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工作“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2012-01-13
杨府发〔2012〕1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工作“十二五”规划》已经2011年8月26日区政府第17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
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工作“十二五”规划
为进一步推动本区民政事业发展,根据《杨浦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上海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建设的若干意见》,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本区民政工作发展回顾
“十一五”期间,本区民政事业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民政“为党分忧、为民解愁”的宗旨,为杨浦知识创新区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救助帮困体系基本完善
认真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共救助243万人次,支出救助金6.9亿元。试行事前医疗救助和住院医疗补贴计划,累计共有795名对象享受事前医疗救助财政减免45.79万元;向1077人次发放住院医疗补助52.26万元。收入核对机构和平台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共为3757户申请廉租房家庭进行收入核对工作,其中不符合廉租条件家庭1007户,检出率达26%。建成21个经常性捐助接受点。5.12、4.14抗震救灾中本区共接收救灾捐款7477.66万元。开展社区市民综合帮扶5553例,支出帮扶金1084.46万元,其中,个案帮扶3408例,支出帮扶金912.41万元。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共募集款项9047.43万元,支出慈善帮困金8200.41万元。
(二)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新增养老床位3403张,截至2010年底,共有养老床位6116张,占本区老年人口的2.52%。累计为87万余人次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其中50%的困难老人享受政府服务补贴,累计补贴经费达6252万元。建成助餐点38个,为3200名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新建(修缮)社区老年活动室175家,全区社区标准化老年活动室达230家。设立200家社区老年人纳凉点和御寒点。在全市率先出台养老机构、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助餐点、老年活动室等四项管理办法。试行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建立关爱员队伍,对全区万余名独居老人开展每日关爱。构建助餐、独居、服务、日托、住养、活动、银发、助浴“八无忧”工程。开展全国老年友好城区试点。
(三)社区建设管理深入推进
圆满完成第九次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直选率达71.4%,基层民主建设得到进一步发展。合理设置居委会,规范居委会职数,改善居委会基础设施。健全居委会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居委会工作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100%的街道镇被评为社区建设模范街道镇,99%的居委会被评为社区建设示范居委会,其中75%的居委会达到社区建设模范标准;42%的街道镇被评为上海市和谐示范街道镇,24%的居委会被评为上海市和谐示范居委会。改扩新建10个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开展“一口受理”试点工作,政务服务切实做到依法、便民、公开、透明。
(四)双拥优抚安置巩固提高
深入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活动,连续第六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积极开展知识拥军、科技拥军、文化拥军,不断赋予双拥工作新内涵。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深入开展“关爱功臣”活动,努力为优抚对象办实事、解难事,确保了优抚对象群体稳定。共接收安置退役士兵1626人,安置率达100%,自谋职业率达76.3%。共接收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912人,目前共有军队离退休干部1744名。认真落实军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积极开展“和谐军休家园、和谐军休家庭”创建工作。
(五)社会组织发展成效明显
全区共有社会组织559家,其中,社会团体12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39家。社会组织实现党建全覆盖。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试点工作。全面实施社会组织工资基金管理。建立了区、街道镇、居委会三级预警网络,促进社会稳定。全区共有专职社工211人,专业社工机构8家,其中复馨社工师事务所是全国首家区校合作举办的专业社会工作机构。积极开展全国第二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区试点工作。
二、“十二五”期间本区民政工作形势研判
(一)救助帮困工作任务依然较重,“支出型”贫困家庭将成为救助帮困工作的新焦点
随着杨浦经济社会的发展,近年来本区困难对象数量有所减少,但总数基本稳定在3.4万人左右,困难对象人数仍然列中心城区首位,救助帮困的任务依然较重。同时,由于社会保障体制完善需要一个相对较长的时期,因病致贫等“支出型”贫困现象在较长时间内仍将存在。此外,社会救助工作将从单一的考察“收入”逐渐向同时考察“收入”和“支出”转变。综合帮扶、慈善事业发展也将迎来更大的发展空间。
