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A143号提案的答复 2022-05-30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主动公开



杨浦区卫生健康委

杨卫健委【2022】53号




对区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

第A143号提案的答复

致公党杨浦区委:

您提出的A143号“关于总结杨浦疫情隔离期特殊病人治疗经验、建立标准作业流程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疫情隔离期特殊病人治疗相关工作的关心支持,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案办理概况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不能及时救治特殊病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公共卫生事件中仍缺乏合适的应对特殊病人收治管理的完善标准作业流程问题,值得检讨与改进。收到提案后,我委十分重视,落实办理责任,明确分管领导牵头,与提案委员进一步沟通交流,对提案所提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结合实际提出办理意见,努力促进问题解决、推动工作发展。

二、提案建议答复

近期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市民接受正常医疗服务面临诸多挑战。为进一步明确就医流程,畅通就医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根据《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上海市民就医流程的通知》(沪肺炎防控办【2022】409号)文件要求:

(1)各医疗机构要坚决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及时转运、妥善处置急危重症患者,畅通急救绿色通道,对需要急诊急救的患者要及时予以救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推诿或延误治疗。市急救中心安排急救车辆要优先保障急危重症患者、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运救治需求。

(2)重点人群就医:急危重症患者,由本人或街道、居村委联系120救护车转运就诊。如暂时联系不到120救护车,所在街道应及时安排转运车辆送至相关医院。

血液透析、肿瘤放疗、肿瘤化疗患者按照“原就诊医院优先救治”原则进行就诊,原就诊医院被确定为新冠肺炎定点医院或涉疫封管控的,由原就诊医院负责协调安排后续治疗,市、区两级防控办予以支持保障。

有急诊抢救医疗需求的孕产妇,由本人或家属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联系社区工作人员;由社区工作人员对接120救护车及对应的辖区定点医疗机构,明确告知120转送医院。

(3)配药购药服务:患者可通过居村委安排的志愿者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三级医院等各医疗机构等代配药,或到附近营业的零售药店代购药。相关医疗机构要优化服务流程,开辟绿色通道,可在普通内科、老年医学、全科、精神科等科室,或者开设简易配药门诊,为患有多种疾病的慢性病患者,提供“一站式”长期处方服务,方便服务市民疫情期间的配药需求。还可通过各互联网医院、健康云APP“我要配药”功能模块进行复诊配药。












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30日


承办单位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眉州支路78号 邮政编码:200090

承办人姓名:王宝诊 联系电话:65181585

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30日印发

(共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