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杨浦区体育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2021-07-27

杨府〔2021〕20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杨浦区体育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7

 

杨浦区体育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

2021-2025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推进全民健身工程加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21〕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

1.本区现有体育场地面积1428859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11平方米;可利用体育空间面积197594平方米。

2.本区常住人口124.25万人(2020年),其中60岁以上常住人口39.49万人,14岁以下常住人口10.98万人;下辖12个街道。全区共有市区级体育中心4个、社区市民健身中心4个、市民益智健身苑点600余个、市民球场22片、市民健身房11个健身步道51条市民游泳场所49个。

3.健身设施存在短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低于全国2.2平方米和上海市2.4平方米,处于中心城区中游水平。场地分布呈现出东南部街道的体育场地数量、面积比较低,其他街道相对平均的特征。场地类型室外远多于室内。在总体上,与国家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全民健身示范区的要求还存在差距。

二、建设目标

全民健身设施更加便利可及,扩大群众身边健身场地的有效供给,全民健身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有效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身需求。到2025年,新增健身设施场地面积总量20万平方米,新(改)建体育健身设施项目230个,本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3平方米左右。

三、建设任务与五年行动计划

1.新(改)建市区级大型体育场馆3个,包含杨浦体育馆、白洋淀足球场升级改造,实现一馆多用、一场多能。(责任部门:区体育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相关街道)

2.新(改)建体育公园3个,包含大桥公园(二期)、滑板公园等,与自然生态融为一体,集合各类运动场地和设施,具备体育健身、运动休闲、赛事经济和娱乐休憩等多种功能。在绿色生态空间内合理设置体育健身设施,实现“体绿一体”,方便市民健身休闲。(责任部门:区滨江公司、区体育局、区绿化市容局、相关街道)

3.新建市民健身步道10条,约30公里,逐步建立覆盖全域的步道体系。(责任部门:区体育局、区建设管理委、区绿化市容局、区滨江公司、各街道)

4.新(改)建社区市民健身中心8个,基本实现街镇全覆盖。(责任部门:定海街道、平凉街道、江浦街道、控江街道、长白新村街道、四平路街道、长海路街道、新江湾城街道、区体育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资源局)

5.新(改)建社区足球场6个,按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确保新建居住社区至少配一片非标准足球场地设施。(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体育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街道)

6.新(改)建都市运动中心3个,其中园区型2个、商区型1个。(责任部门:区体育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资源局、相关街道)

7.新(改)建长者运动健康之家12个。(责任部门:各街道、区体育局、区民政局)

8.新(改)建市民健身驿站8个,新(改)建智慧健康驿站5个。(责任部门:区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总工会、各街道)

9.建立完善“10分钟社区体育生活圈”,配套新(改)建社区体育设施,其中包括市民益智健身苑点200个、市民球场10个。(责任部门:区体育局、各街道)

10.新增配置智能健身器材的智慧健身设施100处,信息化升级改造公共体育场馆1个,新建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50个,推动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连点成线、连线成片、连片成网。(责任部门:区体育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委、各街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明确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为打造“四高城区”,建设国家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全民健身示范区,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不断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体育健身需求,助力“健康杨浦”和体育强区建设。

2.落实责任主体

区政府将全民健身设施规划建设、开放利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加以推进和考核,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用地纳入杨浦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将健身设施建设纳入城市道路、公园绿道、河道水域整治等工作同步布局。借助杨浦区全民健身联席会议,成立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工作小组,建立区政府牵头,相关委办局、各街道等具体负责的协同工作机制,以会议纪要、内部文件等形式明确场地设施使用模式,严格落实责任到人,合力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3.优化健身设施布局

向社会公布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以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为依据,推动健身设施建设与社区常住人口总量、结构、流动趋势相衔接,优先在覆盖人口较多、供需矛盾突出的社区增建健身设施。优化杨浦全民健身设施区域空间布局,推动区域内健身设施均衡分布。完善以区级健身场馆、都市运动中心、街道社区市民健身中心、市民健身驿站、社区益智健身苑点、步道、球场等为主体的三级健身设施体系。推动社区、园区、校区、商区以及城市公共空间等区域联动,提高存量健身设施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

4.加强健身设施管理

完善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区体育局监管、街道属地管理、第三方巡检”的工作机制,运用网格化管理模式,落实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社区体育俱乐部、第三方机构,以及社会体育指导员各自的日常管理责任。运用信息化手段为全区公共体育设施建立“身份证”信息库,提高全民健身设施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加强政策落实

1.落实社区配套设施

新建居民小区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将社区健身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或建设标准的既有居住小区,纳入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因地制宜配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重点关注青少年、老年人群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特点,增建社区青少年、老年人健身设施,满足全年龄段、全人群健身需求。

2.倡导复合利用模式

聚焦市民多元健身需求,推行功能复合、立体开发的集约紧凑型的多中心、多层级、多节点健身设施布局,丰富健身场地设施类型,打造现代时尚全民健身新场景。加强健身设施和城区文化、休闲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等其他服务设施功能的复合利用。统筹体育和公共卫生、应急避难(险)设施建设,在兼顾平战两用前提下,复合用于体育健身。在有条件的睦邻中心、党群服务中心、文化中心、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等处复合叠加长者运动健康之家、职工健身驿站、智慧健康驿站等体育功能。利用江湾体育赛事集聚区和都市运动中心、黄兴体育公园等,因地制宜综合建设健身设施,不断拓展市民身边的体育健身空间。