(二)老年人口增长较快,养老服务工作将成为民生工作的重点之一
本区老年人口增长较快,城区人口老龄化、老龄人口高龄化、家庭结构空巢化、服务需求多样化情况将更为突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将继续得以坚持,并不断发展。老年人日常生活照料问题、家庭养老支持系统的建立完善将成为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三)社会保障政策覆盖面将逐步向常住人口拓展,社会福利制度将逐步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
人民群众对公共产品和服务多元化需求将迅速而全面地增长,民政事业在继续保障传统服务对象基本权利的同时,将逐步向全人群、全过程、全方位不断拓展,以充分发挥民政在调节社会成员利益、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民政的职能将从提供补缺型福利向提供适度普惠型福利发展,从解决民生向着力改善民生发展。
(四)“三社互动”将成为现代民政事业发展的关键点和着力点,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发展将迎来新的机遇期
社会建设力度将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在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同时,将十分注重挖掘社会潜力、激发社会活力。社会组织、社工、社区的发展,将切实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升社区自治能力。社会组织、社工、社区“三社互动”将成为杨浦民政事业在新时期取得新发展的重要机制。
三、“十二五”期间本区民政工作的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总体要求,积极推动现代民政建设,以社会组织、社工、社区“三社互动”为工作主线,推动杨浦民政事业再上新台阶,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做出民政应有的贡献。
(二)主要指标
1、养老机构床位达8000张,占老年户籍人口的2.5%。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老年人达2.6万,占户籍老年人口的8%。社区标准化老年活动室在二级旧里以上居民区实现全覆盖。
2、每万人(户籍人口)拥有8个社会组织,建成3—5个区级公益组织孵化基地。
3、全区专职社工从业人员300人,内部社工督导10名。一线社工、临床治疗社工、社工督导、行政管理人员和政策研究制定人员的结构比例将分别达到85%、10%、3%、1%、1%。打造2—3家品牌专业社工机构。
4、按照“新帐不欠、旧账逐年还”的原则,确保居委会办公用房达150平方米(二级以下旧里居委会办公用房不低于100平方米)。
5、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具有公共管理或社会工作硕士学位公务员15人以上,占公务员编制数的50%,社工师25人、助理社工师50人,占民政系统编制人员50%以上。
(三)具体任务
1、丰富救助帮困措施,切实完善救助帮困体系
充分发挥“1+12+12+12+X”救助帮困格局作用,不断增强救助帮困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扩大困难群体受益面,努力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的基本需求。
(1)完善深化分类施保。按照市民政局统一要求,建立低保标准与物价指数、人均消费支出、最低工资标准、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因素的联动机制。在认真落实各项救助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本区实际,加强工作统筹,进一步丰富针对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大病重病患者的救助举措,形成具有杨浦特色的救助帮困体系。全面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前置服务”模式。建立健全“支出型”贫困群体的预警、发现、早期干预和综合帮扶保障机制。继续完善社区综合帮扶工作,逐步形成以“救助套餐”为特征的分类施保措施。稳定和发展救助社工队伍,通过个案帮扶与项目帮扶、物质帮困与心理疏导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帮助困难对象解决实际问题、恢复社会功能、重建社会关系。
(2)建立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努力探索社会救助和收入核对工作无缝衔接的工作机制,全面推广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加大核对工作在住房保障、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民生保障工作领域的应用力度,使社会救助对象的认定更科学、更合理。
(3)提升社区综合减灾能力。以社区防灾减灾工作为着力点,努力实现从灾后救助向灾前预防转变,从单灾种应对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轻灾害损失向减少灾害风险转变。以全灾害为管理目标,以政府主导、社区运作、社会协同为管理方式,全面加强社区风险评估、准备、应对和恢复工作。积极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上海综合减灾模范社区”。组建灾害信息员队伍,推进灾害信息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进程。
(4)深化救助管理内涵。迁建区救助管理站,分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反家暴庇护救助服务、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场所,为因意外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受害家庭提供基本食宿服务,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救助管理专职社工队伍。
