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02-22

2015年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杨浦区政府网站(WWW.SHYP.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1231日止。请联系: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局办公室,电话:25032520

一 、概 述

2015年杨浦区教育局在市教委与区政府的关心和指导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杨浦教育”网站建设,完善并实施“局长负责、部门协作”的领导机制,“责任到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在“广泛发动、人人重视”的良好氛围中,我局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工作以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便民工作效率,树立杨浦教育良好形象。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明确要求。继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修订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深入领会精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要求。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我局领导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给予具体的工作指导,统筹协调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问题。我局办公室作为职能科室,在实现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杨浦教育”网站建设等一体化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

(三)继续完善各项制度,形成各项工作的长效机制。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审核贯彻公文生成全过程,形成信息生成、审核、发布等流程的长效机制,把好公文信息公开源头关。通过网站公开接待、咨询、信访、投诉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四)加强建设和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按规范更新并主动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梳理、确定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目录的备案工作。每月、每季度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咨询、申请、答复情况的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并规范编制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五)积极推动基础教育机构的信息公开工作。贯彻实施《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上海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标准化建设指导方案》,以推进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推动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的工作。与教育信息中心协同开展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指导,年终对学校信息公开和网站评议情况开展评议,并督促学校对评议结果进行落实整改,不断推动学校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规范化、特色化方向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到201512月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5条,其中,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4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一)丰富内容,方便查询。及时主动将公开政府信息上传到“上海杨浦”和“杨浦教育”网站,并定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涵盖各级各类教育,更方便市民查找利用。主动发布教育“十二五规划”各项工作执行情况信息,“杨浦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总结”、“杨浦教育高端人才培养工作推进情况”等重大政策、特色工作执行情况信息;“2015年学前、中小学招生入学意见”、“2015年各级各类考试工作要求”等招生考试信息;按市教委、区财政要求及时发布“三公经费”、“教育附加费专项资金”及“部门预决算”等财政资金信息和教育统计等百姓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多渠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我局凡属主动公开的信息,在“杨浦教育”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及时主动公开,主动向“上海教育”网站报送信息104条。此外,我局还将根据具体实际,分别通过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书面通知以及其他便于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晓的形式公开相关信息。各基础教育机构也同时建立了学校信息公开网站,扩充了公开渠道。

(三)主动发布便民信息,提供便民服务。“杨浦教育”网站设立“政策解读”、“便民问答”和“办事指南”便民栏目发布便民信息,紧跟2015年招生考试、帮困助学等新政策的出台,及时发布政策解读37条;围绕市民关注的入园入学、中高考及教师应聘等事项,主动设计自问自答的便民问答56条,为百姓答疑解惑;梳理学生转学、民办学校变更及教育人事等事项办事指南信息11条,保证办事信息的有效性。

(四)及时受理网上咨询、信访和监督答复。2015年及时做好市民“网上咨询、投诉、局长信箱”的回复,对具有普遍性且不涉及个人隐私的答复,在提问人同意公开的前提下,作为热点问答主动公开120条,供公众借鉴。开展“杨浦区第五届师德标兵评选结果”公示12项。利用网络平台加强调查与互动。“杨浦区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意见征求”等网上征求意见2项、“杨浦区政风行风网上测评”等网上调查3项、“第三届“杨浦教育创智季””等网上讨论2项。利用网络平台征集民意,互动活动结束及时反馈结果。

(五)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梳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事服务。结合杨浦区委区政府对梳理公布行政权力清单的要求,由办公室牵头,各职能科室具体落实,反复核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办事所需提交材料”等要素信息,确保公布信息规范准确,做到要素齐全,公开透明。进一步梳理审批事项流程,网上平台设置科学合理,设置办事指南、网上受理、状态查询、表格下载、便民问答等办事环节,兼具受理、查询、结果反馈等功能。另外结合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专栏的开设,我局规范了内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的运转和管理,明确相关职能科室的职责,要求科室派专人负责每日后台查看及时受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操作,做到有序运作、规范高效。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我局收到来自网络和信函的公开政府信息申请4件,内容主要涉及招生入学、教育科研等,我局领导十分重视,办公室积极与相关科室沟通协调,主动与区府办信息公开科、区府法制办以及市教委办公室进行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研究制定最终答复方案,并严格按规范流程操作。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我局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免除收费情况

本年度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政策解读、意见征询等工作有待加强。二是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功能不够完善,不能为市民提供便捷全面的办理路径。三是网上互动交流途径和方式有待进一步探索与开发,市民关注度高的政务微信服务还未开通。明年,我局将以内容细化为抓手,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服务,积极体现信息的完整性、系统性、时效性,进一步探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工作,进一步做好公众关注程度高的事项的公示工作,进一步加大与市民的互动力度,研究开发教育政务微信等。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利国利民的举措,对促进政府建设、维护公民权益、推动社会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政府机关应义不容辞地做好此项工作,我们将常抓不懈,不断创新,尽善尽美地履行我们应尽的职责。我们在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不断增强责任意识,通过信息公开的平台,努力树立杨浦良好的教育形象,努力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七、指标统计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指标统计表

2015年度)

统 计 指 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49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258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1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4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3

     4.信函申请数

 

 

1

  (二)申请办结数

 

 

4

     1.按时办结数

 

 

4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3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2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