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在生命教育中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2020-04-02

各中小学(含中职):

现将《关于在生命教育中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杨浦区教育局

2020330

 

 

关于在生命教育中深入培育和践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意见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中小学德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必然要求,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现实选择。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办发〔201324号)提出“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的要求,针对当前的新形势新要求,提升区域生命教育内涵,积极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落实,特制订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融入区域生命一体化建设中来,把核心价值观的培育春风化雨般的滋润学生生命成长的全过程,帮助学生从完整的人的意义上建立生命与自我、生命与自然、生命与社会的和谐关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要立足于学生的生命需求,面向学生完整的生活领域,开展以学生为中心的有意义学习。

(二)坚持实践养成。引导学生贴近生活、体验生活,帮助学生在对自身生命、与自然和社会关系相关议题的判断与决策、探究与行动中采取适切的行动,承担应有的责任和义务,从而做到“知、行、思”的统一。

(三)坚持家校社共育。充分整合和利用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资源,发挥学校教育优势的同时,协调家庭、社会的力量,形成教育合力。

三、具体要求

(一)立足生命需求,融入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要引导学生热爱生命,建立生命与自我、生命与自然、生命与社会的和谐关系,学会关心自我、关心他人、关心自然、关心社会,提高生命质量,理解生命的意义和价值。生命教育立足学生的生命需求,发展学生不断超越自我的生命意识与能力,帮助学生珍惜生命,成就人生。

(二)通过德行教育,深化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努力把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变成日常的行为准则,形成自觉奉行的信念理念的要求。个人层面“爱国、敬业、友善、诚信”的培育,在生命教育中培育学生成为“爱国者,敬业者,友善者,诚信者”。国家层面“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培育,在生命教育中培育学生成为“富强的建设者,民主的建设者,文明世界和谐社会的建设者”。社会层面“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培育,在生命教育中培育学生成为“自由的人,平等的人,公正的人,知法守法用法的人”。

(三)围绕三大主题,促进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杨浦区生命教育课程指导纲要》中提出,生命教育课程内容的选择与组织以学生为核心,主要围绕三大主题进行。

1.生命与自然的关系。该主题涉及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旨在引导学生通过亲近自然,尊重生命的多样性,珍惜生存的环境;关怀自然界的生命,培养民胞物与的胸怀,实践保护环境的守则;直面生存危机和可持续发展的挑战,以维持一个永续生存的自然生态环境。

2.生命与社会的关系。该主题涉及家庭生活指导、社会公共生活、安全教育、爱情与婚姻、全球公民与伦理、文化多样性等议题,旨在引导学生了解生命成长的社会环境,直面社会生活的多元挑战;开展和谐的人际互动,发展良好的道德情操和社会观念;关怀并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

3.生命与自我的关系。该主题涉及健康教育、性教育、生死教育、生涯规划等议题。旨在引导学生掌握性及健康生活的基本常识,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对生与死有充分的认识与感悟,积极思考人类存在的意义与价值;厘清自己的人生方向,建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发展潜能,达成自我实现。

四、落实措施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生命教育一体化建设,通过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多位一体的育人平台,依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基本规律,选择贴近青少年生活实际和当下成长所需的内容与形式,进行科学、系统的落实。

()充分发挥学科教学的作用。各校要充分发挥学科育人功能,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和要求细化落实到各学科课程的德育目标之中。发挥学科优势和所蕴涵的丰富的生命教育内容,开发生命教育课程,丰富学校德育资源。通过生命教育课程展示,引导教师结合学生实际情况,设计相应的教学活动,在传授知识和培养能力的同时,将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

(二)充分发挥实践育人的作用。各校要结合生命教育课程要求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细化为贴近学生的具体要求,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利用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等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各类社会实践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宫、家、站)等校外活动场所的作用,组织学生开展参观体验、专题调查等活动。

(三)充分发挥校园文化载体作用。各校要挖掘地域历史文化传统,因地制宜开展校园生命教育文化建设,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校园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之中。利用升国旗、入党入团入队等仪式和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传播主流价值。加强校风班风学风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文艺活动、体育活动、科技活动,支持学生社团活动,充分利用板报、橱窗、走廊、校史陈列室、广播电视网络等设施,营造体现主流意识、时代特征、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氛围。

五、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局加强对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领导,发挥区教育学院在推进生命教育中有效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研究指导作用。各中小学校要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学校发展规划和学校工作计划,要积极争取社会资源,利用网络、影视、博物馆、图书馆、自然和人景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社会资源,丰富生命教育的内容和手段,形成育人合力,共同推进区域生命教育。学校大力推动家庭教育,鼓励家长参与生命教育,树立科学观念,运用良好家风,促进子女健康成长。

()改进方式方法。深化生命教育一体化项目建设,勇于改革创新,探索生命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开展生命教育教研活动,提升教师生命教育专业能力。实现区域生命教育课程推进全方位,校长、教师培训全覆盖,区域生命教育中小学校全参与。要从中小学生的身心特点和思想实际出发加强研究,注重循序渐进、注重因材施教,突出知行结合,着力培养学生健康的生命态度、高尚的生命价值,引导学生将生命认知转化为生命实践。

()完善督导评价。要把生命教育中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对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德育工作以及学生素质评估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德育督导评估指标,并将其纳入教育综合督导的重要内容及责任区督学的工作范畴,使之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区域生命教育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