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调查(询问)通知书》 2024-01-08



袁晟珺:

      本机关于2023年12月28日作出《调查(询问)通知书》(沪(杨)新办调(询)通字〔2023〕第123165号),现因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调查(询问)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四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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