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因《调查(询问)通知书》的公告 2024-01-23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江浦路街道办事处

公告

陈思因

        本机关于20240117日作出《调查(询问)通知书(沪杨江办调(询)通字2023〕第040209-2号,现因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调查(询问)通知书》(沪杨江办调(询)通字〔2023〕第040209-2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调查(询问)通知书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江浦路街道办事处

二〇二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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