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杨浦区养老机构综合能力提升“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2-08-15

各养老机构

为进一步巩固我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果,对标落实全市养老机构行业监管“1+6”专项行动要求,全面提升机构安全保障及综合能力水平,现将《杨浦区养老机构综合能力提升“百日”行动方案》下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各项部署要求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杨浦区养老机构综合能力提升“百日”行动方案》

 

杨浦区民政局

2022815

附件

 

杨浦区养老机构综合能力提升“百日”行动方案

 

为更加精准回应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对建设老有颐养的老年人“友好型社会”美好愿景,进一步巩固我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果,确保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和应急处置有备有序有力,全面提升机构安全保障及运营能力,现制订实施我区养老机构综合能力提升“百日”行动方案如下:

一、整体目标

让老年人拥有乐享生命的高品质生活,是对“人民城市”重要理论的生动诠释。“十四五”期间,我区将推动“更高水平的体系建设,更高品质的养老服务,更高质量的行业管理”作为杨浦养老事业未来发展的方向。围绕这一整体目标,坚守养老机构“安全”与“质量”两条工作底线,结合前期工作中发现的部分养老机构封控管理不严、床位超收、护理员配比不足、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突出问题,通过多并举,确保全区养老机构始终保持零感染、零疫情,坚决守牢安全责任底线,全面提升养老机构综合能力水平。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无养老机构创建

围绕“六规范四强化”,结合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日常监测等各项工作,积极创建无养老机构“六个规范”指规范入口管理、健康监测、个人防护、分区管理、日常消杀、垃圾处置;“四个强化”是指强化疫苗接种、培训宣传、服务保障、物资储备),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确定整体要求。充分发挥养老机构专管员分片包干制度重要作用,夯实养老机构主任责任,确保全区养老机构无率达到100%,住养老年人第一针疫苗接种率达到60%。对创建失败的涉养老机构,在年度奖补、考核年检及相关扶持政策等方面坚决予以“一票否决”。

2.加强综合监管。开展养老机构全覆盖、不间断实地督查巡访,继续将“防输入”作为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从严实施人员进出管理。加强物资及药品交接、生活和医废垃圾清运、上门诊疗与急救送医、环境消杀等重点环节,细化养老机构分区管理,做好污染区与清洁区闭环管理。强化“人、物、环境”同防,做到“守好门,管好人”。

3.推动疫苗接种。细化分解每家养老机构接种指标任务,由机构专管员分区认领推进,落实养老机构指标完成情况每日排名通报,持续督办接种指标完成情况。会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积极开展养老机构老年人接种评估工作,设置机构接种专场。深入挖潜行动不便的卧床老人接种需求,做到跨前评估上门,疫苗接种送“苗”到床。持续实施疫苗接种奖补扶持及社会面宣传引导,通过多并举保持良好态势,确保住养老年人“应评尽评,应种尽种”。

4.定期核采检测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开展每天一次核酸检测,住养老人分为两批,开展一周两次核酸检测,两批时间分别为“周一、周四”及“周三、周五”。对当天未被安排采样的老人开展抗原检测。坚持落实阳性康复人员每日核酸跟踪检测。根据市区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及时优化调整相关核酸采样手势。

5.推动达标提升。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总要求,开展全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及安全度夏工作,坚决防范养老机构安全事故发生,守牢安全责任底线。围绕日常监测90条指标要求,组织全区养老机构积极开展今年服务质量日常监测迎检工作。

6.积极宣传引导。深入挖掘养老机构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的先进典型,通过多种形式,重点对养老机构一线工作人员在封控期间的奉献、不易与坚守进行宣传报道,形成积极向上的正面舆论氛围,给予养老机构精神力量。

(二)加强养老机构护理员队伍建设

针对疫情期间凸显的养老机构护理员配比严重不足问题,严格对标规范管理要求,切实强化一线护理员队伍建设。

1.明确标准。考虑到不同时段在岗人员配比、三班倒和每月实际工作日等因素,综合制定不同照护等级的照护比标准,分别为:重度照护比约为1:2.5;中度照护比约为1:6.6;轻度照护比约为1:12。

2.落实整改。结合养老机构“一院一表”,摸清各机构护理员实际配比底数。对配比严重不足的养老机构,逐一约谈其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要求机构严格按照配比要求,限期完成一线护理员力量补充,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与年度运营补贴、安全生产奖、社团年检结果直接挂钩。每月督办工作推进,对目标落实不到位的予以“一票否决”。

3.政策支撑。修订实施《杨浦区养老服务护理行业拔尖技能人才扶持激励办法(试行)》及《关于提升本区养老服务护理人才队伍整体水平的实施意见(试行)》,完善一线护理员引进、留住及提升三方面扶持政策。研究完善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补贴政策杠杆作用,拉开不同水平养老机构的补贴差距。充分运用区养老护理人才培育基地的孵化辐射作用,做好人力资源储备保障。

(三)实施超收床位专项整治

对超收床位养老机构,要求限时将床位缩减至核定床位范围内,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约谈整改。对照养老机构“一院一表”,梳理超收床位养老机构名单,约谈相关养老机构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签订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承诺书。

2.分类施策。要求相关养老机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床位核减工作方案,对超收床位不严重机构,于“百日”行动期间完成核减;对超收床位较为严重机构,须明确阶段工作目标,逐步完成床位核减目标。

3.奖惩挂钩。将超收床位养老机构核减目标完成情况,与年度运营补贴、安全生产奖、社团年检结果直接挂钩,每月督办工作推进,对目标落实不到位的予以“一票否决”,会同相关部门增加综合监管督查频率。

4.延伸措施。对新增备案养老机构,在办理登记备案时同步签署补充承诺书,确保遵守核定床位管理要求,并将承诺结果与一次性建设补贴发放情况挂钩。

(四)落实视频监控入网

积极推动养老机构监管数字化转型,通过对全区各养老机构的视频资源实施复接,推进区城运中心侧平台扩容,新增数据交换终端系统、落实光缆布线及机柜租赁等方法,实现养老院出入口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监控画面实时浏览、远程控制、随时调阅下载。鼓励有条件的机构部署“数字哨兵”、完善消防、电气等物联网平台对接。

三、工作安排

从2022年8月15日起正式启动,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启动部署阶段(8月15日至8月20日)。围绕整体方案中的重点目标任务,向全区养老机构细化明确相关要求,启动“百日”行动各项工作。

全面实施阶段(8月21日至11月15日)。组织各养老机构全面实施综合能力提升“百日”行动,定期督办进度落实情况,及时充实完善相关工作举措。

总结提升阶段(11月16日至11月25日)。全面总结“百日”行动阶段成果及工作经验,常态化推进养老机构综合能力建设,确保方向不变、手势不松、持续提升。

四、工作要求

为确保“百日”行动各项工作按节点顺利实施,进一步明确下工作要求:

一是夯实四方责任。全面落实养老机构主体责任、区民政局行业主管责任、相关街道属地监管责任、机构员工及住养老人自我管理责任,切实做到养老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不留死角,机构综合管理提效增能。

二是形成部门合力。充分凝聚发挥好区卫健委在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疫苗接种、老年人就医转诊等方面的专业指导及支撑保障作用;进一步强化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疾控中心、区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养老机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行业督导作用。

三是聚焦推进实效。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养老机构形成定期工作例会机制,对标对表梳理各项工作推进情况,跟踪反馈相关问题整改落实,不断调整优化工作方案举措,确保既定指标任务按节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