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03-04

上海市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区政府: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区建管委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市政府《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和区委、区政府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在开展城区建设和管理工作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18年度区建管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放管服”,推进本市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新规落地,通过政府服务做加法、审批环节做减法、事中事后做乘法,进一步优化杨浦营商环境,在全市率先做到两个项目当月申报、当月发证。推进落实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成立区审改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宣贯培训,制订实施意见,明确职责和任务分工,遴选政府和企业投资试点项目,加强服务指导,加快项目上联审平台后的审批进度,工业项目、小型项目、其他社会投资项目的施工许可审批时限分别缩短至2个、2个、3个工作日。落实了社会投资项目供排水接入审改,按告知承诺审批方式当场核发排水许可证(施工)12张并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持续完善符合杨浦特点的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政权力目录由原来的411项调整为388项。

2、推进政务公开。加大政务公开力度,通过政府网站、报刊、“一线工作法”、大调研、建议提案办理等媒介、形式,加强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重大工程建设、水环境治理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年主动公开公文信息174件,“双公示”789项。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共受理申请24件,办结24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行政复议2件,均维持我委作出的答复告知行政行为。

3、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市、区有关规定,按照“三重一大”制度和议事规则、政府采购目录,做好政府采购。贯彻落实社会治理创新工作要求,不断转变政府职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不断提高工作的专业化、智能化程度,提高建设和管理工作成效,如我委在建筑工地深基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专家+APP信息化”,在全市率先完善基坑工程安全风险监管体系,全面落实深基坑工程第三方参与监管模式;与气象灾害防御专业单位合作,提供我区暴雨内涝风险预警服务,为灾害性天气防汛的应急组织指挥、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与专业单位合作,推进上海智能交通管理中心杨浦分中心功能提升,进一步发挥交通平台的作用。

(二)规范行政决策程序。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定,落实“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对涉及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的事项,坚持集体讨论、决策,杜绝出现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区级建设财力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工程建设各项报审流程。在建设和管理工作中,注重通过座谈会、书面征询等形式听取部门、街镇、代表委员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工作计划、方案、机制、措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工作流程,开展《区建管委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区建管委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2个行政执法制度的制定,对8项建筑项目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进行了法制审核。

(三)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进一步落实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要求,在防汛安全、水环境保护、燃气安全、共享单车整治等工作中,加强部门、街镇的联动,开展联合执法,放大执法成效。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模式,充分运用各街镇网格管理平台的作用,健全发现机制,及时实施行政执法。全年对29家违法违规的单位进行立案查处,行政处罚29起,金额共计96.21万元。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严格执行《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年内按照规定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并报区政府法制办备案。在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平台录入文件4件。做好日常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经审核,废止1件,启动修订1件。

(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对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事项开展法制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问题。二是通过政风行风义务监督员队伍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公开行政权力清单目录和办事指南,将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行使,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四是落实行政机关与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协同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促进我委依法行政工作。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委主要领导自觉履行法治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本机关和委属单位法治政府建设,重视发挥领导学法、遵法、用法的模范表率作用,通过增强“关键少数”的法治意识,带动委系统广大干部全面提高。以开展党工委中心组学习、辅导讲座、支部学习等形式带头学习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区依法治区工作推进会精神等,不断提升委系统领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落实普法责任制,印发了区建管委“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干部参加市主管部门、区政府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增强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度,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2018年内组织委系统25名干部参加基础法律知识培训并全部通过考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区建管委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着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建设和管理工作中自觉运用法治思维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9年,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等文件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区建管委在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法制队伍建设。

落实学法制度,抓住“关键少数”,继续发挥领导干部学法、遵法、用法的表率示范作用,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委系统干部法治观念。以宪法学习宣传为核心,针对区建管委工作特点和实际,大力开展市政、交通、水务、建筑等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的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提高执法过程中的精准普法。

(二)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是继续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施细则的宣贯培训,尽快适应新规要求。二是制定操作流程,形成统一的办事指南。三是结合审改工作,整合区行政事务中心的服务窗口,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根据工程审批阶段,实现一个窗口统一受理、收件、发件、咨询。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梳理告知承诺事项,加强现场执法检查,对存在承诺不兑现或弄虚作假等行为进行执法处理。

(三)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加强市政、建管、交通、水务等领域日常执法检查、巡查和专项整治,及时发现处置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条块结合,强化与街镇、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街镇网格化管理平台的作用,完善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现机制,开展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成效。

(四)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根据市、区的部署安排,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推进重大工程建设、水环境治理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特此报告。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