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关于调整2021年本市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 2021-06-30
索引号:-2021-00002
发布机构:区医保局
信息分类:医保经办服务
2021年7月1日零时起,本市职工医保将进入2021医保年度(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将从55万元提高到57万元,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仍按规定继续报销80%。
2021年医保年度的职工医保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均不作调整,仍然按照2020年医保年度标准执行。
参保对象 |
门急诊自负段标准(元) |
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元) |
|
在职职工 |
1500元 |
1500元 |
|
退休人员 |
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 |
300元 |
700元 |
2001年1月1日后退休 |
700元 |
1200元 |
2021年医保年度参保人员的个人医疗账户资金,也将于7月1日计入,计入办法与2020年医保年度一致:在职职工的个人缴费,按本人实际缴费金额全额划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也划入一部分至个人账户,其划入标准不作调整,按照2020年医保年度标准执行。
职退情况 |
年龄段 |
计入标准(元) |
在职职工 |
34岁以下 |
210元 |
35-44岁 |
420元 |
|
45岁以上 |
630元 |
|
退休人员 |
74岁以下 |
1680元 |
75岁以上 |
1890元 |
杨浦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