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江路街道高龄老人医疗护理保障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13-08-28

 

高龄老人医疗护理保障计划试点工作是一项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大事,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龄老人居家医疗护理费用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人社医监发[2013]33-37号)、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制订的《杨浦区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杨府办发[2013]25号)精神,结合控江路街道实际,就本街道有关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适应居家养老的发展方向,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居家为主、机构为辅”的工作模式,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内,根据市、区政府工作要求,在本街道辖区内采取先易后难、按居委会分片分批推进。逐步探索完善政策宣传、护理申请、有序经办、规范服务等制度。
二、范围对象
居住在家且居住地属于本街道辖区内,具有本市户籍、年龄80周岁及以上、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评估护理需求等级达到轻度(限孤老)、中度、重度的老人。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街道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街道劳动科、社保科、综治办、信访办、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海海阳护理站、各居委会主任(负责人)为组员的高龄老人医疗护理保障计划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推进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组,联络员杨超超。
各居委会联络员为居委会老龄干部。
四、责任分工
(一)街道劳动科负责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试点工作前期调研;做好高龄老人医保事务管理系统信息比对;做好与市、区医保办的信息沟通、资料审核审批衔接;做好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护理等级评估衔接;做好与上海海阳护理站的护理服务和内容衔接;做好各居委会的业务培训、解难释疑工作;做好居委会干部、社区居民、老人及家属有关试点工作的信息意见和建议的收集整理上传工作。
(二)街道社保科按要求排摸社区高龄老人信息,协助劳动科完成前期调研,以及协助做好有针对性的政策宣传、老人评估公示、评估结果告知等相关事务性的工作。
(三)街道综治办负责协助处理因试点工作引发的各类矛盾冲突,维护社区稳定。
(四)街道信访办负责化解和处理因试点工作带来的各类来信来访。
(五)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规范受理需求评估申请、材料收缴初审、信息录入等工作。
(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工作,评估人员须具有医疗或护理相关执业资格和工作经历,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卫生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书。评估人员应遵守职业操守,严格按照《高龄老人医疗护理需求评估管理规范(试行)》(沪人社医监发[2013]36号))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评估。
(七)上海海阳护理站应明确护理服务人员要求。应和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护理服务人员应具有护理等相关执业(职业)资格及工作经历,严格按照服务项目标准提供服务,遵守职业操守。
应参加第三方责任险,防范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医疗事故、服务对象的人身或财产等风险损失,并加强员工管理,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护理服务水平。
(八)各居委会接受有关政策业务培训;做好在小区楼道的政策宣传、资料发放和公示张贴等工作;关注并及时反馈评估及服务绩效;注重收集传递试点期间社区居民、老人及家属的问题、意见和建议。
五、工作内容
(一)制定方案。根据市、区有关试点工作要求,拟定本街道试点工作方案,细化完善具体落实措施,形成具体实施办法和操作规范。
(二)开展培训定期组织居委会书记、主任、老龄干部和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等开展政策和业务培训。
(三)摸底宣传。组织居委会老龄干部认真开展高龄老人信息摸底工作。经排摸,街道辖区内共有“人在户在”、80周岁及以上老人4189人。经医保系统查询,有3613名老人符合需求评估条件。并视情逐步扩大人员排摸范围。
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对符合试点条件人员做好针对性宣传,并不断完善工作计划、优化工作方法,逐步推进本街道试点工作。
(四)信息跟踪。试点工作专职工作人员定期到各个居委会了解情况,跟踪告知书发放进度,对发放过程中居民的反馈信息和建议及时进行信息整理和信息传递,有效调整工作方法。
(五)申请受理。根据自愿原则,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对符合条件、有护理需求的老人或其家属做好申请指导、系统录入工作。
(六)公示告知。按有关工作流程规定做好老人评估公示、评估结果告知等工作。
(七)护理衔接。按时将符合护理条件的老人信息与护理服务机构做好对接,确保老人按时享受到护理服务。
(八)建立台账。规范建立高龄老人咨询、申请受理台账,做好信息统计工作。
(九)应急预案如遇咨询受理高峰,中心将启动应急预案:调整等待区域和受理区域,引导分流前来咨询办理的居民;中心服务台采取临时人工叫号措施,后台增援人员,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十)完善提高。在试点阶段我们要本着边试点边总结的原则,在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在市、区医保办的业务指导下及时有效地解决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积累经验,提炼方法,结合工作需求,探索有效的运行模式,不定期组织开展阶段性工作分析和培训。适时调整完善工作计划和各类预案。
六、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31-6月)
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开展政策和业务技能培训;根据条件要求了解掌握辖区内老人护理需求情况,发放政策告知单和宣传资料。
(二)实施阶段(20137-20144月)
1、申请受理。在摸底宣传的基础上,根据自愿原则,对符合条件、有护理需求的老人或其家属做好提出申请的指导工作。可根据街道实际,先易后难,按照15天至30天一批居委会分片分批推进,做好告知、指导申请填写、申请受理初审、信息上传等工作。
2、开展评估。试点初期,由各居委会老龄委员陪同评估机构人员上门评估或到指定地点评估。
3、服务准备。评估结果公示后,配合区医保中心将评估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将列入护理服务的老人情况与护理服务机构做好对接。
4、上门护理。密切关注服务机构为老人提供护理服务的质量。做好信息的收集和传递。
(三)年度评估阶段(20145-6月)
根据本市意见和政策,为完善下一年度的方案和意见,要及时梳理试点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全面总结一年来的试点工作,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完善推进阶段(20147-20156月)
根据本市工作要求,调整细化各项措施办法,加强分析、工作总结,为全市推广工作打好基础。
 
附件一:《控江路街道高龄老人医疗护理保障计划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二:《控江路街道高龄老人医疗护理保障计划试点工作
联络员名单》
 
 
杨浦区人民政府控江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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