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审计局机构职能 2019-06-27
上海市杨浦区审计局机构职能
根据《中共上海市杨浦区委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杨浦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杨委发[2019]5号),设立上海市杨浦区审计局,为主管本区审计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区域实际,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区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其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委和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三)组织实施对贯彻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以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对国家、本市和本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四)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使用财政资金的区属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五)对区政府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六)对区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七)组织指导协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区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离任(任中)审计。
(八)对本级政府投资和以本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对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九)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加强全区审计工作统筹,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上海市杨浦区审计局设置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法规科
(三)财政审计科
(四)行政事业审计科
(五)企业审计科
(六)经济责任审计科
(七)投资审计科
(八)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审计整改督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