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18

杨浦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杨浦区生态环境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杨浦”门户网站(www.shyp.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杨浦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惠民路800号,电话:021-2503204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本机关”)严格按照《条例》和《规定》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化公开标准,深化公开内容,强化平台建设,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范围,确保“应公开,尽公开”,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一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义务根据《2022年杨浦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本机关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2共计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00余条。二是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工作公开。在“上海杨浦”门户网站生态环境局专栏设置“实时空气质量”“环境监测”等8个子栏目,根据具体进度,及时更新公开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一是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为进一步明确依申请公开要求,规范工作流程本机关多次开展政务公开相关的培训,认真研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严格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各环节的工作要求。二是做好沟通协调,全面及时答复提出的依申请事项,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能公开尽公开。

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及答复等各环节工作开展规范有序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围绕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目标,加强公文公开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依法依规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及时发布主动公开公文,实现百分百应公开备案率二是深化平台建设,实现政务事项与“一网通办”全面衔接。强化政务公开信息化技术,促进公开数据多级交互,发挥系统枢纽,用更科学的方式为政务公开增效赋能。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通过“杨浦生态环境”APP实时发布区域空气质量、区域降尘信息。使“杨浦环境”政务微信和“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政务微博及时更新工作动态,确保公开信息的更新度、原创度、联动度和传播度全年通过政务微信公开信息569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信息575条,聚焦工作动态展示、法规政策宣传,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矩阵的建设。

)监督保障情况

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议,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和区府办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工作例会等。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年度评估工作针对年终考核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进行整改,积极咨询沟通,弄清关键点所在,形成年度工作总结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11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7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4

0

0

0

0

5

(七)总计

4

11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本机关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稳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发布重点领域工作内容,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对照政务公开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政策解读模式单一。政策解读主要以图示图解为主,其解读内容的深度、广度不够等不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于政策解读的新期待新要求。二是政务公开专区使用效率低。政务公开专区虽然有一定的使用次数,但与专区使用率高的部门和上级部门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使用效率和影响力有待持续提高三是互动服务有待持续加强。尤其是在回应关切、开放活动等互动功能方面,还存在形式单一、时间滞后的现象,与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还有一定距离。

(二)改进措施

一是拓展政策解读模式使用场景演示、卡通动漫、短视频等多种形式的解读方式进行多元化、精准化解读二是提升政务公开专区的使用率。提高专区重要政策现场解读、综合政策辅导、办事流程演示等活动开展频次,加大专区的宣传力度,提升政务专区的影响力。三是加强互动信息的发布与回应。官方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阵地,按照便利、实用、高效的原则,不断创新政务公开新载体,优化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好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平台,提高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本市有关规定执行(详见《杨浦区生态环境局信息处理费收费事项公示》)。2022年,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共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其他工作要点

本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重要论述,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政治上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行动上认真落实、及时发布。

推动生态环境信息公开。按时公开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地块等信息,并加强数据解读。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全区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结果、2022年杨浦区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和2022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等,督促相关主体主动披露环境信息;加大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公开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处罚信息,推进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成果应用的创新。本机关采用购买数据服务的方式,在全区各个街道安装了16台空气监测微站。配合区域内原有的国控、市控环境空气站点对杨浦全区的空气质量进行24小时全方位的在线监测,加强监管效率,结合生态环境重点领域政务公开,让人民群众及时准确掌握杨浦区整体空气质量,为美丽杨浦建设保驾护航

 

 

20231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