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05

2021年,根据区委、区政府深入推进法治杨浦建设、全面提升城区治理法治化水平的要求,我局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执行依法治国重大部署,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挂帅,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党政负责人依法履职

根据杨浦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贯彻依法治国的重大理论和实践经验,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在实践中,党政主要负责人把用法律解决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定期部署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听取法治宣传工作汇报,同时由分管领导落实相关依法治理的工作,推动班子其他成员积极履行依法行政、参与法治宣传,并在年终进行“述法”按时上报工作成效。

(二)党组中心组定期学法

2021年,我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充分贯彻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相关要求,制定年度的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和工作计划,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党组中心组的各项工作

今年是“八五”普法的第一年,我局根据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和配套措施,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工作目标,在党组、中心组会议中,把学法、讲法作为重要内容,由党组成员带头讲法治课,做尊法学法表率。同时加强监督检查问责,推动领导班子成员对党内法规制度宣传执行到位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筑牢基础、提供保障。

(三)配合完成区法治督查

2021年12月,我局根据本区开展法治督察的要求,配合区法治督查组对我局2020年7月至2021年8月底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内容包括: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本部门干部法治教育、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普法责任和以案释法等方面。在我局主要领导带领下,分管领导、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对局法治工作做了汇报,并听取了督查组指出的意见。我局将以本次督查为契机,按照督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要求,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营造法治营商环境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2021年,根据《上海市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持续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我局领导对各项“放管服”工作部署和推进十分重视,在去年已经落实“四减半”和“两个免于提交”的基础上,按照“整体政府”理念和“全流程、全覆盖、全要素”的要求,将社会投资、国有企业投资、政府投资等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各类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市政公用服务事项统一纳入办理范围。

目前,市规划资源条线的“大土地”、“大规划”、“大项目”系统已实现了全程网办。2021年以来,我局牵头本区的各单位开展“行政协助”平台的培训和全面使用,实现了“前台一窗收发,后台联合会审”的审批服务模式,持续优化审批制度的运行和管理,在“一站式审批”和“一口发证”的基础上提高服务质量,深化“放管服”改革举措。

(二)不断优化“一网通办”服务

我局在去年已部署到位的惠企“好办”、“快办”工作基础上,在“一网通办”平台推广“0跑动”和当场办结。9至10月期间,我局根据市级部门对本条线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重新修订办事指南,并发布了最新的行政审批事项,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更新上线,不断提高政府服务水平,打造公开透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型政府。

(三)积极探索不动产登记领域改革

根据《2021年上海市全面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工作要点》和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改革的部署,我局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也持续加强改革、优化服务,在去年不动产权证发证办理时限5天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实现了网上预约,当日发证。今年下半年,随身办“我的不动产”服务也再次升级,提供了本市无房屋查询结果证明的在线办理,为市民查询限购、子女入学等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得到了广泛的好评。

 

三、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坚决秉持依法行政

(一)严格执行“三项制度”

我局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三项执法制度,2021年共完成开工放样复验38件,建筑面积1070647.97平方米;竣工规划资源验收12件,建筑面积360403.4平方米,用地面积1453243平方米;外立面竣工规划资源验收1件,外立面面积2587.7平方米;土地核验3件,用地面积64753.7平方米;处罚开工未报4件,罚款金额8000元。以上行政执法案卷经自查皆内容清晰、程序正确,符合法定要求。

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后,我局按照执法公示制度和法制审核制度的法定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将涉案信息上网公示。对于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我局制定了本局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目录,由局法制部门进行审核,同时报上级部门备案。

(二)继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2021年以来,我局根据《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经检查,未发现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在此基础上,我局贯彻落实对标世行营商环境4.0版,按照上海市《全过程信用管理要求》,进行“数据清单”、“行为清单”、“应用清单”的“三清单”管理,每月通过信用子平台报送信用重点监测信息数据,依托大数据管理手段提升执法质量。

目前,我局通过运用“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新的执法模式,严格做到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检查事项不纳入清单、清单之外无检查,积极创新,提升监管质量,减少企业负担,有效避免了运动式、“一刀切”执法的问题。

 

(三)重视司法和检察监督

2021年,我局共有行政复议21件,其中13件上级机关维持了我局的行政行为,另8件尚未审结;行政诉讼3件,原告皆已撤诉。全年收到杨浦区检察院的3封《检察建议书》,指出对于红色资源保护方面应加强重视。由于此前无相关的法律法规,未明确责任主体,今年7月本市颁布了《上海市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条例》,明确了管理主体和法律责任。

目前,我局已针对此类检察建议强化监管措施开展普法教育,责令各红色资源的权属单位承担起维护保养责任,并使其知晓相应法律责任及后果,加强日常监督巡查,防范损毁红色资源事件的发生。

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普法融入实践

(一)修订和发布《普法责任清单》

我局按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并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修定了2021年的《普法责任清单》并上网公示。清单明确了各职能科室的普法责任,使各部门可以有的放矢地在管理、服务过程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建设领域的普法宣传,压实普法责任。2021年以来,全年的普法清单任务已全部圆满完成

(二)开展重大节点法治宣传

我局组建的普法志愿者队伍,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12.4 国家宪法日”等重大法治宣传时点,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活动。活动通过派发相关普法宣传材料、法律书籍,并制作宣传板、海报等,进行社会宣传,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2021年12月4日,是我国第8个国家宪法日,根据宪法宣传月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要求,我局组织举办了“沪法云”法律知识答题竞赛,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八五”普法实施,加强宪法学习宣传,不断增强干部职工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三)加强法律学习和以案释法

今年,我局安排2名新进人员参加法律基础知识培训,并通过考核。在日常工作中,根据《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安全教育日、《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等重大法律法规的发布或宣传时点,安排专题学习,并采购学习相关法律的书籍,提高我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业务能力

我局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今年5月期间,结合规划和自然资源方面法治实践的案例,对企业开展集中宣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五、下一步计划

2022年,我局将根据区委、区政府指示和部署,总结现有经验,全面认识自身问题。一方面继续巩固目前的举措和成效,不断加强自然资源领域的行政执法能力,构建检察机关行政检查与我局行政执法的衔接机制;另一方面对规划调整、项目审批、土地出让等涉及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的重大行政决策,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步骤,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相关规则。

在普法依法治理方面,持续在管理、服务过程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强化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引导行政矛盾的司法化解决,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建立健全法治政府,把依法治区落到实处。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