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5

杨浦区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杨浦区司法局编制。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海杨浦”门户网站(www.shyp.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杨浦区司法局联系(地址:惠民路800号2号楼2001室,电话:5521801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按照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围绕司法行政年度重点工作,及时主动公开区司法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以及财政预决算等财政信息,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普法责任清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等。全年共制发公文类信息11条,主动公开11条,主动公开率达100%。通过图解图表、音视频等多元化方式对政策性文件开展多元化解读,发布政策解读5条。举办“杨浦区司法局开放日×杨浦·法治荟”活动,组织高校学生走进行政复议机关,了解司法行政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区司法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已答复13件(含上一年结转件),无结转下一年继续办理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网络申请4件。均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全部按照规定的办理程序和时间进行答复,确保答复中已援引法定依据并明示救济渠道。政府信息公开被复议案件无被纠错或败诉情形,无被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负责制,明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履行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责任,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落实主动公开制度,健全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政务稿件发布流程,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及新媒体平台建设。及时更新门户网站专栏信息,全年在“上海杨浦”司法局专栏中发布各类信息20余条。充分运用各业务条线新媒体力量资源,打造杨浦区司法局、杨浦矫正、杨浦区法律援助中心、杨浦公证处等信息宣传矩阵,及时推送相关政务信息和法律资讯。今年以来,局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原创微信200余条。顺应数字化转型新趋势,与区融媒体中心合作开设法声昂“杨”普法专栏节目,全年推送28期节目,累计受众逾20000人次。

(五)监督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局专题会议,单位主要领导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谋划做好我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区政府组织的各类政务公开培训,规范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归档以及依申请公开的答复等相关工作。开展自评自查,按照区府办政务公开科要求,对本部门政府公开工作进行自查,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不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1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1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7

0

0

0

0

0

7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1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9

0

1

0

1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与拓展,政策文件解读的多样性和精准性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人员专业化程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工作能力有待提升。

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局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推进我局官方网站政务公开栏目的建设,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2023年已采用一图读懂1次、视频解读4次,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帮助社会公众更好理解新出台的政策文件。同时,深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进一步提升单位相关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认识、衔接、运用和落实能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加强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市场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等制度措施的精准推介和适用性解读,大力推行“市场主体合规一码通”。举行“信用惠企便民助发展 法治化营商环境再优化”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主题宣传推介会,宣传推广使用专用信用报告。

2.深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围绕司法行政工作,及时公开单位的重大决策部署,借助区门户网站、杨浦区司法局公众号等多种渠道,针对本单位制定的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并邀请利益相关方参与集体讨论环节,广泛征求并吸纳意见建议。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执行本区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依据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本市有关规定执行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管理,本机关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上海市杨浦区司法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