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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的批复 2024-10-23
索引号:-2024-13636
发文字号:杨国动办〔2024〕32号
发布机构:区国动办
信息分类:部门公文
杨浦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的批复
区民防工程管理所:
你单位上报《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的请示》,根据《杨浦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市杨浦区国防动员办公室行政规章制度汇编》规定,经办主任室审议,同意你单位上报固定资产2台汽油水泵及1台吸尘器报废处理的请示,现批复如下:
1.确认你单位国有资产待报废总数为7590元;
2.待报废资产处置收益,按《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杨浦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做到账物相符。
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