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馨广场管理公约 2023-10-20

为了给广大居民创造一个整洁、优雅、美观、舒适的活动环境,搞好广场文明建设,进入广场活动的居民请遵守以下公约:

一、广大居民要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公德,制止、举报不文明行为,共同维护好广场环境。

二、禁止在广场内进行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如赌博、寻衅滋事等。

三、禁止在广场摆摊、晾晒、堆放、焚烧、泼洒、张贴、释放或置留物品、垃圾、杂物、气(液)体污染、动植物等违规的广告或指示牌。

四、禁止随地吐痰、便溺;禁止乱扔果皮(核)、纸屑;禁止高声喧哗及扰民等污染环境的行为;禁止在广场内赤身裸体、随地躺卧等不文明、不和谐行为、动作;禁止在广场内建筑物或其它公共设施上乱涂、乱画、乱刻。

五、禁止攀摇、折损、刻划树木、采摘花卉;禁止穿越绿篱,践踏草坪;禁止戏水;禁止向水池内乱投乱放。

六、禁止在广场内或闸道口乱停乱放机动车、非机动车、残疾车。

七、进入广场活动的居民携带宠物应遛狗牵绳,戴嘴套,做好宠物粪便清理工作。

八、损坏广场内照明、娱乐健身设施、绿篱等其它公共设施者,要赔偿损失,并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应责任。

九、参与广场活动的居民应注意把握活动时间,活动时应降低音量,白天不准超过55分贝,夜间不准超过45分贝,尽量避免打扰他人的正常生活和休息。集体活动时间为早晨06:30-10:30;晚上19:0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