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市杨浦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1-22

2019年上海市杨浦区司法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杨浦区司法局编制。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海杨浦”门户网站(www.shyp.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杨浦区司法局联系(地址:惠民路800号2号楼1906室,电话:55218017)。

2019年,杨浦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府办政务公开科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本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照《2019年杨浦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加强公开力度。除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19件外,及时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估结果、行政处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等政务信息。回应社会关注热点,局主要领导在市级媒体解读我区社区法治专员制度,科室负责人解读社区矫正制度。先后举办了“公证开放日”、“社区矫正开放日”、“司法行政开放日”活动,组织人民群众走进司法行政机关,了解司法行政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执行新出台的《条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机制,制定工作实施细则,依托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升级和依申请公开答复模板优化,进一步压实责任,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全年共答复依申请公开2件,未发生复议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制度建设。落实主动公开制度,及时发布政府信息;根据相关要求,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管理,明确工作程序和责任,严格落实保密审核制度。对信息公开申请,设立三级审批机制,确保答复准确。

(四)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平台建设及利用。大力发挥“上海杨浦”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财政资金、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政务公开工作。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外,全年在“上海杨浦”司法局专栏中发布各类信息150余条,全面介绍杨浦区司法行政工作动态。通过“杨浦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向社会发布政务动态和便民服务信息,全年共发布352条微信。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组织领导。紧扣机构改革进程,及时重新明确信息公开工作业务科室,第一时间确定分管领导,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衔接。

加强能力建设。积极参加市局、本区组织的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加强对新修订《条例》的掌握与理解,提高人员对信息公开业务知识的运用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3

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2

15019472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度我局较好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但工作中仍存在不足之处:公开意识需进一步加强,内容需进一步扩展,在政府公文公开的界定上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强化。针对上述问题,本局将加大整改力度,提高服务水平,及时更新主动公开信息,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020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主动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并按照《关于印发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沪司办发〔2019〕133号)的精神,做好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信息依法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我根据区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结合本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修订,年度报告、财政资金、政策解读、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公共服务、回应关切等信息的政务公开,据机构改革情况,及时更新我局机构设置、职能、权责清单调整情况。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渠道,及时发布司法行政便民服务信息和工作动态,加强政民沟通互动

 

杨浦区司法局

2020年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