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无偿调拨固定资产的函 2022-12-13


 

 

 

杨卫[2022]143

关于申请无偿调拨固定资产的函

 

区财政局:

根据《中共上海市杨浦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区卫生健康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的批复》(杨委编委【2021】22号)文件精神,整合区卫生健康教学基地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财务管理中心,组建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中心;整合区血液管理事务中心、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指导中心的职责,组建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健康促进中心。

我委2021年委托第三方对卫教基地、财务管理中心、血液管理中心、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指导中心4家涉及事业单位改革单位开展了清算审计,清算时间节点至2021年12月31日,目前已全部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

根据清算审计报告确认的结果,现申请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财务管理中心和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指导中心固定资产在财政资产平台上以调拨方式统一并入新成立的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健康促进中心,尽早完成资产的调拨、划转及处置工作。

目前财管中心、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指导中心已根据编办流程进行撤销,公章已上缴,故此次资产合并过程中涉及相关材料无法加盖单位公章。

请予帮助解决为盼。

 

 

 

 

 

                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213

 

 

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20221213日印发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