(5)加强困境儿童福利。切实做好本区孤儿保障工作,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落实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费,维护孤儿基本权益,满足孤儿生活、医疗、学习、就业、住房等基本需求。促进孤残儿童回归家庭。建立区困境儿童看护中心,为区域内孤残儿童、服刑人员子女、家暴子女等困境儿童提供临时监护等福利服务。大力倡导“家庭寄养”模式,加强对寄养家庭的培训和指导,强化困境儿童的社会融合。
(6)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引导公益性社会组织参与慈善帮困工作,积极培育慈善组织。推进社区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点建设和“慈善超市”的长效机制建设,探索实行“慈善超市”市场化运作模式。加大慈善劝募力度,广泛开展慈善义演、义拍、义卖等慈善募捐活动,提高募捐活动的社会公信力,加强募捐款物使用的信息公开,推动本区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加大慈善宣传,普及慈善教育,传播慈善文化,弘扬慈善精神,形成“人人可慈善”的社会共识和“人人做慈善”的社会氛围。
2、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努力打造老年友好城区
以全国老年友好型城区试点为契机,积极构建“温馨杨浦、和谐老龄”为老服务体系,深化“牵手夕阳”工作品牌,进一步巩固平安有序、富有特色的“9073”养老服务格局,营造良好的敬老爱老助老氛围,稳步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1)扩大养老服务惠及面。进一步完善《杨浦区优待老年人若干意见》,研究出台高龄老人补贴政策,加强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无忧工程”,构建养老无忧网。充分发挥上海市老年基金会杨浦分会的作用,加大对低保、低收入等困难老人的帮扶力度。
(2)提升养老服务管理水平。制定完善养老机构房屋租赁、运营补贴等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探索养老机构产证面积以外床位数的认定标准,规范养老机构床位设置。充分发挥政府办养老机构的辐射示范作用,引领带动全区养老机构进一步提升为老服务水平,努力打造机构养老服务品牌。强化养老机构、助餐服务点、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社区标准化老年活动室等为老服务设施的管理措施,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
(3)完善家庭养老支持系统。加快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培育和壮大老龄事业和产业,拓展养老服务领域,充分整合社会公共服务资源,增加社区老年活动场所和便利化设施,进一步满足社区老年人多样化的服务需求。探索社会组织承接居家养老服务。加强社区老年活动室管理,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服务功能。发挥养老机构的辐射功能,实现养老机构资源与社区共享。继续实施“牵手夕阳——独居老人结对关爱计划”,完善独居老人关爱机制。
(4)营造敬老爱老社会氛围。发挥老年志愿者作用参与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将办学点延伸到养老机构。完善老年维权三级网络建设,强化家庭、子女赡养老人的责任和意识。组织开展“月月红”等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推进敬老道德教育进学校,深入开展“军徽映夕阳”、“模拟家庭”、“爱心助老特色基地”等活动,营造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提升老年人晚年生活的满意度和幸福感。发挥全国老龄科研中心杨浦科研基地的作用,为本区老龄工作提供建议对策。
3、深化社区建设管理,探索完善社区发展新机制
不断完善社区治理结构,探索创新社区运行的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基层民主自治进程,努力构建和谐社区。
(1)完善社区服务体系。进一步强化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试点在有需求的居民区延伸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咨询功能。因地制宜建设形式多样的社区生活服务中心,积极构建面向全人群、实体化和网络化相联动的社区生活服务模式,构筑有效便捷的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大力开发来沪务工人员社区融入等深受社区居民欢迎的社区公益项目,不断提升社区的亲和力、凝聚力,增强居民群众的社区归属感。
(2)加快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受理中心“一头管理”体制,在深化“一口受理”的基础上全面提升“全年无休、全区通办”服务水平。探索建立全区通办信息化支持平台和运作平台,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数据的汇总、统计和分析,进一步提升公共政务服务的能级,让居民得到“透明、便捷、亲和”的服务。
(3)推进基层民主建设。认真做好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开展居委会减负试点,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进一步丰富居委会自治载体,完善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三会”制度建设,总结提炼“居民自治协会”、“星之光居民自治网络”经验,不断拓展民主自治渠道,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热情,形成“用大多数人的办法,解决大多数人的问题”的良性互动局面。强化居委会“居民之家”、“居民客厅”的功能,增强居委会的亲和力与凝聚力。依托社区现有信息网络资源,积极推进居委会信息化建设。
(4)加强居委会队伍建设。扩大骨干居委会主任联谊平台,进一步完善居委会主任培训制度,通过集中授课、案例分析、实务带教等方式,弘扬居委会“串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暖百家心”的传统工作方法,引导居委会用沟通、协商、合作等柔性方法处理社区事务。保障居委会工作经费,进一步完善居委会成员福利待遇增长机制,从津贴性收入、补贴性收入和激励性收入等方面提高待遇标准,充分调动居委会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推动优抚安置转型,巩固发展双拥创建成果
