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 2023-02-09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市绿化市容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杨浦区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夯实殷行低碳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现就街道全面推行林长制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5年,在辖区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体系完善、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绿化资源保护发展机制,确保“绿有人建、树有人管、责有人担”。绿地“绿化、彩化、珍贵化、效益化”全面呈现,生态资源减量全面控制,生态系统功能全面增强,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2035年,林长制高效运行,生态空间更加稳定,生态布局趋于合理,生态功能显著提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全面建立,林业绿化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提高。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绿化覆盖率平稳增加。

二、组织体系、工作职责和工作机制

(一)组织体系

按照林长制分级管理、属地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街道林长体系。街道林长制对上承接区林长制,街道分别设立林长、副林长,林长由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副林长由街道分管领导担任,同时以居委为单元,实行分片包干,明确责任区域。

街道设立林长制办公室。街道林长制办公室(街道林长办)设在社区管理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城建条线分管领导兼任,党建办、党政办、管理办、服务办、平安办、自治办、营商办、宣文办、武装部、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城运中心、城建中心、环卫作业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二)工作职责

街道林长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林长制工作,对区域内绿化资源保护发展负总责,对接区林长办做好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依托基层自治组织等重点做好绿化普及、宣传、巡查等管理工作。街道副林长协助林长工作,具体负责包干区域绿化资源保护发展等工作的落实、推进和督查。

街道林长办(社区管理办)负责组织、协调、配合推进辖区植树造林、公园绿地建设,加强对绿地、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等绿化资源的保护管理,抓好公园有害生物防控,制定配套制度、管理办法、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指导监督各项任务落实。其余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做好林长制相关工作。

其余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党政办:负责落实林长制工作所需经费,落实绿化资源保护与综合利用等街道级财政资金。

党建办:负责协调林长制办公室人员配备、发动“两新”组织和党建党群各类团体单位和组织工青妇等群团发动不同人群开展爱绿护绿活动。

服务办:对接属地部队配合做好所管辖区域绿地的管养。

平安办:负责制定落实防火应急预案,落实防火责任制,协调做好公园绿地应急避难、火灾防控等工作。

自治办:发动居委对接林长办做好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依托基层自治组织等共同参与绿化普及、宣传、巡查等管理工作。

营商办:负责辖区各类企业、商业办公楼宇内的绿化资源管护、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履行绿化资源管护。

宣文办:负责组织、协调林长制的社会宣传工作,将林长制推进情况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评选标准。对接区教育局做好各类学校内的绿化资源管护,开展生态教育宣传活动。对接区卫健委做好监督辖区各级医院的绿化资源管护。

武装部:负责做好绿地应急避难相关工作。

公安派出所:负责对绿化资源违法涉刑案件查处。

市场监管所:负责按照法律法规履行涉及绿化及野生动物市场行为的日常监督管理职责。

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绿化领域相关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等。

城运中心:负责建立绿地资源感知系统和应用场景试点,纳入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负责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推进协调。

城建中心:负责做好居住区附属绿地管理,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履行绿化资源管护。

环卫作业队:负责做好街道巡查管理过程中,绿化垃圾的清理清运。

(三)工作机制

建立检查督导制度。开展多形式检查督导,统筹推进林长制工作。街道林长检查督导每季度不少于1次,街道副林长检查督导每月不少于1次。

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依托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建立健全绿化资源保护管理巡查机制,将破坏绿化资源和管护不到位等问题纳入网格化巡查;对造林绿化、绿化灾害防控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业巡查,建立巡查记录和问题整改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

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成员单位、各居委要在每年年底前将本年度林长制工作实施情况报街道林长及林长制办公室。街道林长办定期向街道林长和区级林长制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典型案例等信息,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传。

三、主要任务

1、推进辖区绿化。科学制定植树绿化目标,充分挖掘、合理利用绿化空间,坚持科学绿化,严禁违规占用绿化。51个居委会(含国伟新苑、爱久家园)联合物业公司,做好本居民区物业管理范围绿化保持和增加,社区管理办公室联合城建中心,做好街面零星地块、边角地块的临时绿化,提升区域绿化覆盖率。

2、摸清林绿底数。全面梳理全区现有绿化相关情况,包括绿地面积类型、公园绿地面积等资源类数据以及产权管养等关系,形成基础台账,做到属地化、全覆盖。定期做好台账资料更新调整工作,确保与实际情况相符。

3、开展巡查检查。根据绿地属性、产权属性、实际使用等情况,落实管护责任主体,明确日常管养单位,提升管养品质。林长、副林长定期对共青森林公园、民星公园、工农公园等成片区域绿地督导检查,51个居民会(含国伟新苑、爱久家园)、各类企业的物业公司专人对本服务管理范围进行日常巡查。

4、及时问题处置。加强街道对相关单位的统筹协调能力,做好问题的发现、上报、处置。深化开展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治,加强对常见有害生物和市级预警有害生物的日常监测能力,切实做好常发性、突发性重大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配合做好绿道新建与已建成绿化区域管养保洁,探索小区围墙外绿化的管理路径。配合落实公园绿地火灾防控、民防减灾、疫情防控责任,增强公园绿地火灾监测预警和应急扑救能力。

5、抓好功能提升。协调推动休闲绿地建设,推进绿地开放“可进入”,提升绿地品质吸引“可停留”。积极参加滨江中北段建设以“公园+”为抓手的全面功能融合,巩固和拓展中原路、市光路、开鲁路、嫩江路等美丽街区建设成果,着力增强绿地的景观和休憩功能,打造生态、生产、生活相互渗透、无界融合的生态空间,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生态消费需求。

6、提升试点成效。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领导划区包干到位、工作队伍到位、工作机制到位”的基础上,做好街道与市级部门对接,强化三级联动,依托共青森林公园,提升殷行街道的群绿管理能力、绿化公众参与度和市民满意度。

7、强化宣传引导。大力开展林长制宣传,形成推进林长制工作的社会氛围,增强全社会爱绿植绿护绿意识。大力开展市民园长、公园绿化市民认养。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睦邻中心等载体,进一步深化社区园艺师、园艺家庭创建等工作,推进社区绿化睦邻自治。

8、做好执法监管。对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乱砍滥伐林木、乱占滥用绿地、对绿地造成环境污染等违法行为,加大监控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同时上报相关执法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以双林长为领导的林长责任制,建立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作的工作责任机制。成立由部门领导和业务部门一线基层人员组成的林长制工作专班,掌握工作进度、把握工作动态和难点,做好工作信息统计、传递和报送工作。

(二)提升工作能力

组织开展对绿化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宣贯、解读培训,结合区域绿化资源做到管理力量及巡查队伍懂法、知法、守法、执法,进一步提高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的能力。完善绿化资源保护巡查、处置程序,防止违规占用绿地、湿地的情况发生,依法保护绿化、湿地资源。

(三)保障资金投入

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全额财政预算保障。加大造林绿化、生态修复、资源管护、绿地利用、灾害防控、监测评价、能力建设和科学调研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力度,保障绿化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