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8-18

教育系统各单位:

现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杨浦区教育局

2020818

 

 杨浦区教育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有效防范化解教育系统重大安全风险和隐患,提升校园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能力,杨浦区教育局根据《杨浦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杨浦区教育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校园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防范教育系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持续下降,校园安全整体水平明显提高,校园安全能级显著提升,保障师生生命安全,营造杨浦教育安全稳定氛围,为加快推进杨浦“三区一基地”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杨浦区教育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长:     

常务副组长:张 

副组长:吴  巍、朱  萍、吴群英

  员:综治办、局办、督导室、宣传科、组织科、基建中心、资产中心、德育体卫艺科科。

(二)设立杨浦区教育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治办)

办公室负责人:刘尚平

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专项整治日常组织协调工作,明确每一个阶段的重点工作任务和要求,建立三年行动工作提示,制定方案、集中部署、编制“两个清单”、报送工作进展等,每季度召集召开例会,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进实施方案落地落实落细。

(三)设立杨浦区教育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由综治办、局办、督导室、宣传科、组织科、基建中心、资产中心、德育体卫艺科科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推动落实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主要负责工作推进、督查检查、传达要求、汇总上报情况等任务。

三、主要任务

推动教育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城市安全发展的决策部署,务必把安全生产和城市安全发展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一定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校园安全责任制,强化各级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校园安全由基层单位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教育行政部门推动为主向基层单位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教育行政部门督查为主向基层单位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校园安全体制机制法制,全面提升平安校园建设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6项任务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专题。一是组织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各级中心组安排不少于1次的专题理论学习,分级分批组织单位党政领导、分管安全的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二是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纳入教育局工作党委和各基层党组织宣传工作重点,要在杨浦教育和学校官微上开设专题学习宣贯栏目。结合“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防灾减灾日”和安全生产“五进”等活动,在校园内设置展板展区、张贴宣传标语图画等。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上海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落实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成效纳入绩效考核指标。强化局、校两级安全议事协调机构功能,修订局安全生产“四类清单”,完善和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考核巡查制度。四是深入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及相关领域整治。加强本区各相关委办局、内设职能科室和基层学校的沟通,协同推动制定《杨浦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意见》。五是加强区安全中心建设,配足配齐力量,落实线上线下安全监管,开展“双随机”全覆盖巡查,不断提升平安校园建设水平。(牵头部门:综治办。局办、督导室、宣传科、组织科按职责分工负责,教育系统各单位负责)

(二)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专题。一是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承诺书。二是提升全员平安校园建设的法治意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规范教学行为,提高依法依规组织校园安全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三是保证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资金投入,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全面统筹推进校园安防、危化品、消防、学校用车、建筑、地下空间等领域,建立以安全风险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校园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四是构建双重预防控制机制,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安全风险研判承诺制度。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完善区安全中心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五是加强校园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建设,优化校园突发事件处置流程,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牵头部门:综治办。督导室、宣传科、组织科、基建中心、资产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教育系统各单位负责)

(三)开展校园安防建设整治。一是切实加强校园保安队伍建设,强化校园保安方面的经费投入保障,在确保队伍稳定的前提下,逐步实现在职校园保安队伍年轻化和专业化。二是按照上海市地方标准做到精准排摸,做好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包括视频监控、110紧急报警按钮、红外线报警装置及设防撤防等设施。三是推进幼儿园集体活动区域技防全覆盖建设,解决视频传输故障问题,推进中小学幼儿园视频监控系统与市、区视频安防监控平台对接,202191日前完成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智慧安防建设。(牵头部门:综治办。基建中心、资产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教育系统各单位负责)

(四)开展危化品安全整治。一是提高危险化学品管控安全水平。加大校园危化品源头治理、过程管控措施的落实力度,继续实施危化品使用管理情况季度报备制度,进一步明确各学校相关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建立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全流程安全监控制度,消除本区教育系统监管漏洞和盲区。二加强实验室化学品废弃处置管理,推动建立危废处置回收机制,相关学校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利用信息化系统加强管理,在全市“一网通”平台上开展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联合区应急管理局和区生态环境局对废危品处置工作开展联合检查。三是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定期组织一线危险化学品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牵头部门:综治办。教育系统有危化品的单位负责)

(五)开展消防安全整治。一是落实杨浦区教育局消防安全管理手册,严格实施“三规范”(规范场所设置要求,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规范消防安全标识)、“四统一”(统一消防档案,统一防火巡查记录,统一防火检查记录,统一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切实提升校园防控火灾风险的能力。二是对照新修订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标准,督促和指导学校及时整改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整改完毕。三是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广泛开展消防科普教育,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高中新生军训课程。四是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完善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学校要率先落实消防车道标线标志施划工作。(牵头部门:综治办。督导室、德育体卫艺科科按职责分工负责,教育系统各单位负责)

(六)开展学校用车安全整治。一是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上海市校车管理规定》,加强日常管理,协同公安交警部门加强校车运行动态监管,确保校车运行安全。学校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乘车师生开展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技能的学习培训。二是严格落实《杨浦区学校集体活动用车实施意见》,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学生集体活动的交通安全管理权责到人,分解到点,落实到位,保障学生的出行安全。实施集体用车、临时停车线上审核备案,提升办事效能。(牵头部门:综治办。资产中心、督导室按职责分工负责,教育系统各单位负责)

(七)加强学校建筑物安全隐患整治。一是加强学校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健全学校建筑安全排查和处置机制,全面排查将原有建筑物改建用于学校的建筑安全隐患,建档造册,实行台账管理。二是健全教育在建工程项目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检查、人员持证上岗、隐患排查整改等措施落实。健全包括安全生产检查结果等指标在内的后评价考核机制,建立违规单位约谈、黑名单等制度。(牵头部门:基建中心,资产中心。教育系统各单位负责)

(八)开展地下空间安全整治。一是依据《杨浦区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监督检查管理暂行规定》,夯实党政同责监管责任,加强地下空间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二是对地下空间消防安全情况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对于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专项工作台账,排出问题清单,限期整改销号。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三是加大对地下空间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力度,确保每个地下空间有管理人员负责,点位到人、压实责任。(牵头部门:综治办。督导室、基建中心、资产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教育系统各单位负责)

四、进度安排

即日起至2022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6月至9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提升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召开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会议,部署启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实施方案。

(二)排查整治(202010月至12月)。对照实施方案明确的主要任务,深入分析本单位历年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单位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制定本单位问题隐患(整治任务)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通过挂牌督办、现场推进会、“开小灶”等措施,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加大专项整治共建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各基层单位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于每年125日前将工作小结报送局综治办,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总结提炼整治行动的成熟经验,于每年121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推动本单位安全生产三年整治行动,结合各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协调推进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抓好部署落实。

(二)强化督促指导。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实施对重点问题、重点单位开展随机督导,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落实时限整改,定期对表销账。将安全生产整治情况纳入学校绩效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

(三)强化宣传教育。运用多种手段,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多层次多角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在上海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引导教职工和学生关心校园安全、积极参与平安校园建设,努力形成师生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