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延吉新村街道社区工作者事务所(筹):
你处报来《关于成立上海延吉新村街道社区工作者事务所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同意成立上海延吉新村街道社区工作者事务所,由姜伟军担任法定代表人。望接此批复后按有关政策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此复
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