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杨浦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4-17


区相关部门,各街道:

2024年杨浦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杨浦区民政局

2024年4月17日

 


2024年杨浦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是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必需的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上海市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上海市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本市“十四五”期间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布局,持续推动我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更加优质均衡。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深入践行区委提出的“人民城市新实践、创新发展再出发、重振杨浦一股劲”等“三篇大文章”要求,切实发挥好养老设施建设在实现老有颐养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任务指标

对标“十四五”期间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相关规划要求,以2024年度民心工程及为民办实事项目指标为基础,以市委巡视整改及市管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等工作为抓手,以老年人实际需求为导向,提出2024年我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任务指标。

(一)加大社区养老设施建设

根据我区相关规划要求及老年人口发展趋势,结合全市各区实际建设水平,我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至少应达到每千名常住人口65平方米,即总面积不低于8.78万平方米。当前社区设施总量依旧不足。对标市委巡视整改及市管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养老服务水平)指标考核要求,2024年全面加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

1.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每个街道新增1-2家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的枢纽型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

2.社区长者食堂。每个街道新增1-2家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的社区老人集中供餐场所。

3.家门口养老服务站。每个街道新增5-10家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家门口养老服务站。

4.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400户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进一步提升杨浦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品质。

5.家庭照护床位。新增家庭照护床位不少300张。指导全区有资质有能力的养老机构输出专业力量,对社区家庭开展上门服务。

6.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护机构。根据区域规划及实际需求,按需设置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护机构,每家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二)推进机构养老设施建设

根据“中心城区养老床位数按户籍老年人口2.5%配置”要求,持续推进规划新建及储备项目,重点完成以下指标:

1.新增养老床位300张。完成153街坊、160街坊养老院项目主体结构封顶。同步做好115街坊、358街坊、闸殷路71弄、01F1-08 地块等储备项目推进实施。全区养老床位总数超过1.18万张,提前一年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根据“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要求,引导新建养老院项目内设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等社区养老设施功能,向社区延伸开展养老服务。

2.改建认知障碍照护床位200张。完成区社会福利院认知症床位改造项目建设。同步推进延吉街道养老院、爱光敬老院认知障碍照护项目。持续提升养老机构专业照护能力。

3.建设智慧养老院2家。同步推进福象新江湾、夕阳美阁、延吉、阳光等机构的智慧养老院建设。通过“智慧赋能”探索更加便捷、适老的机构管理服务模式。

三、工作措施

在持续做好养老机构建设的基础上,对标全市中心城区最高标准及最好水平,全力推进我区社区养老设施建设布局。

(一)聚焦重点设施

各街道要以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社区长者食堂、家门口服务站等三类设施建设为重点,对标全年任务要求,做到全力以赴、做足增量,利用一年时间“奋力一跳”,推动全区社区养老设施总量实现质的提升。

(二)充分整合资源

各街道要充分结合“社区15分钟生活圈”规划,积极盘活现有存量资源,梳理辖区内睦邻、教育、文化、体养、医疗、活动室等各类存量资源,通过翻牌、升级等举措,推动社区公共资源融合共享,综合设置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社区长者食堂、家门口养老服务站等设施。

(三)注重建管并举

持有能力、有担当的社会企业、社会组织参与设施运营管理。对标全市社区养老设施日常服务质量监测要求,加大日常监测及督导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我区社区养老设施质量水平。

四、职责分工

发挥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重要作用,通过各司其职、各尽所能、通力协作,有力推进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切实保障养老“底线民生”“基本民生”“质量民生”。

区民政局是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牵头部门,负责加强工作指导,统筹落实养老机构及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按节点推进各类建设项目落地,确保全年各项任务指标按期完成。

区规划资源局负责指导区民政局及相关街道推进规划项目工程的规划审批程序。对设施选址及建设期间遇到的土地方面问题给予指导支持;在征询公建配套设施建设需求时,积极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功能需求纳入考虑范围。

区财政局负责按实做好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开办与运营期间的相关资金保障。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对相关工程项目报审程序给予指导支持,并依托区公共设施管理联席会议制度,配合区民政局、各街道做好新增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工作。

区建设管理委负责指导相关项目建设主体做好养老服务设施的工程建设报审程序,对工程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给予帮助与支持。

各街道是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主体,负责以“15分钟养老服务圈”为引领,对标设施面积及设施指标要求,结合区域实际,做好项目选址建设,以及方案实施和建设管理,确保各项社区养老设施建设任务落实落地,保障项目建成后有效运行。

其他成员单位要从自身工作职责出发,主动跨前对接,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保障建设指标任务顺利推进实施。

五、工作保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是增进民生福祉、回应百姓期盼的重要工作。相关单位要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作为推进“人民城市新实践、创新发展再出发、重振杨浦一股劲”的重要抓手,充分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及紧迫意识,做到履职尽责、推进有力。

二是深化联动机制。建立区级督办推进机制,定期掌握相关建设项目进度情况,统筹推进项目实施。相关建设主体要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建立工作例会机制,坚持结果导向,进度可控。

三是倒排时间节点。相关建设主体要做到提前介入、早做计划。按照“11月全面建成、二季度完成前期手续并进入施工阶段”的要求倒排时间,迅速启动项目选址落地,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全年各个项目指标按节点顺利完成。

 

    附件:2024年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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