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2015-10-08
上海市杨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月至3月,区审计局对杨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安监局)2014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安监局主管本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下辖杨浦区安全生产促进中心(以下简称区安促中心)1家事业单位,均为全额预算单位。
审计结果表明,区安监局能够根据国家预算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好本部门2014年度预算编报工作,2014年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结余资金未纳入次年预算
经审计,区安监局2013年末累计预算结余资金为554.72万元(含2012年年末累计预算结余资金349.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余为142.38万元、“项目支出”结余为412.34万元,未纳入该局2014年预算。
区安促中心2013年末累计预算结余资金为177.75万元(含2012年年末累计预算结余资金13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余为97.09万元、“项目支出”结余为80.66万元,未纳入该中心2014年预算。
2、资产管理不到位
经审计,区安监局未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杨浦区区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账,对2012年区公务用车改革中统一处置的车辆未及时办理核销手续,存在账实不符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关于“结余资金未纳入次年预算”的问题,要求区安监局和区安促中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将2012年的年末累计预算结余资金349.56万元和130.59万元上缴区财政局;关于“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要求区安监局在建立和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明确专人负责本部门资产的领用、保管和清点等实物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资产日常的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安监局高度重视,制定了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并明确了整改责任主体,要求有关责任部门认真落实审计意见,逐条逐项进行整改。对2012年的年末累计预算结余资金,区安监局和区安促中心已于2015年9月上缴了区财政局。区安监局根据内控管理要求,修订了国有资产管理等内控制度,并于2015年7月建立了固定资产实物台账,对区公务用车改革中统一处置的车辆按规定办理了核销手续等,已做到账账、账实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