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6

杨浦区统计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杨浦区统计局编制。全文包括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海杨浦”门户网站(www.shyp.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上海市杨浦区统计局综合科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惠民路800号,邮编:200082,电话:021-2503351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统筹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坚持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努力打造透明度高、营商环境优的城区全流程优化政策公开服务的工作机制趋于完善,公开信息的实用性不断增强,政民互动效果进一步显现,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知晓度、满意度明显提升。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公开信息内容包括综合政务、重点工作2个大类,其中综合政务包括人事信息、政策文件、法治政府建设、政策解读等12个小类,重点工作包括统计数据和普查信息2个小类

2023年,区统计局通过“上海杨浦”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其子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项共计41项其中部门公文9项,财政信息8项,政策解读3项,统计数据2项,经济普查3项,法治政府建设3项,其他13项。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共受理有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办结率100%,答复结果为无法提供并提供便利信息。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信息公开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部门公文签发的规范做好网站公文备案同步工作,做到每月末统计部门公文备案率,确保主动公开工作充分有效落实。2023年审核部门公文10件,主动公开10件,主动公开率100%。

加强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好新增非涉密公文全量备案和主动公开公文规范归集,对符合主动公开条件且公众关注度高的有关信息及时转为主动公开。其中,《杨浦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转为主动公开并在“上海杨浦-依申请转主动公开”栏目集中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配合“上海杨浦”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和内容更新,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信息发布和更新,及时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目录,按时发布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全年在“上海杨浦”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共45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会议审议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效落实,组组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对各科室、中心负责同志及业务人员开展政务公开通识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和发布流程,设置信息公开属性、法律审核环节,公开信息涉及业务工作的事项,及时与科室做好对接沟通,充分征求意见,不断提升统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政务公开工作基础还不够牢固

2.政务公开内容还不够实用。

(二)改进措施

1.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基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动态调整我单位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确保主动公开信息全面、系统、准确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及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持续加大统计数据发布和数据解读。遵循及时性、准确性原则,依法依规发布统计产品,对关注度较高的统计指标和统计数据,在原有统计产品基础上,图文并茂地开展数据解读,帮助社会公众科学认识统计提高统计产品的可理解性和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单位有关重点领域工作推进情况

1.统计数据发布。2023年,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统计数据服务能力,主动公开发布了《统计公报》《统计年鉴》《杨浦区创新创业发展指数》等统计产品。以上均按照相关要求,在“统计数据”“热点关注”栏中公开发布。   

2.数据解读杨浦。通过图表图解形式,生动解读《2022年杨浦区双创指数》,推动政策解读方式的创新。通过“一问一答”和“微视频”的方式二次解读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主要内容,营造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良好氛围。

(二)创新工作

次开展线下“政府开放月”活动。 区统计局于8月28日在长阳创谷长阳会堂举办2023年“政府开放月”活动,也是区统计局首次走出机关大楼,开展线下“政府开放月”活动。本次活动聚焦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扩大公众参与活动邀请了基层统计工作者代表、园区和企业代表、统计服务对象代表等20人参加。局长张海丰现场宣传解读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区统计局综合科、统计调查科、统计管理科、普查中心工作人员分别向大家介绍区统计局对外公开主要数据产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片和宣传展板、《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政开放月”活动问卷调查等内容。活动结束之际,参与活动公众代表表示非常高兴参与此次“政府开放月”活动,活动让他们有机会走近统计、参与统计、共商统计改革发展大计,也对政务公开工作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区统计局也将以此次“政府开放月”活动为契机,持续创新政务公开形式、丰富政务公开内容,畅通与公众沟通交流的渠道,不断提高群众对统计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区统计局严格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标准。2023统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没有向申请者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