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市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2-02-03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杨浦区政府网站(WWW.SHYP.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制科,电话:25033720。
一、概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本单位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截止2011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公开了人才、创业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信息,包括《杨浦区重点产业领域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试行意见》等三个试行意见的通知、《杨浦区大学生创业园区认定和管理办法》、《2011年就业援助月活动实施意见》、《关于本区开展2011年春风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2011年度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及评估工作的通知》、《关于调整本区万人就业项目等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收入标准的通知》、《关于调整本区万人就业项目等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收入标准的通知》以及2011年度杨浦区政府补贴培训签约机构情况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1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我局2011年度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未收到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诉讼和申诉举报案件。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2011年度共接受市民来电咨询0次,现场接待人数0次,网上咨询0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对照《2011年杨浦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本局工作实际,认真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措施上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些基础性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本局工作职能,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〇一二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