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评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开办条件,拟同意你中心开设家政服务(专项职业能力)、家政服务员(五级/初级)培训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3.7.10~2013.7.17,联系电话:25033483。
上海市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