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第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A-05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3-04-25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上海市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杨绿容局【2023】20号

 


对区第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

A-05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单耀晓代表:

您提出的A-050号“关于本区老旧小区优化绿化管理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代表的建议,认真研究建议内容,主动联系区房管局第一时间走访代表,充分听取相关情况,并会同区房管局形成相关工作措施。

根据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的通知(沪绿容规【2023】1号),明确了管理职责、实施主体、调整原则、树木迁移的条件和程序、绿地内部布局调整条件和程序以及征求意见的范围及其他事项等,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依法按照《上海市绿化条例》的规定对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行业管理,负责居住区绿化工作监督与指导。市、区房屋管理部门按照《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规定,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服务的监督管理。

区绿化市容局结合老旧小区树木高大、严重影响居民采光和安全等相关情况,按照《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的通知》(沪绿容规【2023】1号)及《居住区常见树木修剪指南》对居住区树木修剪、绿地调整进行行业监督指导,计划将对全区12个街道和居住区业委会、居委会、物业及绿化养护单位相关人员开展政策宣贯、修剪技术培训,进一步提升居住区树木修剪和绿地调整的法律意识,规范树木修剪和绿地调整程序操作,提高修剪技术水平,使老旧小区居民对绿化获得更高的满意度。

区房管局会配合街道及相关部门积极做好物业服务企业相关业务的指导工作,回应居民生活采光和安全需求。

 

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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