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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云兰同志任职的通知
2013-12-03
索引号:
-2013-00002
发文字号:
杨延工委[2013]42号
发布机构:
延吉新村街道
信息分类:
部门公文
街道各科室、辖区各职能单位、各居委会:
经党工委会议研究,任命延吉新村派出所一级警员高云兰同志为舒兰路居民区党总支副书记。
二○一三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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