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18
杨浦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杨浦区生态环境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杨浦”门户网站(www.shyp.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杨浦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惠民路800号,电话:021-2503204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本机关”)严格按照《条例》和《规定》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化公开标准,深化公开内容,强化平台建设,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范围,确保“应公开,尽公开”,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一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义务。根据《2022年杨浦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本机关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2年共计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00余条。二是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工作公开。在“上海杨浦”门户网站生态环境局专栏设置“实时空气质量”“环境监测”等8个子栏目,根据具体进度,及时更新公开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一是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为进一步明确依申请公开要求,规范工作流程,本机关多次开展政务公开相关的培训,认真研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严格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各环节的工作要求。二是做好沟通协调,全面及时答复提出的依申请事项,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能公开尽公开。
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及答复等各环节工作开展规范有序。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围绕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目标,加强公文公开的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依法依规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及时发布主动公开公文,实现百分百应公开备案率。二是深化平台建设,实现政务事项与“一网通办”全面衔接。强化政务公开信息化技术,促进公开数据多级交互,发挥系统枢纽,用更科学的方式为政务公开增效赋能。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通过“杨浦生态环境”APP实时发布区域空气质量、区域降尘等信息。使用“杨浦环境”政务微信和“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政务微博及时更新工作动态,确保公开信息的更新度、原创度、联动度和传播度。全年通过政务微信公开信息569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信息575条,聚焦工作动态展示、法规政策宣传,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矩阵的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议,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和区府办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工作例会等。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年度评估工作,针对年终考核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进行整改,积极咨询沟通,弄清关键点所在,形成年度工作总结,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2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5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11 | 0 | 0 | 0 | 0 | 1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7 | 0 | 0 | 0 | 0 | 1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1 | 4 | 0 | 0 | 0 | 0 | 5 | ||
(七)总计 | 4 | 11 | 0 | 0 | 0 | 0 | 1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本机关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稳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发布重点领域工作内容,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对照政务公开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政策解读模式单一。政策解读主要以图示图解为主,其解读内容的深度、广度不够等,不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于政策解读的新期待新要求。二是政务公开专区使用效率低。政务公开专区虽然有一定的使用次数,但与专区使用率高的部门和上级部门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使用效率和影响力有待持续提高。三是互动服务有待持续加强。尤其是在回应关切、开放活动等互动功能方面,还存在形式单一、时间滞后的现象,与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还有一定距离。
(二)改进措施
一是拓展政策解读模式。使用场景演示、卡通动漫、短视频等多种形式的解读方式进行多元化、精准化解读。二是提升政务公开专区的使用率。提高专区重要政策现场解读、综合政策辅导、办事流程演示等活动开展频次,加大专区的宣传力度,提升政务专区的影响力。三是加强互动信息的发布与回应。官方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阵地,按照便利、实用、高效的原则,不断创新政务公开新载体,优化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好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平台,提高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本市有关规定执行(详见《杨浦区生态环境局信息处理费收费事项公示》)。2022年,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共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二)其他工作要点
本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重要论述,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政治上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行动上认真落实、及时发布。
一是推动生态环境信息公开。按时公开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地块等信息,并加强数据解读。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全区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结果、2022年杨浦区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和2022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等,督促相关主体主动披露环境信息;加大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公开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处罚信息,推进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成果应用的创新。本机关采用购买数据服务的方式,在全区各个街道安装了16台空气监测微站。配合区域内原有的国控、市控环境空气站点对杨浦全区的空气质量进行24小时全方位的在线监测,加强监管效率,结合生态环境重点领域政务公开,让人民群众及时准确掌握杨浦区整体的空气质量,为美丽杨浦建设保驾护航。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