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公用人防工程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 2024-04-02
为贯彻落实全市安全防范工作部署会精神和《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按照杨消专委行动任务清单要求,区国动办从即日起全面开展人防工程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一、任务目标
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防范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区地下空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和“除火患保平安”专项行动,聚焦在用人防工程安全管控,针对三类业态消防安全薄弱环节,精准发力、重拳除患。通过集中除患攻坚行动,压实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消除三类业态场所问题隐患,落实各项安全制度措施,多措并举,筑牢安全风险“防火墙”。
二、整治范围
全区已开发利用的公用人防工程(含退序工程),包括:
(一)开发利用规模不大,但一旦发生火灾会造成严重后果的“小场所”。包括提供学校使用、社区服务、医疗服务及用于小仓储、小商店、小餐饮、小网吧、小生产加工等场所的人防工程。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机动车库等多业态多功能经营场所的人防工程。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配套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商业综合体等场所的人防工程。
三、整治重点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使用业态为冷库的,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或安全疏散标识与实际安全出口不一致。
3.地上和地下共用疏散楼梯,且未进行防火分隔。
4.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5.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管理人员不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6.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7.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三)其他突出问题
1.搭建临时建筑或改变建筑使用性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停用。
3.违规使用燃气。
4.“三合一”违规住人。
5.电动自行车(电瓶)违规停(摆)放充电。
四、责任分工
区国动办领导带队开展抽查,同时通过地下空间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平台组织安排联合行政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属地、行业监管责任。
区民防工程管理所对整治范围内的公用人防工程开展专项排查,掌握、了解使用状况和存的问题。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同时进一步加强非公用人防工程完好率、设施设备的防护效能等情况的排摸、梳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督促管理或使用单位落实整改。
委托管理单位严格按照分级管理责任制,根据经营业态特性,对所有租赁的人防工程经营场所开展大检查,着重加强对存放物品种类的排查,要求逐个工程逐个房间的进行检查,并对检查工程情况签字确认。
五、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改(2024年3月中旬前)。在全面梳理的基础上,深入发动,管理所和委托管理单位要督促公用人防工程三类场所安全负责人对照《人防工程三类业态场所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表》(见附件),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并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二)除患攻坚(2024 年3月下旬)。管理所和委托管理单位要实时跟踪工程使用管理单位(人)自查自改情况,建立区公用人防工程三类重点场所底数和隐患清单,并实现登记上账、分类施策、逐一销账、闭环管理。对于难以整治的突出风险隐患,及时向区安委办和市国动办报告,并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查处。
(三)风险评估(2024年3月底前)。在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的基础上,参照《公用民防工程安全风险评估技术标准》(DG/TJ 08-2281-2018)对用于三类业态场所的工程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四)巩固提升(2024年12月底前)。结合季节性安全工作特点和重要时间节点安全工作要求,持续开展三类业态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针对前期上账隐患点位加快督改销案,固化滚动排查、隐患上帐、闭环销案工作流程,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建立健全三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作为公用人防工程安全责任主体,确保公用人防工程安全可控是职责所在、义不容辞。要提高政治站位,把除患攻坚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的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狠抓整治工作质效,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强化风险防控。在对三类业态场所工程进行风险评估时,务必要强化对某一类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后果严重性的辨识,要将风险事件后果严重性放在第一位考虑。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时,要在减小风险事件发生可能性上下功夫,着力强基固本,完善制度,落实各项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确保人、物、环境各类风险因素时时处于完全受控状态。
(三)注重长效监管。要及时总结提炼除患攻坚整治行动经验做法,进一步确定安全源头管控和日常安全检查责任主体,明确管理要求和检查标准。督促公用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按照消防部门制定的《三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指南》,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同时,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强数据赋能,不断健全完善底数实时更新、定期滚动排查、问题跟踪督改、隐患动态清零的工作机制。
附件:人防工程三类业态场所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表
附件
人防工程三类业态场所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表
场所 基础 信息 | 使用管理单位名称 | ||||
工程地址 | |||||
场所类别 (可多选) | 1、人员密集场所:□宾馆饭店 □公共娱乐场所 □商业综合体 □其他类型人员密集场所 | ||||
2、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 餐饮 □娱乐 □商业 □仓储 □文化 □体育 □培训 □机动车库 □其他业态 | |||||
3、小场所:□学校使用 □社区服务 □医疗服务 □小仓储 □小商店 □小餐饮 □小网吧 □小生产加工 □其他小规模经营场所 | |||||
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 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 是□ 否□ | |||
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 是□ 否□ | ||||
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 是□ 否□ | ||||
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 是□ 否□ | ||||
使用业态为冷库 | 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 | 是□ 否□ | |||
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 是□ 否□ | ||||
安全疏散条件 |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 是□ 否□ | |||
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 是□ 否□ | ||||
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或安全疏散标识与实际安全出口不一致。 | 是□ 否□ | ||||
地上和地下共用疏散楼梯,且未进行防火分隔。 | 是□ 否□ | ||||
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管理人员不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 是□ 否□ | ||||
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 是□ 否□ | ||||
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 是□ 否□ | ||||
其他 | 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停用。 | 是□ 否□ | |||
“三合一”违规住人。 | 是□ 否□ | ||||
电动自行车(电瓶)违规停(摆)放充电。 | 是□ 否□ | ||||
违规使用燃气。 | 是□ 否□ | ||||
搭建临时建筑或改变建筑使用性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 是□ 否□ | ||||
自查发现其他隐患 | |||||
整改情况及计划 | |||||
责任人 (管理人) | 填表日期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