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直饮水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 2014-04-21
索引号:-2014-00031
发文字号:杨教〔2014〕43号
发布机构:教育局
信息分类:部门公文
杨教〔2014〕43号 杨 浦 区 教 育 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直饮水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 各中小学(含民办、职校): 近年来,我区学校先后开展校园直饮水工程建设。2013年我区48所学校完成了市政府实事项目——校园直饮水设备的安装。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饮水管理,确保直饮水设备安全运行和及时维护,确保学校饮用水安全和质量,现将《市教委、市卫计委、市质监局局、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校校园直饮水工程建设和维护基本要求>的通知》(沪教委体【2013】15号)(以下简称“要求”,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校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就学校加强后期管理提出相关要求: 一、加强统筹规划。学校要把加强校园直饮水建设和管理工作列入学校整体建设和发展规划之中,统筹安排,严格管理。 二、严格日常运行维护。严格按照《要求》规定,实施日常运行维护,明确相关人员职责任务,建立健全制度档案。 三、切实执行水质检验制度。学校应建立并实施直饮水的周检、月检及学期检制度,明确检验记录,并实施公示与报告制度。水质检验合格方可供水。 四、妥善做好水质事件应急处置。学校如遇直饮水水质突发事件,应及时处置与报告,并妥善处理后续工作。 请各校对照《要求》规定,于近日开展校内直饮水管理的自查。近期,教育局会组织专人进行检查。 附:1、学校直饮水工程建设自查表 2、市教委、市卫计委、市质监局局、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校校园直饮水工程建设和维护基本要求>的通知 2014年4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