教师师德由学校负责考核。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20082号)、《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监〔20144号)、《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等规定,加强对教师师德师风的监察监督,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制订具体考核指标,形成由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师德定期考核制度,师德考核结果作为评聘的重要依据。

(二)教育教学能力

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效开展学科德育实践,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一级教师一般应具有三年以上班主任工作(含副班主任)经历。音乐、体育、美术、劳技和计算机教师,如无班主任经历,则必须带学生课外活动,年限不得少于班主任的年限规定。

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地专业知识技能,完成规定的教学课时量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任二级教师职务以来,至少有两节校级(含校级)以上的公开课,并附有公开课的教案和《课堂教学评价汇总表》;至少有一次学生(家长)问卷调查及评价记录;续聘考核合格以上,任二级教师职务期间至少有一次学年度考核优秀(转岗对象除外)。

(三)教育教学研究水平

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在培养、指导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任二级教师职务以来至少有一篇独立撰写的与申报学科相关的论文在校级及以上范围内发表或交流。

(四)学历学位

1、中学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2、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197811日以后出生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3、先工作后取得所规定学历的人员,必须在取得规定学历以后从事本专业工作至少二年。

(五)任职资历

1、基本资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累计满4年。

2)具有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不少于2年或从事教师工作3年以上。

3)具有博士学位,符合一级教师任职条件可直接认定。

4)从其它相关专业技术岗位转到教师岗位的人员,应有初级职务任职累计满4年的经历,其中被聘二级教师岗位原则上不少于1年。

2、任教学科(岗位)资历

1)申报学科须与目前任教学科(岗位)一致,提交的论文等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应与所任教育教学工作以及申报学科(岗位)相一致。

2)目前任教学科(岗位)的经历一般应满3年,具有博士学位的应满1年。

3、申报人的任职资历计算截止至当年1231日。

(六)破格评聘

对任职资历未达到上述规定的人员,如确有真才实学,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破格评聘(资历破格的年限一般不超过1年):

1、任二级教师职务期间完成4年任课教学工作量。

2、师德修养与工作业绩、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研究水平各方面均符合教师系列中级职务任职条件,且在学校和局学科评议组考核中名列前茅。

3、二级职务期间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申报德育学科的教师,在培养优良班风和转变学生思想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所带班级获得区级及以上先进集体称号或本人获区级及以上优秀大、中队辅导员、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

2)任学科教学工作一般应满4年,在推动素质教育、课程教材改革方面有成效,了解本学科教学研究动态,有一定的知名度,在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和发展智力、培养能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获得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观摩竞赛一、二等奖,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观摩竞赛等第奖。

3)承担学校教育科学研究专题,并获得区级(含区级)二等奖以上,市级等第奖或在市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过论文3篇,获奖或发表的文章均为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

4)因教育教学业绩显著而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七)继续教育

完成规定的教师职务培训任务。

(八)支教教师政策

任二级教师期间,由教育行政部门选派到西藏、新疆、云南、贵州等外省市支教并经受援单位考核合格者,可享受以下政策:

1、支教期间在当地所写的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调查报告以及论文被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应视作在区(县)级刊物发表。

2、支教期间在当地开展培训、进行带教或开设公开示范课等,可视其具体开展工作的情况,折合成相应学分记入其本轮参加教师职务培训的学分中。

3、援藏满1年并经受援单位考核合格者,论文不作为申报的必要条件。

三、评聘的程序

(一)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根据本单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情况,公布岗位空缺数及任职条件。

(二)符合基本任职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学校的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在学校规定的场所内展示,展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审核申报人员的任职条件并进行考核,提出书面推荐意见,在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推荐,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区教育行政部门受理学校提交的材料,组织学科专家通过笔试、面试(上课、说课、答辩)等形式,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议,作出评价意见,并报区教师职务评聘审核委员会审定。区教师职务评聘审核委员会审议学科专家组意见并以实名投票表决形式作出审定意见。评议结果,由区教育行政部门上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学校。

    (五)学校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填写杨浦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晋升审批表上报区人社局,批准后学校聘任。

    四、其他

(一)申报实验系列中级职务的师德素养、学历学位、任职年限、论文等要求参照本意见教师系列中级职务的相关规定。

(二)本意见从20189月起试行。

(三)本意见最终解释权归杨浦区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

2018年度杨浦区教师系列中级职务申报具体要求

 

一、申报学科

(一)教师职务: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政治(含社会、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音乐、美术、地理、生命科学、校外教育、职业教育、信息科技、学前教育、跨学科教育(含小学科学与技术、初中科学、拓展/探究)、劳动技术教育、德育一、德育二(少先队专业)、教育和心理(教科研/中小学心理)、特殊教育以及社区教育(借在社区学院、社区学校中,专职从事社区教育教学工作并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在编在岗教师)等23门学科。

(二)实验系列:物理、化学、生命科学。

二、材料要求

各校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按一人一袋上报到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报人员相关信息需在“协同平台上”上报并导出汇总花名册。申报人的材料内容、要求和顺序如下:

(一)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综合评价表;

(二)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评价)表原件;

(三) 校级晋升考核汇总表;

(四) 专业技术人员业绩考核档案(有关证书复印件附副本后,具体顺序按材料目录表);

(五) 教科研成果1---3篇,并附相关证明;

(六) 其他相关材料(见材料目录)。

三、日程安排

(一)9月中旬下发杨浦区2018年度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

(二)109--12日各校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交区教育人才中心

(三)1110日申报人员参加学科专业知识和能力测试(笔试)

(四)20193月开展学科评议(含听课、面试等)

(五)20193月底公布评议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