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开展居民区书记体检复核的函 2023-01-12


 

 

 

 

 

杨卫健委〔20238

 

关于委托开展居民区书记体检复核的函

 

杨浦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

根据《关于印发〈杨浦区居民区党组织书记人事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杨委组(2021)106号)及《关于居民区党组织书记纳入事业编制工作中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专发(2017)229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居民区党组织书记(以下简称“居民区书记”)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工作,根据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有关要求,现委托你办邀请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对6位有个别体检指标存疑的居民区书记进行会诊,做出医学结论。

特呈函,盼予函复

 

     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112   

 

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31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