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杨浦环保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09-12-31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杨浦区环境保护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在政府网站“杨浦环保” ( www.ypepb.gov.cn )提供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杨浦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地址:杨浦区水丰路107号101室;
联系电话: 65668128-6028 联系人:陈月芳。
一、概 述
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配备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和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在我局服务大厅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席位和查阅点。
2009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我局根据区委区府的要求,秉持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方法,在统一思想和提高认识的基础上,进一步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使之作为公众参与环境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主要措施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成立杨浦区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由一名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确定一名政务公开联络员,负责与区政府、市环保局系统进行工作协调,形成网络协作机制。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政务公开监督检查、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逐步建立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长效机制。提高各级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行政工作人员政务公开知识的培训。
二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拓展环保局(办事)公开内容,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纳入公开范围。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载体,健全公开制度和机制,强化日常管理,提高政务公开的整体水平。
三是完善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充分运用《杨浦区门户网》、《杨浦区环保局政务网》等已有网络和平台,充分利用区政府政务服务厅、环保局政务厅主动进行政务信息公开,提供网上办事、接受群众信访和监督,逐步扩大网上审批、查询、咨询、投诉、求助等服务范围,与市环保局联网开展建设项目审批,拓宽业务工作的公开范围和监督途径。积极整合和强化信访接待、行风评议、热线电话、议案提案、公众信息等信息资源和群众诉求渠道,进一步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四是提高相关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认真抓好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内部培训,并围绕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和公众焦点,做好相关政府信息的解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至2009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54条,均属于本部门业务类信息。根据《规定》和《条例》要求,2009年我局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多方面拓展公开渠道,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在第一时间更为便捷地了解信息,以利于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公开内容主要有:
1、各类法律法规
公开了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上海市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2、各类规划计划
公开了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杨浦区环境保护规划以及杨浦区水环境治理与保护规划,并对杨浦区环保局工作计划实行依申请公开。
3、各类办事指南
公开了杨浦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须知,杨浦区环保局建设项目试生产(试运行)审批须知,杨浦区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须知,杨浦区环保局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核发须知,杨浦区环保局关闭、闲置或拆除污染防治设施、场所审批须知,杨浦区环保局建筑工地夜间施工作业审批须知,杨浦区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杨浦区环保局信访工作办事制度,杨浦区环境监察支队公开办事制度,杨浦区环境监察支队排污费征收办事制度,杨浦区环保应急热线办事制度,杨浦区监测站办事制度等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办事制度。
4、各类审批、执法实施情况
公开了每月排污收费情况(依申请),每月处罚单位名单(依申请),每月建设项目审批,验收名单,建设项目审批内容(依申请),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总结,区内基本无燃煤区创建情况,绿色小区、绿色企业等绿色单位创建情况,区内安静小区创建情况等公众密切关心的事宜,并提供各种表格的下载服务,方便公众申请办理业务。
公开渠道主要如下:
1、现场接待
专门设立了政务信息公开接待室,调整了接待格局,变办公式为窗口式,并打开正门,方便了办事单位和个人前来办事,为公众提供有效服务。大厅设置了触摸屏,局办公楼树立了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各项政务公开内容。与此同时还在软件上加强人员素质培养,指定专人负责窗口接待工作,规范操作程序。
2、互联网
凡属公开的信息坚持在杨浦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杨浦区环保局门户网站上公布,每日有专人对网上申请情况进行查阅,及时处理网上申请,维护信息公开内容。我局政务信息接待室还提供外网查阅服务,设置了法规标准、环保政务、计划规划、环境状况、生态建设等五大栏目,公开了网上投诉、网上办事、政风行风等,真正做到“一次告知、二次受理”。
3、政府信息公开栏、环保热线电话等其他有效形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09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1378件,其中当面申请522件,电话形式申请881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95%是涉及环评资料类信息。在已经答复的1378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占22件,占总数的 1.59%,主要涉及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项目审批等方面的信息。
未予同意的申请中,其中有1条申请内容属于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而未予公开,其他情况分别为:“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187条,占总数的13.6%;“信息不存在”数262条,占总数的19.0%;“非机关职责权限”数365条,占总数的26.5%;“申请内容不明确”数259条,占总数的18.8%;“免予公开范围”数282条,占总数的20.5%。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09年度我局共接受市民咨询1403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881次,当面咨询522次。从咨询的内容看,主要涉及环评资料、项目审批、环保法律法规等方面。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09年全年未发生针对本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1)工作人员情况
我局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人员和1名兼职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未发生)
(3)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未发生)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发生)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09年杨浦区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工作在贯彻实施“执法三告知”制度、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在“执法三告知”方面,我局执法人员严格遵照制度规范,执法有礼有节,做到使执法对象应知尽知,尽可能地避免了事后纠纷,真正做到了执政为民,并在政务公开等多方面工作中寻求创新和突破,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投诉处理制度,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和办法的人和事的投诉,认真受理并及时处理。
二是建立检查和考核、测评制度。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经常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严格考评,并将检查和考评情况定期不定期地予以通报。
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档案制度。按规范化的要求,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档案,并切实加强管理,做到材料齐全、内容完备、入档及时,专人管理、专柜专册保管。档案资料的主要内容包括:上级印发的有关文件,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会议记录、工作安排、制定的各项制度、公开的内容、群众提出的意见及对所提意见的答复和处理结果,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信息、报道、图片、总结、典型材料等。
四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奖惩。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分解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力、公开内容不及时,内容不全面、不到位的,当年不得评先评优,并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五是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聘请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员,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监督员会议,向他们介绍环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自2004年5月1日实行信息公开制度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在服务群众、加强沟通、提高办事效率等方面取得了预期的成效和长足的进步。鉴于环保工作的特殊性和现有资源的限制,我局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今后将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改进:
一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环保局将进一步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和完善,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扩大公开的内容范围,进一步梳理机关各室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更新、定期维护、尽力完善和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二是进一步加强操作规范和长效机制建设,逐步完善各项工作流程和制度,进一步完善对内部各科室、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工作。不断提高窗口接待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并逐步在接待、受理、答复、处理过程中形成规范的用语和处理程序。
三是不断丰富政务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加强社会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吸引更多公众前来咨询、查阅和申请,以提升政府机关形象。
九、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我局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统计如下: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54 |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54 |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指标 |
|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
22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1378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522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881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378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22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
条 |
187 |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262 |
5.“非机关职责权限”数 |
条 |
365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259 |
7.“免予公开范围”数 |
条 |
282 |
8. 不予公开数 |
条 |
1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1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522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881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
行政诉讼数 |
件 |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
2.邮寄费 |
元 |
|
3.复制费(纸张) |
元 |
|
4.复制费(磁盘) |
元 |
|
5.复制费(光盘) |
元 |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
人 |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