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3-04-11

 

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

20121231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yp.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杨浦区财政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抚顺路凤城四村8407室;邮编:200093;传真:65637821;电话:65638391)。


一、概 述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财政信息公开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更为积极、稳妥、有序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成为本局的重要任务。2012年,杨浦区财政局认真贯彻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系列重要部署,立足财政工作实际,在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制度规范等方面进一步健全保障体系,完善机制,丰富载体、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本局根据《条例》、《规定》及市财政局的具体工作要求,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健全信息发布机制、协商会审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流程,把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具体表现在:一是抓好组织领导,健全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为具体工作机构、各科室协同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二是抓好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编制、更新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三是抓好载体建设,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以预算信息为重点,做好公众关注度高的各类财政信息的公开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2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条(不含政府采购信息)。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特点是: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通过杨浦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关于上海市杨浦区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附表等信息全文。同时,探索主动公开季度财政收支信息、专项资金使用信息的方式方法,不断深化预算公开内容。二是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健全本区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公开政府采购项目的目录,以及公开招标信息和结果,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三是公开渠道不断丰富。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在受理窗口张贴有关注意事项、提供免费宣传资料、公开受理电话等形式主动公布服务信息,方便市民办理会计从业资格等手续。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本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从申请的内容来看,主要涉及我区预算、“三公”经费等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13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5件,占总数的38.5%,主要涉及获取我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2012年本级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2012年本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2012年本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及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等信息。

“信息不存在”3件,占总数的23%,主要涉及申请人所申请的信息确实未制作或无法获取的情况。

“非申请”5件,占总数的38.5%,主要涉及银行业务、财政拨款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2年度接受市民咨询数据无法准确统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局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本局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办公室设兼职工作人员2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无。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2012年本局没有需要说明的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本局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形势发展和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相关的规章制度还不够健全,工作运行机制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涉及民生的专项资金公开的具体步骤、范围和方式还要进一步探索完善,部分预算管理信息公开也需要分步骤、分层次、分内容更好地推进。

对此,2013年,本局将切实按照《条例》和《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以下几方面整改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规范相关规章制度。根据我局工作实际,逐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以《条例》和《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基础,建立财政信息公开沟通反馈机制,加强本单位各科室之间,本单位与区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区法制办和市局法规处、办公室之间的信息沟通,有效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内容。以政府预算、部门预算、预算执行、财政专项资金及非税收入等内容为重点,注重信息公开质量的稳步提升。三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依托区政府门户网,及时准确地发布财政相关信息。加大财政新闻发布力度,提高信息公开、为民办事服务的实效性和便捷性。四是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针对信息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有针对性地改进答复工作,逐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