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知识产权(专利)资助办法》政策解读 2017-11-28

《杨浦区知识产权(专利)资助办法》政策解读

20171128日)

 

20171122日,杨浦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批转区科委制订的〈杨浦区知识产权(专利)资助办法〉的通知》(杨府规20173号)(以下简称《资助办法》)。现就《资助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目标

2016225日发布的《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支撑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要把知识产权战略贯穿于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全过程201611《上海市政府关于全面建设杨浦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695号发布对知识产权支撑保障“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提出明确要求。2017年,市知识产权局修订《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要求各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参照制定区专利资助政策。在此背景下,杨浦区科委(知识产权局)对《关于鼓励本区资助知识产权创造和应用的实施细则》(杨府办发〔200830号)进行了修订

《资助办法》提出,要以知识产权支撑保障杨浦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鼓励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提升区域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水平,培育“双创”企业知识产权竞争优势,塑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适用范围

《资助办法》适用于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均在杨浦区的企事业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为第一专利权利人),且无不良知识产权信用记录。资助对象项目须符合杨浦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本项资助采用无偿资助形式。

三、主要内容

1、知识产权创造方面

对小微企业获得的第一件授权发明专利,给予总计100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对第二件(含以上)授权发明专利给予40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对小微企业每件授权实用新型专利给予10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

对大中型企业每件授权发明专利给予30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对事业单位每件授权发明专利给予15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

自发明专利授权之日起,给予第九年至第十二年实缴专利年费50%的费用补贴,每年每家企事业单位获得此项资助不超过10万元。

对获得美国和日本政府及欧洲地区授权的第一件发明专利给予500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对获得美国和日本政府及欧洲地区授权的第二件(含以上)发明专利给予200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

2、知识产权保护方面

区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企业,将所拥有的专利进行投保并与保险公司签订正式专利保险合同,付清保费后可申请资助金额为实际发生保费金额的50%,投保期限不超过1年,同一企业每年最高资助不超过5万元。

对依法成立的本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构,经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区知识产权局、园区工作站等委托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涉及区内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并获得委托机构认可成功结案的,依申请,每件给予2000元的后补贴费用,每家机构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3、知识产权管理(贯标)方面

企业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签订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服务合同后,可申请实际发生合同费用金额50%的资助金额。企业签订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合同后,可申请实际发生(贯标)认证费用50%的资助金额。对同一单位,上述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4、知识产权优势企事业单位培育方面

对通过验收的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园区一次性给予20万的奖励资助,对通过验收的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园区一次性给予15万的奖励资助。

对通过验收的上海市专利工作示范单位一次性给予20万的奖励资助,对通过验收的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单位一次性给予15万的奖励资助。

对通过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示范园区一次性给予40万的奖励资助,对通过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试点园区一次性给予30万的奖励资助。

对通过认定的其他国家级知识产权培育项目给予不超过40万的奖励资助,对通过验收的其他上海市级知识产权培育项目给予不超过20万的奖励资助。

四、主要特点

《资助办法》的主要特点是扶持中小微企业突破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瓶颈、鼓励高价值专利创造运用、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事业单位、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一是政策对象更细化,突出支持小微企业。结合区域发展实际,将资助办法对象划分为小微企业、大中型企业和事业单位。我区科技企业中超七成是小微企业,是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载体,但科技型小微企业大都存在资金紧张、难以有效开展创新成果知识产权申请工作等突出问题,因此对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给予相对更高资助。

二是资助标准更高,突出高价值专利创造运用。近年来,我区专利特别是发明专利的申请和授权量、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位居全市前列,今后在注重专利量质起升的同时,更加注重专利质量的提升。因此,将重点对发明专利创造进行资助。同时,针对向国外申请授权的发明专利价值虽相对较高,但申请成本也较高的情况,将对申请国外发明专利的企事业单位进行专项资助。针对发明专利维持成本较高的情况,将对企事业单位第912年的发明专利维持费用进行资助,支持高价值脱颖而出、鼓励高价值专利运用

三是政策覆盖面更广,突出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对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培育等方面进行补贴奖励,支持我区企事业单位(园区)积极开展国家和市级知识产权培育项目,鼓励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帮助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区域科技创新能级。

五、操作流程

申请单位根据在杨浦科技网站http://ypkw.shyp.gov.cn/“知识产权”栏上发布的具体通知内容,提交申报材料。区科委(知识产权局)审核项目(评审)后决定立项名单,并发文公布。《资助办法》由区科委(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自201811日起实施,政策有效期为5年。政策具体操作细则近期将发布。

六、名词注释

小微企业:按照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界定标准。如下表所示: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小

农林牧渔

营业收入

万元

>20000(含)

500-20000

50-500

<50

工业

从业人员数

>1000(含)

300-1000

20-300

<20

营业收入

万元

>40000(含)

2000-40000

300-2000

<300

建筑业

营业收入

万元

>80000(含)

6000-80000

300-6000

<300

资产总额

万元

>80000(含)

5000-80000

300-5000

<300

交通运输

从业人员数

1000

300-1000

20-300

<20

营业收入

万元

>30000(含)

3000-30000

200-3000

<200

信息传输

从业人员数

>2000(含)

100-200

10-100

<10

营业收入

亿元

>10(含)

0.1-10

0.01-0.1

<0.01

软件和信息技术

从业人员数

>300(含)

100-300

10-100

<10

营业收入

万元

>10000(含)

1000-10000

50-1000

<50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数

>1000(含)

300-1000

100-300

<100

营业收入

万元

>5000(含)

1000-5000

500-1000

<500

租赁和商务服务

从业人员数

>300(含)

100-300

10-100

<10

资产总额

亿元

>12(含)

0.8-12

0.01-0.8

<0.01

其他

从业人员数

>300(含)

100-300

10-100

<10

欧洲专利:指由欧洲专利局授权的发明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