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路街道关于加强“12345”市民热线工作的规定 2019-07-23
为进一步规范平凉路街道“12345”市民热线工单转派办理工作,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提高先行联系率、诉求解决率和满意率,结合平凉路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 工单的受理
网格中心受理区热线办派发工单后,根据工单内容,依据“法定、商定、指定”的原则,派单至相应部门办理。
网格中心要对承办部门办理工单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每月对本街道“先联系率、诉求解决率、市民满意率”等情况予以分析通报,定期向街道主任办公会汇报市民热线工作情况。
二、 先行联系(简告)
网格中心为先行联系的责任部门,应当在收到工单之日起的1个工作日内先行联系来电市民,进一步了解市民诉求,告知受理情况。网格中心工作人员先行联系来电市民时,通过电话联系不通的,应当在不同时段拨打来电市民电话3次以上,仍无法接通的,可以采用手机短信文字简告。承办部门能在1个工作日内将工单办结的,可一并进行简告和回复。
网格中心要建立工单办理人员AB角制度和办理工作复核制度,杜绝全流程由一人办理的现象。
三、工单的接收
(一)承办部门应当明确联络办理人员,负责接收街道网格中心派发的工单;
(二)对街道网格中心通过网络派发的电子工单、以传真或信件形式转交的工单,承办部门应当及时接收;
(三)电子工单和传真以街道网格中心转交的时间为收到时间,信件以承办部门签收时间为收到时间。
四、退单
承办部门要落实“首问责任制”,不得随意退单。对不属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承办部门应当先与街道网格中心沟通联系。确需退单的,承办部门一般应在 1 个工作日内向街道网格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退单申请应当说明退单理由,提供相关依据,拟转办部门,经本部门分管领导审核、签发。
街道网格中心经过复核,认为退单理由成立的,根据职责分工,转交相关部门处理。认为退单理由不成立的,仍将工单转交原承办部门,承办部门不得二次退单。若仍有异议的,列入督办件,经领导审核指定承办部门,按“指定谁、谁办理,先执行、后申诉”的原则办理。
五、办理时限
承办部门按照下列时限要求办理街道网格中心转派的工单,其中,承办部门原有办理时限少于本条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紧急、较为紧急求助事项、咨询事项,在接单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复杂的求助、建议意见、投诉事项,在接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个别疑难、复杂而难以按时办结的工单,承办部门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网格中心提出书面延期申请,说明理由和延期时间,由分管领导签发,经批准后最多延长15个工作日办结;
(三)涉及《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调整,且在规定时限内无法办结的工单事项,承办部门应当书面向街道网格中心申请延期,说明理由和延期时间,由分管领导签发,经审核同意后,可延期办理。
(四)经批准延期后,总办理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六、办理要求
承办部门办理工单,应当遵守如下工作要求:
(一)影响市民日常生产生活的事项,应当及时妥善处理;
(二)对咨询事项,应及时与市民沟通并作答复。对意见、建议类事项,认真研究,对于合理的,积极采纳并适时落实;暂不具备施行条件的,留作参考;无参考价值的,留存。对投诉及其他事项,相关承办部门要依法妥善办理,细致答复市民;对不符合现行政策法规规定、暂时不能解决的投诉事项,承办部门办理人员应耐心解释并做好记录工作;重复投诉的,应予以备案,跟踪处理。
(三)市民来电的内容复杂、政策缺失与涉及多个部门的特殊疑难工单,由网格中心指定牵头主办部门。被指定的主办部门应牵头组织各协办部门共同开展办理工作,提出解决办法,并形成统一的办理意见答复市民;牵头部门有疑义退单的,经领导审核指定继续办理的不得二次退单。经了解情况后,确属超出承办范围的事项,应立即向网格中心和本部门分管领导汇报,由网格中心与区热线办协调或转派其他部门办理。
(四)对于区热线办明确由街道托底的工单,经办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办理,对办理难度大,经本部门分管领导牵头也无法协调的工单,呈报主要领导协调办理。
(五)对于夜间和非工作时间(节假日)紧急工单事项的办理,街道网格中心接单后将直接联系承办部门负责人进行派单办理,并视情催办。承办部门应即时接收,及时办理,并将处理情况在办理完毕后1小时内反馈街道网格中心。当夜或在非工作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当及时反馈办理进度。
七、 办结答复与反馈
对受理的工单,承办部门办理完毕后,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通过电话、书面等形式答复来电市民,并将办理结果反馈街道网格中心。市民信息保密无需回复(无联系方式)的工单也要将办理结果反馈至街道网格中心。
承办部门应将办理的相关材料、文书进行整理、审查,形成规范的办结报告,经部门负责人签名后反馈街道网格中心申请结案。未按要求办结反馈的,街道网格中心将退回重新办理。
八、 办结标准
承办部门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办结工单:
(一)市民诉求概括齐全;
(二)事实认定清楚;
(三)法规政策适用准确;
(四)办理过程及时妥善;
(五)办理意见合法公正;
(六)回复解答明确到位;
(七)来电市民反馈意见明确。
平凉路街道办事处
2019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