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第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D111号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2023-05-08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对区第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

D111号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王小兵代表:

您提出的第D111号“关于优化创新型小微企业法治环境”的代表建议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创新型小微企业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关心。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案办理情况

您的提案立足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局,聚焦创新型小微企业良性发展,从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提供更具针对性和指导性的法律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具有建设性、操作性的宝贵意见。对此,我局领导十分重视,组织相关科室同志进行专题研究,并及时与合办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大数据中心共同深入研讨和分析,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提出办理意见,努力促成问题解决,进一步优化创新型小微企业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提案建议答复

针对您提案中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结合现有工作举措和下阶段工作计划,形成以下答复意见:

(一)积极推行柔性执法,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针对初创企业专业人力资源不足和企业合规知识缺乏的现状,在监管执法中推行“柔性执法”,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轻微违法行为以行政指导为主,通过约谈、责令限期改正等方式给予企业容错发展空间。对立案调查的案件,严格落实市级《免罚清单》和免于实施强制措施清单的规定,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同时,在此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对中小微企业的轻微违法行为直接依法不予立案,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减轻企业负担,让企业健康发展。

(二)持续强化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综合运用案卷评查、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执法人员抽查考试等手段,督促有关行政执法单位根据“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及时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规范事前公示、完善事中公示、强化事后公开;加强执法装备建设,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特别是针对新执法领域首例案件、争议较大案件、社会影响较大案件,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积极应对职业索赔现象给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初创企业带来的严重困扰。针对职业索赔诉求,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启动终止调解程序,坚决斩断职业索赔人通过调解牟利空间。同时,明确对涉及职业索赔的调解工单不考核调解成功率和满意度,减轻管理顾虑。在发现恶意索赔团伙后,实行联动布控,统一应对程序及要求,对涉嫌违法行为,及时收集证据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积极鼓励企业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建议书执行监督机制,推进复议听证常态化,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加大听证审理力度,提升当事人对行政复议的参与度和信任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职能,对职业索赔等等企业关注度高的案件,及时组织案审会,开展充分研究、论证和咨询,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四)持续推动数字技术和法治双向相互赋能,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的精准性。进一步健全完善法人库基础信息,有力支撑政府部门法治监管。根据公众对公共开放数据应用成效,深入挖掘创新型小微企业法人对于法人数据的需求,特别是针对各类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初创企业数据进行梳理,在数据资源交换平台,为法人数据提供数据标注服务,并对内容进行分类管理操作,更好地辅助需求单位辨别“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情形,促进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法治环境不断优化。

(五)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级,为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法治支撑。依托区公共法律服务创服分中心,以及我区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长阳创谷、同济孵化园、创智天地、双创学院杨科创、上理工科技园、复旦科技园等园区工作站,开展创新型小微企业一对一免费“法治体检”和困难企业法律帮助,排摸企业法治需求,围绕“法人治理、风险管理、劳动用工、营运财税及融资、知识产权、诉讼与仲裁”等领域,征集企业生产经营难题,形成法治体检报告,提供专业法律意见,预防法律风险。加强以案释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围绕职业打假等热点问题,开展精准普法宣传,并利用联络点培训、召开座谈会、开展行政约谈、上门送法等各种形式对企业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和宣传,帮助企业增强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创新型小微企业法治环境”的建议,对进一步优化我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和推动作用,我们将予以吸纳并融入到具体工作中。希望您继续关注我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最后,再次向您表示感谢!

 

 

 

上海市杨浦区司法局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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