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国资委2016年法治政府工作报告 2017-01-25

区法制办: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法治杨浦五年规划(2016-2020年)》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根据区府办《关于报送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现就我委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为推进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现“依法行政,法治监督”的目标,2016年全年我委主要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有效抓好法制教育学习

2016年全年,我委法制教育学习呈现出常态化、多样化、全面化的特点:1、对委领导干部,每月认真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活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有关文件精神;2、面向全体委机关干部,开展适应于国资监管特点的相关法制教育培训。如邀请区法制办干部授课巩固学习“两法一条例”,邀请市二中院专家进行房产租赁相关《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的专业培训,召开《安全生产法》解读的专题讲座,与财政局联合对区属各集团财务会计进行《会计法》讲解培训等;3、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参观五角场监狱,深切体会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要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做好本职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

2016年,我委继续将完善制度体系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力抓手。1、进一步落实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制订了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与业务手册;制订了《杨浦区国资委行政责任追究目录》,其中权力事项34项(2项不予公开),责任事项137项(8项不予公开);修订了《杨浦区国资委行政权力目录》,其中继续使用37件,废止或调整8件;在此基础上,我委积极配合区审改办涉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相关工作,将3项行政审批纳入事中事后监管平台;2、全面、认真地梳理了我委规范性文件。废止部分已停用的规范性文件,修订完善了部分历年待修订文件。大力推进政府效能建设工作,为今后我委依法、高效履职奠定了扎实的制度基础。

(三)着力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加强法律顾问建设,聘请区法律顾问团成员上海汇华律师事务所担任我委法律顾问,同时聘请利好律师事务所担任董监事会管理中心法律顾问和信访维稳法律顾问。在案件应诉、重要合同审核把关、相关法律培训与咨询等方面继续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作用。同时,进一步完善各集团公司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提升区属企业依法治企能力。

二、主要存在问题

2016年,我委在认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同时,经过梳理存在法治制度建设仍需进一步完善、干部法治思维和能力意识仍有待提升、法治宣传、教育还有待加强等方面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设想
 
  (一)深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我委现已完成2017年度法律顾问选聘工作,相关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将在各项业务工作中给予法律方面的专业支持。在今后工作中,我委将进一步扩大法律顾问业务指导范围,确保在国资监督、制定规范性文件、信访与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中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政。

(二)进一步加大法治教育工作力度

1、完善学习制度。进一步健全并落实我委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与全体机关干部常态化法治学习制度,促进干部通过学习深化法治认识,更新现有法治知识内容,提高我委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2、丰富教育形式与内容。紧密围绕全区及国资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开展各类法制教育,通过发放书籍、观看视频、组织讲座、庭审旁听、集体学习等形式,提升我委干部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强化依法行政的意识。

(三)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

1、把握时机做好宣传。每年选择适当时机举办“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用好各类重要宣传节点,特别是普法宣传周、宣传月等,集中开展法制专题宣传活动,及时对各类法律知识进行教育传播,凸显“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针对性,开展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扩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参与度。

2、充分发挥各类宣传载体作用。充分利用我委的门户网站、宣传栏等多种媒体对全委工作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各项法制宣传的平台,积极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发挥各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关注法治热点,强化正面引导,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格局。

3、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加强专业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的人才建设,完善服务机制,提高开展法制宣传的水平。健全联络员交流制度、工作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培训指导制度和考核激励制度,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能力。

特此报告。

 

 

 

 

 

                            杨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