3.挖掘存量用地潜力

根据城市空闲空间资源排摸的结果,在不影响相关规划实施及交通、市容、安全等前提下,提供城市空闲土地、边角地建设健身设施。依法依规统筹考虑,利用城市公益性建设用地建设健身设施。在滨江生活秀带、生态空间、地下空间、区域公共绿地公园、河道水域整治等建设规划中嵌入体育健身设施。利用城市路桥附属用地(高架下)、园区、建筑屋顶等空间资源,建设临时性体育健身设施。复合利用工业建筑厂房等改建增建健身设施。

4.支持社会力量参与

鼓励社会力量申请利用尚未明确用途的城市空闲土地、储备建设用地或已明确为文化体育用地但尚未完成供地的地块,建设临时性室外健身设施,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且不影响土地供应。鼓励社会资本在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的前提下投资建设室外健身设施,由相关方协商依法确定健身设施产权归属,建成后5年内原则上不得擅自改变其产权归属和功能用途。鼓励社会力量租赁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土地,租期不超过20年。鼓励社会力量建设符合环保和安全等要求的气膜结构健身馆、装配式健身馆,支持建设多功能、多用途、可转换的室外健身设施等。

5.拓展经费来源渠道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设施经费投入机制,切实保障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的投入。将社区体育健身设施新建、迭代更新、日常维修、维护和管理资金,列入区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增加社会力量建设配套资金、扶持资金或给予新建面积奖励的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建设和运营健身设施,形成多元投入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的格局。

(三)提高运营活力

1.推动健身设施开放

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公益性开放补助政策,实施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开发体育场所内部潜力,通过空间共享、错时利用等,提高体育场地设施利用率。对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进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的分隔工程改造,与周边居民共享运动空间。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其他系统存量体育健身设施以及周边公共空间的对外开放。挖潜公园、园区、楼宇、高校内公共体育设施资源,扩大开放,增加健身设施供给。通过发放体育消费券、运动积分兑换等方式支持经营性体育场馆公益性开放。

2.推进运营方式改革

推进杨浦体育馆“两权分离”(所有权和使用权)改革和“双改工程”(机制改革和功能改造),支持以体为主、复合经营,推进公共体育馆社会化、专业化运营。推广政府委托社会力量运营公共体育场馆,通过公开资源交易平台选择运营主体,规范委托经营模式,提高运营效率。委托专业机构集中运营本区符合对外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鼓励各街道引入社会力量负责辖区内健身设施的管护。

3.提供场馆智慧服务

加快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智能化改造,运用杨浦体育综合服务平台,完善全民健身电子地图,逐步覆盖区属公共体育场馆、学校体育设施、经营性体育设施,实现市民在客户端完成健身场所、健身指导和赛事服务等便民信息即时查询以及互动。全面推行“随申码”在场地预订、身份认证、线上支付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应用,确保进出场馆人员可追溯,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入馆限额。通过“云场馆”,将场地管理、票务管理、会员管理、员工管理、财务管理、停车管理等数字化,提升体育场馆智慧服务水平。

(四)审慎监管评估

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为市场主体通过多种方式建设健身设施创造宽松环境,加大健身设施建设审批领域“放管服”改革力度。充分利用“一网通办”平台,在符合环保和安全的前提下,协调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确保项目及时开工,及时投入使用。区体育局会同体育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依照健身设施行业标准,定期对健身设施开放与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督导,保障各类健身设施使用安全。

(五)加强宣传推广

倡导“天天运动,人人健康”理念,充分发挥体育健身对市民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作用,营造“健身即时尚”的良好氛围。不断加大宣传,调动更多社会资源,推动全社会共建共享共管全民健身设施,创建“处处可健身”的高品质运动空间。

 

附件:杨浦区体育健身设施可利用空间目录(2021版)  



附件

杨浦区体育健身设施可利用空间目录(2021版)

 

序号

所属街道

地址位置

面积

(平方米)

现状

意向用途

所有权

性质

可利用

期限

1

大桥街道

滨江大桥公园(二期)

5500

空地

体育场馆及其配套

公有

长期

2

定海路街道

军工路188号

3000

厂房

都市运动中心

民营

中短期

3

长海路街道

民京路781号

2500

厂房

都市运动中心

民营

中短期

4

大桥街道

杨浦区河间路237号一号楼

220

空地

长者运动健康之家

公有

长期

5

新江湾城街道

淞沪路2100号

10625

空置

社区市民健身中心

公有

长期

6

新江湾城街道

政青路-国安路

1700

空地

健身步道

公有

长期

7

新江湾城街道

殷高路-清流环一路

2600

空地

健身步道

公有

长期

8

新江湾城街道

清流环二路

600

公共绿地

多功能运动场

公有

长期

9

定海街道

顺平路长阳路爱国路

600

公共绿地

多功能运动场

公有

长期

10

定海街道

内江路平凉路河间路

200

公共绿地

健身苑点

公有

长期

11

定海街道

隆昌路顺平路

200

公共绿地

健身苑点

公有

长期

12

平凉路街道

惠民路702号

540

社区为老服务中心

长者运动健康之家

公有

长期

 

备注:本空间目录为首批公布,今后将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对条件适合的再分期、分批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