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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作为上海好时代社区公益服务中心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复 2024-11-06
索引号:-2024-13617
发文字号:杨民发〔2024〕57号
发布机构:区民政局
信息分类:部门公文
上海好时代社区公益服务中心:
关于上海好时代社区公益服务中心迁入我区的申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们申请,由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作为业务主管单位。上海好时代社区公益服务中心的业务范围:开展公益组织扶持培育、项目评估、社区治理、社区养老服务、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法定代表人为詹昕。
上海好时代社区公益服务中心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好时代社区公益服务中心章程》规定开展活动,同时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关于办理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迁出迁入变更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沪民规〔2020〕5号)的有关规定,办理迁入事项。
特此批复。
杨浦区民政局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