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4-12-18

杨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办、国办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以及《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 年)》等规定要求,现就我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宣传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牵头制定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党组年度工作计划。同时积极推动贯彻落实,将法治工作纳入各部门工作目标并实施监督考核,加强监督检查问责。推动分管领导落实相关依法治理的工作,积极履行依法行政、参与法治宣传,并在年终进行“述法”,按时上报工作成效。

(二)党组中心组定期学法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组织和引导党员干部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中心组学习安排学法讲法活动,突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开展交流学习体会。2024年组织党组、中心组学法7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等同时把学法讲法作为班子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筑牢基础、提供保障。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4年,我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依法行政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良好的成效

(一)深化审批改革,营造法治营商环境

1.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根据《上海市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持续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对各项“放管服”工作部署和推进,全面落实“四减半”和“两个免于提交”,按照“整体政府”理念和“全流程、全覆盖、全要素”的要求,将社会投资、国有企业投资、政府投资等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各类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市政公用服务事项统一纳入办理范围。

牵头本区各单位开展有关项目审批和用地审批“行政协助”平台的培训和全面使用,实现了“前台一窗收发,后台联合会审”的审批服务模式,持续优化审批制度的运行和管理,在“一站式审批”和“一口发证”的基础上提高服务质量,深化“放管服”改革举措。

2.不断优化“一网通办”服务

实现在“一网通办”平台全程网办,所有服务项目做到“0跑动”和当场办结。2024年我局围绕窗口“智慧好办2.0”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线上帮办”四项新增事项,不断提升智慧政务“少跑腿”、远程帮办的服务成效,同时通过跨前服务,高效审批,大大提振市场预期,增强企业投资杨浦的信心。

(二)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实施规划管理

1.严格依法行政

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三项执法制度,开展工程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及专项整治,共立案10件,其中,开工未报9件,无证建设1件。积极推进开展“sdlj”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对我区容积率低于1.0的商品住宅小区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并及时上报清单,按时完成228个点位平台录入工作。推进“问题地图”查处工作,加强与区市场监管部门的协作,及时锁定证据,依法立案处理。

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后,严格按照执法公示制度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将涉案信息上网公示。对于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制定本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目录,由局法制部门进行审核,同时报上级部门备案。

2024年,我局共核发规划土地意见书17件、用地规划许可证15件、设计方案批复14件、工程规划许可证64件、开工放样复验38件、竣工验收18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公示14件;开展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公示305件,共计办理485件。

2.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主动对标世行营商环境新要求,按照上海市《全过程信用管理要求》,进行“数据清单”“行为清单”“应用清单”的“三清单”管理,每月通过信用子平台报送信用重点监测信息数据,依托大数据管理手段提升执法质量通过运用“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新的执法模式,严格做到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检查事项不纳入清单清单之外无检查,提升监管质量,减少企业负担,有效避免了运动式、“一刀切”执法的问题。 

3.重视司法和检察监督

2024年,办理行政复议106,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5件,其中信息公开案11件,责令交出土地案2件,诉规划许可证和拆除违法各一件。其中开庭审理6件,主要领导出庭1件,行政负责人出庭5件,领导出庭率100%。今年未发生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未收到司法、检察建议书。

(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普法融入实践

1.修订和发布《普法责任清单》

按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修订2024年的《普法责任清单》并上网公示。清单明确了各职能科室的普法责任,使各部门可以有的放矢地在管理服务过程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普法宣传,压实普法责任。

2.开展重大节点法治宣传

组建普法志愿者队伍,在“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12.4 国家宪法日”等重大法治宣传时点,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活动。通过派发相关普法宣传材料、法律书籍制作宣传板、海报等形式广泛开展社会宣传,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

推进开展人民建议征集站点建设和人民建议征集活动,结合“15分钟社区生活圈”行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并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

3.加强法律学习和以案释法

年初制定法律学习计划,要求各业务科室根据计划开展法规学习。今年先后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上海市旧住房成套改造和拆除重建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上海市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现场勘测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开展交流学习体会。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运用规划和自然资源方面法治实践的案例,对企业开展集中宣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存在的不足和对策

一是法治宣传广度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要加强与社区、学校、企业等的合作,通过多种方式拓展法治宣传渠道,确保法律知识覆盖面。

二是学习法律的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深化要制定更系统的学习培训计划,鼓励工作人员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法治意识和水平,确保工作人员对新法规的理解和掌握。

四、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我局将根据《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相关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继续巩固已有工作举措和成效,不断提高自然资源领域的行政执法能力。围绕规划调整、项目审批、土地出让等涉及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的重大行政决策,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步骤,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相关规则。在管理、服务过程中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强化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引导行政矛盾的司法化解决,依法维护社会秩序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动依法治区落到实处。

 

 

2024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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