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新江湾城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名单的通知 2023-05-08


关于调整新江湾城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名单的通知

 

各消防委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落实本市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工作总体部署,进一步完善辖区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根据《杨浦区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调整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和组成人员名单,并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消防办”)。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消防安全委员会由街道行政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分管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领导担任常务副主任,其他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街道各科室、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城运中心、城建中心等相关部门机构负责人作为成员,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委员会。

一、组织架构

     任:杨福韬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主任:郭胜飞    党工委副书记

   任:朱晓雯    党工委副书记

沈建宏    纪工委书记、监察办主任

     办事处副主任

刘苏群    办事处副主任

赖华恩    办事处副主任

钱林玲    办事处副主任

马振界    武装部部长

赵广浩    新江湾城派出所所长

     员:    陈       党政办公室主任

徐朝安    社区党建办公室主任

张国龙    社区平安办公室主任

      社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朱荣兴    社区自治办公室主任

      社区服务办公室副主任

      社区宣传文化办公室主任

      社区营商环境办公室副主任

马云新    武装部四级调研员

陈川川    新江湾城派出所副所长

成剑杰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丁建新    城市运行管理中心主任

康清德    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主任

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消防办,设在社区平安办公室,具体承担消防安全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街道消防办主任由党工委副书记郭胜飞兼任,副主任由平安办主任张国龙兼任,成员由平安办、公安派出所相关人员担任。

消防办成员为:

徐永明    社区平安办公室副主任

袁露飞    新江湾城派出所消防专职民警

沈陈林    社区平安办公室联络员

     社区平安办公室联络员

以上人员如遇岗位变动,由该岗位接任人员自然更替。

二、工作职责

(一)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

1.组织领导本地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各职能部门沟通协调,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2.定期分析研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制定对策措施,部署推进消防工作,针对突出风险隐患研提治理意见,辅助区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决策;

3.协调落实本地区消防应急力量、监管力量人员配置和消防工作经费,按照国家和地方标准建设、管理政府专职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

4.部署并牵头开展区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重点消防隐患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协同清零,总结推广消防工作经验;

5.研究确定本级挂牌督办单位或区域,提请上级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组织排查本地区消防安全隐患突出方面或区域并跟踪督改;

6.完善对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居委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落实工作督导检查、警示约谈、重大问题督办等工作制度;督促辖区物业公司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对履职不力的单位,会同区相关职能部门落实警示约谈、信用扣分、责令退出等工作措施;

7.协助开展火灾事故延伸调查工作,协调做好火灾事故善后工作;

8.根据区政府要求,做好其他消防工作。

(二)街道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1.具体负责实施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事务,落实本地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制度体系建立、动员部署、沟通协调、情况汇总和督导检查等工作;

2.及时向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报告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规定、指示和要求,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和实施办法,经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审定后具体组织实施;

3.结合各类安全专项工作,实时掌握本地区消防工作动态,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并提出对策,辅助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决策;

4.实体化运作城运中心“一网统管”平台,健全完善火灾隐患处置流程,实现火灾隐患闭环管理,推广应用“互联网+基层治理”智慧消防设施,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

5.检查、指导、督促居委、住宅物业、社会单位等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6.分级分类将规模型生产经营单位、高层民用建筑、自建房、“三合一”场所、厂库房、规模型租赁用房、建筑工地、易燃易爆场所、文物古建、地下空间、园区、沿街商铺等各类监管对象纳入城市网格化巡查、治理范围,落实定期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任务,督促单位落实隐患整改主体责任;

7.组织、发动网格员、居委干部、物业管理人员、消防志愿者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推动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文明社区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教育、科普推广内容,广泛普及消防知识;

8.根据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求,做好其他消防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新江湾城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20日

 

 

 

 

上海市杨浦区新江湾城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3年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