拓展新时期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的内涵,努力实现优抚安置转型,推动优抚工作社会化,促进双拥工作制度化、长效化,提高军休服务水平。
(1)扎实开展双拥创建工作。坚持军民融合式发展,广泛开展“同学创新理论、同树文明新风、同建和谐平安”的“三同”活动,着力完善大学校区、科技园区、公共社区、部队营区“四区共建”格局,使双拥创建工作和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协调发展,保持“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积极开展社会化拥军活动,不断强化广大干部群众爱国拥军意识。大力开展实事拥军、知识拥军、科技拥军、文化拥军活动,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上有新突破,在探索富有时代特色的活动方式上有新进展。进一步拓展军地互联、互动、互建平台,充分发挥驻军部队优势,广泛开展拥政爱民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本区军政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大好局面。
(2)创新优待抚恤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优待抚恤政策,依法保障优抚对象权益。加强优抚业务规范化建设,推进优抚业务进社区。探索创新优待抚恤服务模式,深入推进“关爱功臣”项目,培育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优抚社工队伍。完善临时困难补助机制,开展优抚对象帮扶活动。
(3)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切实维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鼓励引导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积极协调组织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努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体系,积极为退役士兵提供就业服务,提高退役士兵参与劳动市场就业竞争的能力,推进安置工作改革。
(4)做好军休服务管理工作。完善军休干部接收安置工作机制,确保完成各年度接收安置任务。全面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按照“六个老有”的要求创新性地做好各项服务管理工作。加强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建设和管理,依托中央、市和区三级财力做好区军休服务管理机构设施建设。加强军休文化建设,开展军休干部“共享社区,共建社区”活动和“军休志愿者行动”,努力实现安置常态化、保障制度化、管理规范化、服务社会化。
5、构建培育支持体系,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以加快社会组织发展为导向,以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为重点,以发挥社会组织主体作用为目的,基本形成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社会组织发展新格局,监管有力、引导有方、民主自律的社会组织管理新格局,组织健全、覆盖全面、工作有力的社会组织党建新格局。
(1)加大社会组织政策扶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慈善帮困、养老助残、社区服务、教育培训、医疗卫生、文化科技、法律援助等有利于改善民生、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公益性社会组织。优化完善政策,为初创阶段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提供一次性开办补贴、记账代理、免费公告、绿色通道等扶持措施。挖掘大学校区、科技园区、公共社区等存量资源,共建公益性社会组织孵化园,指导运管主体做实做强孵化功能。建设社会组织公益创新实践园,洽谈引进税务师咨询工作室、公益研发推广工作室等,为机构提供专业咨询、财务管理、项目开发、人事代理等服务。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发展基金。
(2)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区社会组织发展专家咨询团和区校社知识联盟作用,加强全区社会组织分类指导。开展培训带教、案例带教、示范带教、督导带教行动,引领推进社会组织提高专业化服务、项目化管理、市场化运作、规范化建设的能力。普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巩固深化企业协会政社分开和社会团体小金库治理工作,促进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照章运作、诚信自律、科学发展。注重挖掘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的优秀团队和典型事例,总结经验方法,培育特色品牌,以点带面推广。
(3)推动社会组织项目服务。实施“公益总动员”活动,引导社会组织开发开拓项目,提供多元化社区公益服务。探索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平台,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市社区公益项目创投和招投标,通过公开招标、项目发包、定向委托、合同管理等方式,将一批济困助残、安老扶幼、社区公益等事务性、服务性工作转移由社会组织承接。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引入中介机构参与评估,提高绩效评估科学化、专业性和公正度,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质量水平。
