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关于军地联合开展“绿苗工程”项目的实施方案 2012-04-05
杨浦区关于军地联合开展“绿苗工程”项目的实施方案
军地联手共同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新时期新形势下的需要,是人口计生实践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举措。为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全军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全国双拥办及南京战区先后下发的《军民共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意见》的精神,不断深化杨浦区人口计生军民共建工作内涵,形成军地联手共建的常态化工作机制,结合杨浦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的目标,杨浦区人口计生委、杨浦区计生协以“绿苗工程”项目为抓手,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目标,将人口计生军民共建工作与促进杨浦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家庭和谐相结合,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积极探索体现人文精神、富有时代特征、满足军民需求的工作方式和宣传载体,实现军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双向促进和创新发展,为构建社会和谐、建设创新型试点城区、促进军队全面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积极挖掘和发挥军地双方资源优势,并进行有效整合,在信息互通、政策共享、技术支持、服务联合等各项工作中共商共建、相互扶持,形成组织体系完善、部门协调顺畅、军地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实现互利共赢的工作成果。通过切实推行部队官兵、军队家属和营区流动人口的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提升杨浦人口计生部门面向军队开展社区管理和优质服务的能力。
三、主要内容
(一)项目实施对象:
实行属地化管理,杨浦区各部队的官兵及配偶、子女(含未随军配偶及子女,随军但人在外地的配偶、子女)都属于服务对象。
(二)项目实施内容:
1、优先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实施对象符合军地计划生育政策并计划怀孕,参照《上海市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实施方案》,凭所在部队(团级以上)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证明,到所在街镇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优先办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单》,到指定医疗检查机构,享受相关的免费检查和咨询指导等服务。
2、优先接受社区0—3岁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实施对象的子女在0—3岁的,凭所在部队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证明,可以优先到所在街镇人口计生部门指定的社区科学育儿指导机构,享受免费指导和咨询服务。
3、优先享受免费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实施对象配偶(含未列入部队免费医疗或上海市医保范围)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需要享受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对象,参照上海市《关于向实行计划生育的已婚育龄夫妻提供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实施办法》,凭所在部队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证明,一是到所在街镇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优先办理《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记账通知单》,到指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享受相关免费技术服务。二是到部队所在街镇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优先办理《早孕建册免费检查单》以及到相关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取《平产分娩免费基本孕期检查单》,进行规定项目的免费孕期检查。
4、优先享受免费计划生育药具服务
各驻地部队可根据营区计划生育工作实际需要,提出有关需求计划,与部队所在街镇人口计生部门联系,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优先获得免费药具服务。
5、开展婚育文明、幸福家庭、人口文化宣传教育活动
全区各人口计生部门与驻地各部队加强军民共建,根据官兵需求,定期组织相关专家深入军营,并依托上海市、杨浦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门户网站、区域卫生、教育等系统相关人才资源,联合开展婚育新风尚、优孕优生优育、生殖健康保健、和谐家庭构建等围绕家庭计划服务方面的宣传、科普、咨询和指导活动。各街镇人口计生部门要主动为驻地部队提供相关宣传品和优质服务,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6、齐抓共管,共同做好部队营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
充分挖掘和发挥军地各自的优势,共同对驻地部队营区的流动人口实行属地化管理,做到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区人口计生委和区域内各驻地部队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和完善军地之间的联系和通报制度。依托《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不断完善部队营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和体系。整合政府社会资源,在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生殖保健服务等方面,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和工作载体,切实把部队营区流动人口计生服务和管理工作融入区域内人口计生工作整体规划之中。
(三)项目实施方式
1、标志制作:由区人口计生委统一设计“绿苗工程”项目的标志,各街镇在提供相关系列服务项目时,使用标有统一标志的服务卡(请见附件3),如“绿苗孕前服务卡”、“绿苗早教服务卡”、“绿苗技术服务卡”、“绿苗健康服务卡”。
2、实施流程:
1)各街镇可根据区民政局提供的全区各部队分布情况,与辖区内驻地部队取得联系,并汇总辖区内部队数量、官兵人数以及营区家属等情况,分类梳理各类人群(新婚待孕家庭、0—3岁家庭等),掌握可提供服务对象的情况,并登记在册(请见附件1《驻地部队情况一览表》);
2)各街镇在重大节日和纪念日,通过图版展示、发放宣传品等多种形式,在辖区部队开展树立文明婚育新风和全人口、生命全过程的宣传教育活动,共建军地共享人口计生宣教平台;
3)各街镇及时将相关服务信息送进各部队,使部队官兵和家属了解掌握人口计生各类优质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服务流程。在提供各类集中性免费优质服务项目时,街镇需与辖区内卫生服务中心和早教指导站共同完成服务工作;
4)各街镇所有服务项目需制作半年度报表,分别在每年1月和7月初上报区人口计生委宣教科(请见附件2《驻地部队享受人口计生优质服务项目统计表》)。
(四)项目实施主体职责
军地双方通过联合开展“绿苗工程”项目,牢固树立“互相支持,联动发展”的工作理念,全面推行军队人员及家属的人口计生工作属地化、市民化、人性化管理和服务。积极协调军地双方广泛参与,形成上下贯通、军地协作、齐抓共管的局面。
1、区人口计生委
主要负责全区“绿苗工程”项目的牵头,制定项目的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牵头召开研讨会、座谈会、工作通报会和总结评估会,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研究协调解决问题,对各类服务项目的内容和操作流程进一步优化。
2、区双拥办
主要负责提供全区各驻军部队的联络方式,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统筹协调军地双方广泛参与,形成上下贯通、齐抓共管的局面。
3、各街镇人口计生办
主要负责各类服务项目的宣传教育和具体执行,根据项目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按照各类项目职责分工、操作流程,组织、督促基层相关部门按时保质完成项目目标人群;做好与驻地部队的沟通和协调,保持经常性互通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部队需求情况,建立信息档案和服务管理平台,切实做好项目人群的跟踪服务工作。
3、辖区各驻地部队
各驻地部队计生部门积极做好项目的配合工作,负责与所在地街镇人口计生部门的联系和沟通,配合提供本部队官兵及家属对人口计生服务方面的需求,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制度。一是军地联合成立“杨浦区‘绿苗工程’项目办公室”。二是建立杨浦区‘绿苗工程’项目联席会议制度,一年召开1-2次工作通报会。军地双方互通年度主要工作、重大活动和上级工作要求,交流营区官兵、家属、营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等。三是建立检查考评制度,把杨浦区‘绿苗工程’项目工作纳入各街镇、各部队考核体系,每年组织一次联合检查督导,每两年评比表彰一次,对在共建项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给予奖励,对项目工作后进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2、确保经费,规范管理机制。区、街镇两级政府要把杨浦区‘绿苗工程’项目工作经费纳入每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确保各类服务项目顺利开展。各驻地部队也应为军民共建人口计生工作投入一定经费,支持杨浦区‘绿苗工程’项目工作和地方人口计生工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