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2014-03-05

 

 

 

根据《杨浦区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杨委发[2014]4号)的部署安排,结合区司法局实际,现就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下简称“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贯穿“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局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结合区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实际,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和区委有关规定为切入点,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推进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取得新成效。

要坚持教育与实践并重,把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边学边查边改,做到“规定动作”有序规范,“自选动作”体现部门特点,学习教育要深入,听取意见要广泛,查摆问题要准确,开展批评要动真,整改落实要到位,建章立制要管用,各个环节工作要有效衔接、相互贯通,切实增强教育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收到预期成效,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二、具体安排和方法步骤

区司法局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2月下旬开始,到9月基本完成。整个活动分三个环节,每个环节时间不少于1个月。

(一)第一环节:学习教育、听取意见(2月下旬—4月上旬)

重点抓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

1、动员宣传。2月28日召开区司法局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对活动作出部署,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局党委书记作动员讲话,区委督导组领导提出工作要求,全面部署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并运用局域网等平台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再动员再宣传,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参与热情和积极性。

2、学习教育。采取中心组学习、专题报告、讲座研讨等形式,组织全体干部重点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学习材料。邀请党校老师作学习辅导报告,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

3、专题讨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区委领导在教育实践活动大会上讲话精神,结合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要求,开展“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努力探索创新司法行政为民、便民、助民新途径”专题讨论,交流学习体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4、听取意见。坚持“开门搞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突出聚焦“四风问题”围绕局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什么突出问题、问题的表现是什么、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听取上级机关、本局党员群众、基层司法所、杨浦公证处和律师事务所的意见建议。在局机关和窗口部门设立意见建议箱,及时收集有关情况。要认真归纳、梳理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作风问题,为下一步剖析问题和整改落实提供依据。

(二)第二环节:查摆问题、开展批评(4月上旬—6月上旬)

重点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检查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认真查摆“四风”方面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接受群众监督。

1、分析查找问题。在对征求意见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基础上,召开班子会议,将征求到对班子意见进行通报,并集体研究分析,对照中央反对“四风”的具体要求,找准找实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要通过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和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重点查找在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查找“四风”问题具体表现。要坚持自觉将自己摆进去,找准问题,弄清原因。

2、开展谈心活动。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逐一开展谈心,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谈心,谈心要敞开心扉、坦诚相见,开展深刻的自我批评、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

3、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自身作风建设的实际,深入开展对照检查和党性分析,在民主生活会前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认真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回应干部群众意见建议。要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要作出说明;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4、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机关党支部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带头,每个党员参与,认真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三)第三环节:整改落实、建章立制(6月上旬—8月下旬)

重点是针对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强化制度建设,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

1、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整改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领导班子的整改方案,要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公开整改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请群众评价和监督。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

2、开展专项整治。针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集中整改。按照上级明确的专项整治任务和局领导班子整改方案,落实措施,加强纠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到基层调研指导少、联系群众不够密切、工作部署不切实际、提高服务基层群众能力等问题,开展深入细致调查研究,进一步提出切实有效的细化整改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要求,领导责任和部门责任,认真抓好落实。

3、完善制度机制。把建章立制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建立健全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对局现行制度进行一次集中梳理和完善。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制度建设,建立人民调解星级评定工作机制、矛盾纠纷排摸分级预警机制,巩固和推进“诉调”、“访调”、“复调”“三调联动”机制建设。顺应废止劳教制度改革目标,强化落实社区矫正审前评估工作,健全衔接纳管机制;积极探索实践参与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等。

4、搞好总结评议。召开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总结讲评活动开展情况,通报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组织群众对本部门活动开展情况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议监督。

三、  组织领导

局党委要高度重视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谋划,精心部署,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取信于民。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区司法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陆静任组长,副局长王美凤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政治处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党委书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党委班子成员要发挥好示范推动作用,机关全体干部要切实将自己摆进去,接受一次作风建设的洗礼和锤炼。

(二)分类分层,开展活动。局机关、党委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紧紧扭住解决“四风”问题不走神、不散光,在找准和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见实效。离退休党支部结合每月党组织生活,采取便于学、乐于学、有效学的办法开展活动。

(三)抓好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运用办公信息化系统、党务公开栏、学习园地等多种载体,广泛宣传上级一系列有关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精神和决策部署,及时反映本局教育实践活动进展和成效,学习先进、弘扬典型,形成推动教育实践活动的正能量,营造活动开展的浓厚氛围。

(四)统筹兼顾,注重实效。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推动区委“双创”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深入推进我区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创新结合起来,处理好教育实践活动与日常工作的关系,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做到活动与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以活动成效促进工作开展,以工作成果检验活动成效。

   

附件:区司法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安排表

 

 

中共上海市杨浦区司法局委员会

                           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