(4)提升社会组织规范管理。依托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联席会议机制,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职责,增强综合协调能力。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加强社会组织枢纽化建设,发挥区社会组织促进会、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和街道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作用。健全区、街道镇和居委会三级社会组织预警网络,维护社会稳定。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资基金管理、社区群众活动团队备案管理和执法检查工作,落实社会组织税收优惠政策。试点推进社会组织区域党建工作,促进党的工作在社会组织全覆盖。
6、创新社会工作模式,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积极开展全国第二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示范区试点工作,努力形成具有杨浦特色的社会工作体系和实践模式,成功打造一支初具规模、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社会工作者队伍。
(1)拓展社会工作领域。巩固深化社会工作者在社区矫正、禁毒、安置帮教、青少年服务、社会救助、为老服务、统一战线、人口计生、残疾人服务、优抚安置等领域的作用。着力推进社会工作者在社区建设、社会福利、社会组织、收养服务、慈善公益、减灾救灾、婚姻家庭、教育辅导、医疗卫生、就业援助、妇女儿童保护、来沪人员服务、职工权益维护等领域的发展。积极探索社会工作者在信访接待、维护稳定、矛盾调处、企业员工服务等领域的拓展。
(2)提升专业社工机构能力。充分发挥“三区联动”优势,在社会工作各领域和基层社区培育发展有能力、有公信力的专业社工机构,形成以一家综合性专业社会工作机构为龙头,多家不同层面、不同领域专业社会工作机构互相合作和良性竞争的“生态圈”。定期组织举办专业社工机构负责人研修班,进一步提升专业社工机构负责人管理与服务能力。启动督导培养计划,为专业社工机构提供免费督导服务,提升专业社工机构整体服务水平。
(3)加强社工队伍建设。加强和规范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实施社工素质提升计划和社工督导培养计划,完善社会工作人才激励措施,为社工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前景。通过高校专家与境外督导相结合、个别督导和集体督导相结合、现场督导和远程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努力培育发展优秀社工督导。坚持分级分层培训,强化对社工服务的管理和对社工自身的服务和指导,不断提高社工队伍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完成民政事业单位社会工作岗位设置,社会工作关键岗位的专业社会工作者(师)配置比达100%。
(4)完善社会工作体系。建立和健全社会工作专业制度,努力形成党政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方协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定期出台社工薪酬指导价,逐步提高社工薪酬待遇。加强对区社会工作协会的指导,赋予其对社会工作的行业指导和服务职能,加强对社会工作行业各类社会组织及其社工的自律管理、自治服务、自我监管。深入宣传社工人才先进典型案例,不断提高全社会对社工的知晓率和认知率,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5)建立“两工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社区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评价、激励、保障等制度,推进社工引领志愿者(义工)“两工联动”工作,加强社区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坚持政府发动和社会组织招募相结合,志愿加入和培训上岗相结合,志愿者服务和社工专业服务相结合,项目化服务和应急机动服务相结合,大力培育有志愿精神的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形成志愿服务品牌,广泛开展志愿服务,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7、强化社会事务管理,提升专项事务管理与服务水平
为适应现代公共管理与服务需求,加大婚姻(收养)登记管理、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殡葬管理等社会专项事务推进力度。坚持贯彻依法行政和便民利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发挥网络公开、快捷、准确的优势,逐步实行预约结婚登记。探索多种类型的特色颁证仪式,建立特邀颁证师制度,不断完善颁证仪式。加大《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等有关收养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联合公安、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在源头上预防违法收养发生。加强对本区社会福利企业的管理、监督和服务,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维护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机制保证
