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杨浦区金融服务办公室“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2021-07-13
一、重点宣传普及的法律法规规章清单、重点普法对象及责任科室
序号 |
重点普法内容 (法律、法规、规章、思想理论) |
重点普法对象 |
责任科室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及重要部署 |
区内金融机构和投资者 |
全 办 |
2 |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上海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办法》(沪府办发〔2016〕 42号)及相关配套制度;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及相关配套制度; 《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商流通发[2012]423号)及相关配套制度;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银保监发[2020]22号)及相关配套制度; 《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5号)及相关配套制度 |
区内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和相关其他人员;非法集资及互金投资受损群体 |
金融运行管理科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
办全体工作人员 |
办公室 |
二、主要普法方式
1、加强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将宪法、民法典等法律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及重要部署、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与本部门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党内法规等内容纳入本部门教育培训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全面提升全体工作人员法治意识。
2、加强区内典当、小额贷款公司及融资性担保公司相关人员的培训。根据市金融监管局部署,定期组织区内典当、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市统一举办的任职培训和年度培训,宣讲相关监管政策法规。
3、依托“上海杨浦”门户网站等主阵地,聚焦当前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的新特点,围绕“区块链”、私募基金、影视众筹等热点主题,及时发布风险提示,播放公益宣传片,通过精细化的内容设计,充分揭示非法金融活动的潜在危害、基本特征和识别技巧,增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宣传的主动性和前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