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民政、消防联动监管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2023-04-23
关于建立民政、消防联动监管
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落实《消防法》《上海市消防安全条例》以及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1]63号)、上海市民政局《2023年上海市民政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等工作,提升民政服务设施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水平,现建立民政、消防联动监管工作机制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消防安全理念,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民政服务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有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强专项督导,努力实现全区民政服务设施消防安全基础条件显著改善,安全责任意识显著提高,火灾防控能力显著提升。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联勤联动工作机制
1、以区民政局和区消防救援支队消防安全行业联动监管为载体,加强对区内养老机构、救助、未保机构等民政服务设施的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督导等工作,每年召开一次民政服务设施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会议,分析研判安全和消防工作形势,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2、每季度依托养老机构片区会议,组织养老、救助等民政服务设施负责人召开安全生产及消防业务培训座谈,开展“小班化”精准教育,对照飞行检查情况,邀请区消防救援支队有针对性的存在的消防安全管理相关问题进行剖析指导,研究推进各项消防专项治理落实到位。
3、依据形势任务召开临时性专题会议,研究阶段性工作,协调解决民政、消防等工作重点难点问题。
(二)完善信息通报协作机制
4、区民政局与区消防救援支队在各自工作中,根据上级阶段性重点工作及时互相通报,研究整合各自专业优势,资源共享,力量组合,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
5、飞行检查及常态化安全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问题,应及时相互抄告,并协同组织有关部门、街道和民政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三)开展联合督促指导
6、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联合检查,并通报联合督导检查的结果。
7、每季度组织一次对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活动情况“回头看”督导。
8、每半年确保全区民政服务设施全覆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飞行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开展整改监督,确保及时、高效消除安全隐患。
(四)推动专项工作落实
9、对照《上海市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评分细则》,提升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提高养老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能级。
10、推动民心工程“高龄独居老人家庭安装火灾感烟报警器”项目,强化社区重点人群居家消防安全,消除安全隐患。推动完善全区养老机构微型消防站建设,优化消防装备配置,推进消防可视化调度系统安装全覆盖。
11、推动全区民政服务设施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备案全覆盖。
12、依托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防灾减灾日等主要宣传时段,融合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理念,联合推动民政服务设施城市安全发展宣传活动。
13、积极组织民政服务设施安全管理员参加区安委会、安委办、区消防专委办组织的火灾防范、电工操作、危险爆炸等知识培训,提升岗位履职能力。
14、在居委会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中纳入消防安全相关课程内容,提高基层社区工作人员消防意识和日常消防隐患巡查、消防安全宣传等能力素质。
15、根据形势任务,联合区消防救援支队,每年组织民政服务单位至少开展一次应急处置与消防灭火救援联合演练。配合区消防救援支队每季度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微型消防站拉动演练。
上海市杨浦区消防救援支队 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
2023年4月21日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