围绕保障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两大重点,切实加强对民政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以区、街道镇、居委会为主的三级联动机制,强化对各项重要任务的分解落实和考核指导。不断加大民政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民政部门与居民群众、社会组织、驻区部队等的良性互动机制,为民政事业发展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二)提高运行效能,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进一步加大民政事业投入力度,逐步提高救助帮困、养老服务等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充分体现民政事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保障地位和重要作用。积极拓宽社会化筹资渠道,加大财政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及社会资金的支持力度。加强公共财政预算信息的公开化和透明化,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监管,提高民政资金投入使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提升科技含量,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不断加快民政信息化建设步伐,实现各项民政业务之间的政策协调、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全面推进信息技术在民政各领域的应用,建设以社区事务“一门式”、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居家养老智能化信息化、居委会信息化支撑系统等为内容的数字工程。
(四)强化能力建设,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着力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工作体制、延伸工作着力点,不断提高基层民政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全区民政系统干部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政治思想教育,继续发挥民政干部“孺子牛”精神,以“三五”人才队伍建设和“杨民团队文化”建设为抓手,紧紧抓住培养、评价、激励、使用四个环节,调整和优化干部队伍,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符合现代民政发展要求的干部队伍。
附:1、主要指标一览表
2、名词解释
附件一:
主要指标一览表
指 标 |
“十一五” 期末数 |
“十二五” 目标数 |
指标特征 |
养老床位 (占老年户籍人口比例) |
6116张 (2.5%) |
8000张 (2.5%) |
约束性 |
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老年人(占老年户籍人口比例) |
2.17万 (8%) |
2.6万 (8%) |
约束性 |
社区标准化老年活动室 占二级旧里以上居民区比例 |
75% |
100% |
约束性 |
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 |
4个 |
8个 |
预期性 |
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
3个 |
5个 |
预期性 |
社工从业人员 |
211人 |
500人 |
预期性 |
品牌专业社工机构 |
—— |
2—3个 |
预期性 |
居委会办公用房达标率 |
246(80%) |
100% |
约束性 |
民政干部队伍中具有 MSW和MPA的公务员 (占公务员编制数) |
2(6.25%) |
15(50%) |
预期性 |
民政干部队伍中社工师 |
13 |
25人 |
预期性 |
民政干部队伍中助理社工师 |
11 |
50人 |
预期性 |
附件二:
名词解释
一、事前医疗救助试点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上海开展了事前医疗救助试点工作。杨浦作为两个试点区之一,积极探索了由传统的“先看病后救助”向“边看病边救助”模式转变,为困难对象就医开辟一条绿色通道。困难对象在指定的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一般只需承担50%的住院押金,治疗期间指定医院加强医疗费控制,确保“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住院、合理收费”,办理出院手续时困难对象还可享受区财政20%医疗费用减免优惠。
二、社区市民综合帮扶
是指按照“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社团运作、依托社区、综合帮扶”的工作原则,依托上海市民帮困互助基金会,开展的“个案帮扶、项目帮扶、特定帮扶”,旨在充分调动社会积极性,有效整合各种帮扶资源,针对政策边缘的困难群体,或各项政策覆盖后仍有特殊困难的社区居民,给予及时、就地、应急、综合帮助。2007年,在杨浦、黄浦、青浦和闸北4个区试点,2008年在全市推开。
三、“一口受理”
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设立各类政务类事项窗口,为了简化办理流程,方便居民或企业办理业务,由部门“分门受理”向“一门式受理”转变,并依托全市统一的街镇“一门式”社区事务受理系统,通过现场服务平台、电子政务平台和电话咨询平台,为市民提供“前台一口综合受理、后台网络联通协办”的政务类事项受理服务。
四、社会组织、社工、社区“三社互动”
是指政府将具体的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事务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社会组织承接,社会组织聘请社工下沉社区为居民提供专业化和社会化服务的一种运作模式。
五、“1+12+12+12+X”救助帮困格局
“1”是指民政一个部门牵头,统筹安排全区的救助帮困工作。3个“12”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等12个部门以及12个街道镇,立足实际,开展各类主题帮困活动,使救助帮困工作做到12个月连续不断。“X”是指发动社会方方面面共同参与救助帮困工作。
六、“9073”养老服务格局
是指90%的老年人由家庭自我照顾,7%的老年人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3%的老年人享受机构养老服务的养老服务格局。
七、社会组织枢纽式服务管理模式
是指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按地域或行业分类,扶持一个或多个社会组织发展,提供党的建设、政策咨询、信息交流、资源协调、反映诉求、监督预警、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建立社会组织日常交流合作的枢纽平台,促进其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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